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几类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4类,分别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社会安全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4、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
1、突发性
对能否发生、什么时间、地点、方式爆发、程度等都是始料未及,难以准确把握。来源于三方面因素:有些突发事件由难以控制的客观因素引发;有些爆发于人们的知觉盲区;有些爆发于熟视无睹的细微之处。
2、复杂性
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的结果,总是呈现出一果多因、相互关联、环环相扣的复杂状态。多变性,处置不当可加大损失,扩大范围,转为政治事件。
3、破坏性
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标志,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还体现在对社会心理和个人心理造成的破坏性冲击,进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4、持续性
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突发事件从未停止过。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和次数,减轻其危害程度及对人类造成的负面影响。无数次突发事件使人类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更加成熟,行为更加理性。突发事件一旦爆发,总会持续一个过程,表现为潜伏期、爆发期、高潮期、缓解期、消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