主要有安全评价师、项目管理师、职业指导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公关员、物流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
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统考专业有安全评价师、项目管理师、职业指导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秘书、公关员、物流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部分非统考专业有高级采购师、采购师、公共营养师、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电子商务师、芳香保健师、网络管理师、形象设计师、职业经理人、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策划师、市场营销师、策划师、经营师、景观设计师、园艺师、室内装饰设计师、木材检验师、平面设计师。
美术设计师、广告设计师、民航乘务员、育婴师、调酒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汽车维修工、汽车经纪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按摩师、保健按摩师、中医康复保健、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师、眼镜定配工、模具设计与制造、瓦工、木工、植保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电工、焊工、钳工、家电维修、炼钢工、炉前工、化学分析工等。
扩展资料:
国家职业资格的相关要求规定:
1、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2、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职业资格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分别是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能。它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则代表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
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
扩展资料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是从50年代开始形成的传统的八级技术等级制度基础上,经过多年的演变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和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确立的。
从94年起,我国就开始新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并通过立法在《劳动法》(95年)、《职业教育法》、《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法律法规上确定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法律地位和政策保障。
现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现已废除)从2000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是由原技术等级证书和技师合格证书合并构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职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是国家执业资格,不属于国家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