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同一控制下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会有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因为税法的计税基础和会计的计税基础不同,非同一控制下固定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税法认的是账面价值而且不包括相应的减值损失,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减值准备和计提折旧的方法不同也会产生差异。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4条之第4款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3条的规定,应视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应为评估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处理应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固定资产”等相关科目,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
1、资产评估增值后,相应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贷:递延税款
2、假设该企业将增值部分综合调整。税法规定综合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该企业按10年平均分摊计入应税所得额。每年调整的会计分录均为:
借:递延税款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3、设企业采用据实逐年调整。税法规定需要分别计算按评估增值后的资产价值计提的折旧或摊销的费用大于按原账面原值或者价值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后的差额。调整分录为: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负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评估增值
因为税法的计税基础和会计的计税基础不同,非同一控制下固定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税法认的是账面价值而且不包括相应的减值损失,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减值准备和计提折旧的方法不同也会产生差异。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4条之第4款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3条的规定,应视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应为评估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处理应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固定资产”等相关科目,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
1、资产评估增值后,相应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贷:递延税款
2、假设该企业将增值部分综合调整。税法规定综合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该企业按10年平均分摊计入应税所得额。每年调整的会计分录均为: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3、设企业采用据实逐年调整。税法规定需要分别计算按评估增值后的资产价值计提的折旧或摊销的费用大于按原账面原值或者价值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后的差额。调整分录为: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负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资产评估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