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 若离婚 在法律上需要什么程度的证据才能证明他是过失方
法院采信的证据包括:
1、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的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产生的一些处理材料。
3、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规定:
第四十五条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扩展资料:
在法庭上并非收集了证据,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
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了异议,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此证据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起诉人需要做到:
1、要明确同居的真正概念。
2、要注意男女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要特别注意收集男女持续稳定的居住这一重要特点。
4、要有充分的人证。
5、必要时也可以请警方配合。
6、如果诉讼已经开始也可以请法院进行调查。法庭调查过程中要求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非法同居的相关证据有人证、暂住地址、同居时间以及相关录音录相等;若在法庭上,单纯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很难具有证据效力。
2012-04-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纵横法律网-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韦锋律师
2012-04-02
2.你有照片和视频。(估计没有,其次你还不能公开审理,不然小三会告你泄漏个人隐私)。
3.相关的书信,要纸件类的,短信不好界定。
4.QQ类的聊天记录。(这个是辅助也不好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关于重婚的取证
婚姻法和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对重婚的认定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领取结婚证明,另一种是未经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对于前者无过错方的举证相对容易,调取过错方重新领取的结婚证明即可证明对方过错,从而提起赔偿。但是对于后者的证明相对困难。首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以向过错方重婚行为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周围群众取证,以证言的形式予以证明;其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了一些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双方有无生育子女等均可以成为认定重婚的证据。重婚的其他取证举证方法可以参考与他人同居的举证情形。当然,认定有重婚行为最有力的一个证据是过错方已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其犯有重婚罪,此时,无过错方无需再另行举证。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取证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区别于重婚,也不同于通奸和姘居,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对象的特定性和时间的延续性。同时,它是相对隐蔽的、不公开的,最为重要的是同居双方对外不以夫妻名义从事各项活动。
离婚时,无过错方以此条法定情形为损害赔偿之请求时,证据的收集调取就尤为重要。直接能证明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很难取证,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形下,都会被法庭否定。所以要取证明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要找出关键证据,否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这些证据通常很难搜集,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六类关键证据法院通常是会采信的。
1、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发现,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的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产生一些处理材料。
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需做公证,以提高其证明力。
5、是记录同居双方日常亲密行为的照片摄像等影像资料,这些资料需在不侵犯个人隐私的空间拍摄。捉奸在床的物证收集难度更大,也可以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6、是证人证言,如邻居证言、亲属的证言。证人证言作为与他人同居证据是典型的间接证据,必须有大量证言并配合其他种类的证据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