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 A不变性、永恒性 B无条件性、无限性 C唯一性、不变性 D根本性、无限性 5
B、无条件性,无限性。
绝对性是就真理所包含的内容来说的,相对性是就真理的有待发展来说的。
真理亦可分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即绝对真理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广义的道理;相对真理是在特定条件下成立的有局限性的道理。
真理,是最符合实际永恒不变的正确的道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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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融贯论认为,真理是整个信念或命题系统内各部分的一致。尽管如此,通常融贯意味着某些超出简单逻辑一致性的东西。例如,概念基本集合的完全性和广泛性是判断融贯系统效用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
融贯论贯彻的原则是以下观念,真理根本上是整个命题系统的性质,个别命题只因与整体相融贯而衍生地被赋予真理的性质。在通常被视为融贯论的各类观点中,理论家们在究竟融贯论带来许多可能为真的思想体系还是只有一个绝对体系是真的问题上并不一致。
一些融贯论的变体被认为描述了逻辑和数学形式系统的内在本质特征。而进行形式推理的人乐于思索并列的、在公理方面独立而又相互矛盾的系统,例如各种可供选择的几何学。
大体上,融贯论被批评为在将它应用于真理的其他领域时缺少适当的理由,特别是涉及大部分关于自然世界、经验予料的断定以及关于心理和社会实际事件的断定,尤其当融贯论没有其他主要真理理论辅助的情况时。
融贯论可分为大陆理性主义哲学家的思想,特别是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和黑格尔的思想,与英国哲学家布拉德雷的思想。在一些逻辑实证主义支持者,最著名的有纽拉特和亨佩尔中,融贯论获得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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