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法案例分析
王某珍藏了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发行的一套邮票。2000年1月1日,王某因准备去美国照顾年迈的母亲,决定出卖这套邮票,底价是5万元,公民李某是个邮票米,得知这个消息后,马上找到...
王某珍藏了新中国成立后 首次发行的一套邮票。2000年1月1日,王某因准备去美国照顾年迈的母亲,决定出卖这套邮票,底价是5万元,公民李某是个邮票米,得知这个消息后,马上找到王某,愿意出7万元买,在此期间,又有诺干人表示愿意购买这套邮票。王某对李某说,他不会把邮票卖给其他人而是想卖给李某,因为他相信李某是个真正的邮票迷,他表示如果李某在一个星期内能交付7万元,他当场就与李某签订书面合同并交付该套邮票,钱物两讫绝不反悔。李某回到家后,由于时间紧迫而手头没有太多的现金,于是以低于市价变卖了汽车和家中贵重的金银首饰,并卖掉了自己保存已久的一套明代的桃木书桌。三天后,李某拿着7万元去找王某。王某已经把邮票卖给了另外一个人,并表示自己另外还有同一版本的邮票一套,但是出卖的价格10万元。问:(1)李某可否以他与王某磋商在先为由而主张王某与邮票买者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王某与自己订立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2)李某对因时间紧迫而低于市场价格卖出的物品的差价可否有求王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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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王某与李某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可以,本案王某的行为属于撤销了不可撤销要约,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王某应对李某因时间紧迫而低于市场价格卖出的物品的差价进行赔偿。
(2)可以,本案王某的行为属于撤销了不可撤销要约,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王某应对李某因时间紧迫而低于市场价格卖出的物品的差价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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