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三月召开的“两会”指的是什么? 40
两会是对自1959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简称做“两会”。从省级地方到中央,各地的政协及人大的全体会议的会期全部基本重合,所以两会的名称可以同时适用于全国及各省(市、自治区)。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也称“新政协”,以别于1946年1月召开的“旧政协”。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员为政协委员。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反复酝酿协商推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最高权力机构,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简称“全国人大”、“人代会”、“人大”。 全国人大常设机构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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