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和工龄的关系
退休工资和工龄的关系:工龄是作为计算退休金等福利待遇的一项重要依据。
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养老金一直都遵循着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原则,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方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