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储法律
现在我家A有一间简易仓库,今天有两个小孩B在屋顶放火的,结果仓库内的存放物品茶叶,价值较高,货物属于C,因消防人员灭火而损失,现在想询问下,这起事件中ABC三方都应当承担...
现在我家A有一间简易仓库,今天有两个小孩B在屋顶放火的,结果仓库内的存放物品茶叶,价值较高,货物属于C,因消防人员灭火而损失,现在想询问下,这起事件中ABC三方都应当承担多少的责任,主要责任方是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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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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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这里主要存在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1、A与C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
2、B(监护人:即父母)与C损坏的茶叶、B损坏的仓库之间存在侵权关系;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C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律关系起诉。
二,其次C选择其实的法律关系会产生两个可能性:
1,若C选择提起保管合同的违约诉讼,A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完全赔偿C的损失,A在赔偿完B的损失后,可以向B的监护人(父母)提起代位求偿的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若C直接选择侵权赔偿诉讼,可以向A/B提出,若A存在管理疏忽让小孩进入,存在一定的过错;B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同理,如果A的仓库因为B的放火行为受损,也可以向B的监护人提起侵权赔偿诉讼。
具体过错程度或者有无过错,要看具体情况分析,法官根据生活经验作出一个判断,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畴。
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法律依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对于热心网友们的质疑,我解释一下,问者的题目虽然是仓储法律,但是,内容描述中“现在我家A有一间简易仓库”,按照一般社会经验这是私人的保管行为,不应适用仓储合同的规定。依据《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msfg/851015.html第三条规定: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也就是说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法人,并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从事仓储业务。一般私人的仓库不认为是仓储合同,而是保管合同。
其次,问题中并没有说A把房屋租赁给C当仓库使用,按照一般对语言的文义理解,很难得出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的含义,虽然回答法律问题尽量穷尽可能性,但是,从文字描述的逻辑上推理几乎不太可能得出存在租赁合同的可能性。
最后,我只是普通的律师,不是司法考试的出题人。为了拿到律师执业证,我被司法考试的出题人折磨了三年,赫赫。
1、A与C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
2、B(监护人:即父母)与C损坏的茶叶、B损坏的仓库之间存在侵权关系;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C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律关系起诉。
二,其次C选择其实的法律关系会产生两个可能性:
1,若C选择提起保管合同的违约诉讼,A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完全赔偿C的损失,A在赔偿完B的损失后,可以向B的监护人(父母)提起代位求偿的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若C直接选择侵权赔偿诉讼,可以向A/B提出,若A存在管理疏忽让小孩进入,存在一定的过错;B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同理,如果A的仓库因为B的放火行为受损,也可以向B的监护人提起侵权赔偿诉讼。
具体过错程度或者有无过错,要看具体情况分析,法官根据生活经验作出一个判断,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畴。
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法律依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对于热心网友们的质疑,我解释一下,问者的题目虽然是仓储法律,但是,内容描述中“现在我家A有一间简易仓库”,按照一般社会经验这是私人的保管行为,不应适用仓储合同的规定。依据《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msfg/851015.html第三条规定:本细则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依法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法人同委托储存货物的法人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
也就是说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法人,并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从事仓储业务。一般私人的仓库不认为是仓储合同,而是保管合同。
其次,问题中并没有说A把房屋租赁给C当仓库使用,按照一般对语言的文义理解,很难得出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的含义,虽然回答法律问题尽量穷尽可能性,但是,从文字描述的逻辑上推理几乎不太可能得出存在租赁合同的可能性。
最后,我只是普通的律师,不是司法考试的出题人。为了拿到律师执业证,我被司法考试的出题人折磨了三年,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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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三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分担责任,主要责任方是B,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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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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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问者没有明确指出A与C之间是保管合同关系,提问中只有"仓储法律"4个字.
请问A与C之间有没有可能成立租赁合同关系,而C将简易仓库用作茶叶的仓储?
2.如果仅看见"仓储"二字,就认定是保管合同,那么合同法第二十章的"仓储合同"如何适用?
3.如果是租赁合同,约定简易仓库的管理由C自行负责,请问C如何提起违约之诉?
4.现行合同法是99年出台的,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进行了区分;85年的《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已经失效.见《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请问A与C之间有没有可能成立租赁合同关系,而C将简易仓库用作茶叶的仓储?
2.如果仅看见"仓储"二字,就认定是保管合同,那么合同法第二十章的"仓储合同"如何适用?
3.如果是租赁合同,约定简易仓库的管理由C自行负责,请问C如何提起违约之诉?
4.现行合同法是99年出台的,对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进行了区分;85年的《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已经失效.见《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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