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文学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它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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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阶段的文学总是踩在前一阶段文学的脑袋上的。
比如,如果没有诗经和楚辞,怎么会有乐府?
小说发展史,这个是最有代表性的文学的历史继承性的东西。从乐府诗讲述故事开始,到汉晋的志人志怪小说,再到隋唐演义,再到宋朝的话本,再到元朝剧本讲述故事,再到明朝四大小说,接着是清朝,最后是现当代文学中的小说。
表现在哪些方面的话,首先,体裁,其次,题材,最后,审美观。
中国文学史的分期,是当前学术研究领域中颇为重要的课题。几个月来,大家对此热烈探讨,几位研究文学史的老前辈也都发表了卓越而且具体的意见。然而由于这一问题关涉到对祖国文学遗产的全面评价与认识,极为错综复杂,还不易得出恰如其分的结论,所以还有必要展开更加广泛深入的探讨。正如李长之先生所说,这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如果不付出辛勤艰苦的劳动,那是难竟全功的。
这里就各家的分期意见试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来商榷,希望得到指正。
(一)
在开始探讨之初,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有必要先把各家分期的轮廓概述一下。
李长之先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一期 上古到西汉(古代);第二期 东汉到盛唐(中世纪);第三期 中唐到鸦片战争(近古);第四期 鸦片战争到五四(近代)。
游国恩先生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一期 上古到春秋末(公元前十八世纪——公元前四世纪);第二期 战国到东汉(公元前三世纪——公元二世纪);第三期 建安到盛唐(三世纪——八世纪);第四期 中唐到北宋末(九世纪到十二世纪初);第五期 南宋到鸦片战争(十二世纪初期——十九世纪中叶);第六期 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十九世纪中叶——一九一九年)。
陆侃如、冯沅君先生在“关于编写中国文学史的一些问题”和“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两文中提出六段十四期。六段是:(一)周以前;(二)周代;(三)秦至南北朝;(四)隋至元;(五)明清;(六)鸦片战争以后。十四期是:(一)上古至殷周之际止(公元前十一世纪以前);(二)西周及春秋(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前六世纪);(三)春秋末年至战国(公元前五世纪到前三世纪);(四)秦汉(公元前三世纪末期到后二世纪末期);(五)建安到隋统一(二世纪末期到六世纪末期);(六)隋及初盛唐(六世纪末期到入世纪中后期);(七)中晚唐及五代(八世纪后期到十世纪中期);(八)北宋(十世纪中期到十二世纪初期);(九)南宋及金(十二世纪初期到十三世纪中期);(十)元代(十三世纪中期到十四世纪中期);(十一)明前期(十四世纪中期到十六世纪中期);(十二)明后期(十六世纪中期到十七世纪中期);(十三)清初至鸦片战争(十七世纪中期到一八四○年);(十四)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八四○——一九一九)。
此外,林庚先生也在“文学遗产”上发表“关于中国古典文学史研究上的一些问题”,一文精练地对分期问题提出了意见。(1)
(二)
应该说,以上几家的分期意见都是辛勤耕耘的成果,而且各有其精辟的理由和根据。但我学习了老前辈们的文章以后,也觉得有几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可以提出来商榷。为了便于分析研究,先大胆提出我试拟的分期轮廓:
(一)上古到殷商;(二)周秦;(三)两汉;(四)魏晋至隋;(五)初唐至北宋;(六)南宋至明前期(正德);(七)明中期(嘉靖)至鸦片战争;(八)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
这里,就上述分期的基础略述个人浅见。
第一,对于上古期萌芽状态的文学现象是否重视地加以整理阐述,是密切关涉到对文艺起源于劳动与文学发展的认识,也关涉到文学史始于何时的看法问题,甚至还牵连到处理文学遗产的态度。关于这,在文学史分期上就显出了分歧。对于周以前萌芽状态的文学现象,陆、冯先生比较重视地将它列为上古到殷商一个阶段来独立叙述,而游、李两位先生就并不如此处理,尤其是李长之先生还认为:“就文学上的真正成就而论,‘诗经’以前无重要作品可言,所以所谓上古主要即从‘诗经’开始。”这里表面上看似问题不大,其实如上所说并不简单;尤其是李长之先生的意见似乎意味着文学史的叙述只从“诗经”为起点,这更是值得商榷。过去也有些研究者争论过文学史从殷商起抑是“诗经”起的问题,或者认为周以前作品不可信,或者认为周以前大致是口头创作缺少书面的纯文艺作品因而并不加以重视,不作系统细致的分析阐述。其实,这都大可商榷。这里我们提出:文学史应从远古为起点,对于周代以前从口头创作走向书面创作的文学现象必须划为一个独立阶段认真地加以整理和阐述。虽然,这一阶段里的资料难以搜集整理,后来所留记载中也多有后人伪托之作,然而我们在“吕氏春秋古乐篇”、“礼记”、“天问”、“路史后记”、“淮南子”、“山海经”、“吴越春秋”等古籍中以及甲骨文、易经爻辞中仍可找到不少可信的材料来加以剔选提炼,甚至如高尔基所说,即时考古学底材料和古代宗教仪式底反映也是原始文化的资料(2)。而且,我们在还没有找到确切的根据之前,随便把古籍中留下来的周代以前的文学材料断定这是伪托,那是膺品,这态度也是不够审慎的,我认为,过去研究者随便否定的所谓上古伪作,还值得重作考虑。如果说因为周以前少有纯文艺的书面创作而不加重视的话,则更属错误。事实上,在以上所举材料中,我们可以发掘到不算太少的反映社会生活的短歌和健朴动人的神话,这些正是中国丰硕的文学遗产的源头,从中使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的祖先是怎样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可了解到我们的文学艺术是怎样滋生、成长和发展起来的。高尔基在论述劳动创造文化和劳动人民的口头文学、古代的故事与神话的价值时曾经慨叹那些研究原始和古代文化的历史家们之没有一个利用民谣底材料、人民底口头文学、神话底陈述,并且指出:如果不知道人民底口头创作,那就不可能知道劳动人民真正的历史,这种人民底口头创作是不断地和决定地影响到这些最伟大的书本文学作品底创造的(3)。鲁迅甚至卓越地认为远古劳动人民在劳动时发出的“杭育杭育”的喊声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和应用,这就等于出版(4)。何况,周以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由萌芽趋向成熟的书面创作,如易经爻辞中就有“中孚”和“归妹”,夏商时就出现过有血有肉的箕子的“麦秀歌”,就是在“诗经”里也可能有一小部分是周前的产物。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以忽略的态度和简单的方法来处理这一阶段的文学萌芽现象。同时,从文学史分期的角度来考察,周以前的文学酝酿变化了很长时期才由萌芽趋向成熟,到周代又划时代地出现了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所以,我们应该将周以前作为一个阶段来慎重处理。打个比方,远古到殷商的文学应该是塔尖和塔身的第一层,不应该仅仅视作宝塔的尖端。我个人浅见认为游、李两先生将远古到殷商合并到周以后的处理态度并不太恰当,尤其不赞成李长之先生所提将“诗经”作为文学史起点的意见。
凡事的开头第一步应跨得慎重,对文学史开头的处理也不容有丝毫草率。
第二,我觉得处理文学史分期固不应为朝代所拘,但同时也不必故意避免按朝代分期。因为这两种不同的做法,同样会影响对文学史的正确的阐述。可是,从现有几种分期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相对的值得商榷的分法。
首先,觉得陆、冯两先生的分期意见似乎有被朝代拘束之处。
例子之一:在处理唐宋文学分期时,把血肉胶着的中晚唐及五代与北宋分为两段。其实,这样因拘于朝代不同而把中晚唐及五代和北宋切为两段,是并不符合文学发展的实况的。这里,可从实际出发作具体探讨:(一)以古文运动来看,主干者当中韩愈、柳宗元是唐人,其余六人是北宋人,而唐宋八大家又已是流传久之的不可分割的概念。而且古文运动的发展实况也是把中唐至北宋这一阶段紧紧扭结在一起:开初是天宝间的萧颖士、李华、梁肃、元结、独孤及等人提倡散文、排斥骈体,接着是韩、柳登高一呼蔚为风气,到北宋,王安石、欧阳修、曾巩及苏氏父子三人继而起之,古文运动汹涌发展,位占正统。到南宋以及至金元,除陈亮、朱熹尚值得一提外,就没有再出现杰出的散文作家了。(二)在词的兴起、发展与成熟的关连上,大家差不多已公认词是“起源于中唐,发展在五代,而特别流行于两宋”了的。词由中唐白居易、刘禹锡、元稹尝试填词起经过温庭筠、韦庄、李煜一直发展到北宋,专业词人日渐增多,词境日益扩展,这都证实了大家所提词由中唐五代的青少年发展到北宋已趋壮年(或黄金时代)的流行说法是完全恰当的。这可以看出,词的从兴起到发展也把中唐到两宋这一文学发展阶段紧紧胶着到一起。(词到靖康以后因时代斗争的变化有了新的转折,这里姑置不论。)我想,“唐宋词”不仅是一个流行的概念,而且它的绵延发展也确是脉络清楚,历历可辨,难以切断。(三)传奇和词的兴起与发展,也可以说跟中唐、北宋间都市经济繁荣、商业发达、市人阶层的起来的社会原因关系密切,很难分割。(四)从唐宋间诗与词、传奇和话本以及散文的发展来考察,也可看出它们之间枝叶交叉,滋蔓不分。
综上所述,可以明朗地体察到中唐至北宋这一阶段内文学现象的胶结性与独特性,如果硬加切开,实有割裂之弊。
例子之二:陆、冯两先生将南宋到明代的文学分为南宋及金、元代、明前期、明后期四段,这似乎流于另碎,尤其值得商榷的是,元代与明前期(即明初至正德)是否应该分开?我想,唯一只有通过对当时文学现象的剖析来进行商榷:(一)以散文说,除了南宋尚可提出陈亮与朱熹外,元代的虞集、元好问、姚燧、赵秉文等人均无卓越贡献,显得平淡,后来到明代前期,出现了主张“文必秦汉”的前后七子,文运更是每况愈下。直到嘉靖后公安、竟陵派出现,才又起前代之衰,有了新的生机。所以说,元代至明正德间正好是继唐宋古文运动之后的休歇时期。(二)明前期的杂剧与传奇、基本上陈袭了宋元南戏、金元北杂剧的色彩。虽然由于语言关系,元代较让北曲杂剧占先,明代似以南曲传奇为盛,实则,明前期的杂剧仍多用北油,至中叶后kūn@①腔出现后南曲始趋向全盛,而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元代亦曾有一个时期盛行南剧,由此可见,元代与明前期的传奇杂剧的流播和消长,基本上面貌酷似。同时,明前期的传奇杂剧在取材与技巧上与后期@②异,与宋元倒颇有相似之处。(三)明前期的章回小说如三国志演义、水浒传与宋元话本尤其与元曲中的有关故事渊源密切,与明后期所出现的个人独撰的西游记、金瓶梅则又@②然不同。
经过这粗略分析以后可以看出,我们以嘉靖为界将明代前后期分开则完全恰当,而很少理由将元代与明前期划分为二。元与明之间尽管在历史面貌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可是嘉靖前的文学仍是承袭前朝,文坛上的新的生机还是到了嘉靖以后才出现的。
我们可以说,以上两个例子,就充分体现了因拘泥朝代而对文学发展过程中完整现象的割裂。
其次,我觉得李长之先生之将两汉文学割开分别并入前后期,其意图虽是为了避免给朝代所拘,可是揆之实际,这样的分法也值得重作考虑。陆、冯两先生曾指出,将两汉文学分开叙述是有困难的,譬如汉乐府古辞究竟哪些属于东汉哪些属于西汉很难辨明,在辞赋上也不易看出东西汉有何重大变化。我也觉得如此,而且还感到东西汉总的文学面貌并无显著转折变化,似无分开叙述之必要。硬加割裂,倒显得不伦不类。
从历史角度看,东西汉初年的统治者虽都施行过一些发展生产的措施,各有过几十年苏养生息的繁荣阶段,然而两汉的经济措施都造成了大小官僚及大商人的侵吞与积累财富和土地。由于两汉统治者的对外扩张,一直战乱频仍,人民处于兵役、租税的重重压抑之下,痛楚不堪,因此无论在西汉或东汉,均有人民的反抗斗争发生;统治者与地方诸侯之间为了争权夺利,也长期地不断冲突。可以说,整个汉代是一个动乱痛苦的时代,虽然两汉之间有王莽改制的间隔,然而那是违反社会发展法则的倒退,不是前进。所以说,历史演变并未导致两汉文学发生显著的分野。再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可以考察两汉全部的文学内容:辞赋、乐府歌谣和古诗、传记文学和散文。两汉辞赋主要都是对统治者歌功颂德,反映腐化奢侈的宫廷生活,只有极少部分尚能暴露现实较为健康,而综观其全貌,这两类作品前中后期均有。虽则到东汉中叶以后内容和形式逐步趋向健康,然而前中两期甚鲜显著的变化,所以整个汉代辞赋很难划分两半。如果以杰出的人物来看,东汉固然出现了思想家王充,可是西汉的司马迁也未见得逊色。两汉的散文在文学史上均有现实意义及积极价值,其风格虽有华丽与素朴之别,但它们差不多是交叉发展的,也难划出前后期不同的特征。现存的两汉乐府中固多是东汉作品,但从汉书“艺文志”所载西汉设立乐府广泛采集民间歌谣的事实看来,西汉乐府究竟遗佚多少、保存多少还难下结论。至于古诗,其中也间杂有前期枚乘、中期张衡、后期蔡邕的作品。
可见,对于两汉文学现象的胶着,我们还没有把它们划开叙述的必要与可能,还是两汉并论为宜,不必因避免朝代拘束而硬加分开。
李长之先生主张把两汉分开可能是为了照顾到建安,因为建安是属于东汉。其实,建安已在东汉末期,而且建安重要人物曹氏父子的文学活动主要是始于魏初,所以,不如把建安文学并入魏晋阶段论述的好。游国恩先生为了既照顾到两汉的完整,又照顾到建安这一阶段的特殊,就采取了折中办法,划为“战国到东汉”、“建安到盛唐”,这样固无不可,但我个人仍认为以建安并入魏晋阶段来叙述为宜。也许有人认为这样做只符合文学发展,不符合历史真实。其实是没有问题的,林庚先生说得好:“过去曾经把建安时代作为两汉的尾声,这乃是惑于历史的假象;而实质上自黄巾起义之后,董卓劫持了汉献帝,汉代就实际上不复存在;当时汉献帝成了你争我夺的一块肥肉,之后李jué@③把汉献帝又抢了去,最后抢来抢去落在曹操手里,这就是建安元年;这时哪里还有什么汉代?所以曹操事实上是名副其实的魏武帝,建安所以并不是两汉的尾声,而是三国时代的开始,一个新的时代的揭幕;而这时一个新的文学时代也就同时揭幕。这里文学史上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步调应该说是十分紧凑的。”
上述两种分期意见固有缺陷,然而可以肯定,作者良好的意图都是为了想尽量恰切地阐明自己所研究的对象的本质。然而问题只是在对于文学发展实况欠缺周详的实事求是的考察,所以导致的结果同样是削足适履。在文学史分期上如何做到既不为朝代所拘、又不为故意避免朝代拘束而割裂文学现象,当然是一个颇为艰深复杂的课题,不过实质上也并不是神秘奥妙得不可想象。毛主席曾一再用列宁的话教导我们: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我想,实事求是的考察,是可以用作法宝来解决这些问题的。
第三,大家都认为文学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辩证的有机关系,然而也不能把这两者等同起来解决。马克思在论述艺术生产与物质不平衡这一问题时也早已指出:“关于艺术,谁都知道,它的某些繁荣时代,并不是与社会底一般发展相适应的,因而也不是与那可以说构成社会组织骨干的社会物质基础相适应的。……”(5)不过,我们面对绵延流长浪潮起伏的文学史要将它分成若干段落时却不能不感到:究竟以何客观准则来处理分期呢?
关于这,陆、冯两先生最近在“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一文中提出分期应兼顾文学标准与历史标准,具体处理应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这提法使我十分心折。不过,将这准则付诸实践要丝毫无差,却也颇不易为。我觉得陆、冯两先生虽在理论上阐发得颇为精辟明确,可是在具体处理却有些地方仍将历史与文学发展等同看待,忽略了文学发展的特殊性。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放到对“周秦文学”、“秦汉文学”、“隋唐文学”这几个流行已久的分期概念的具体处理的探讨上。陆、冯两先生主张把“秦汉”并作一期论述,理由是:“这四百年的文学在开始的时候虽与前一时期的文学有某些联系,但越往后发展就与以前距离愈远,不独内容上如此,风格上也如此。同时,文学创作日渐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日益众多,作品的样式也越发多样化起来。当然,比起隋唐以后的情况还有逊色,但显然已开始走上繁荣,众多与多样化的道路上去了。为此,我们对于文学史上所应叙述的范围,也要与以前几期有广狭之分。在此时以前,范围不妨略略放宽,不管是经子史传,常常都在文学史里讲到;从本期起,我们就应该逐步严格起来,除史记等较突出的著作外,一般不再收入。”当然这样提法也不无理由,可是并不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实况。以秦帝国来说,它的出现在历史上虽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它只有短短十五年生命,而且在暴君的酷烈摧残文化的政策下,秦代除了李斯的一些歌功颂德的文字以外,几乎无文学可言。陆、冯先生发表在“文史哲”上的“中国文学史稿”,在“秦汉的散文”一节内叙列秦代散文也只能举出一个李斯,而且也只有把李斯的“谏逐客书”抬出来作为具体材料。因此,秦代实不能算作文学上的兴起阶段,只能作为继先秦“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以及屈原之后的文学上的衰微阶段。而西汉开始后从以文化统制(礼法)代替严酷刑法到提倡儒术、设五经博士,文学遂逐渐抬头了,陆、冯两先生所说的“文学创作日渐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日渐众多,作品的样式也越发多样化”实在也只能从西汉开始,不是从秦代开始。据这些情况来考察,我们应把秦代移前称为“周秦”,不应把它冠到汉代头上称为“秦汉”。其次是“隋唐文学”,这一概念也流传已久。去年高等师范院校中国古典文学教学大纲座谈会准备会议上曾提到:隋唐文学放在哪里较为妥帖?提上去归为魏晋南北朝文学中?还是移下来放到唐五代文学中?现在,陆、冯两先生是把隋与初盛唐并成一个独立阶段处理。我的浅见以为:只有三十几年生命的软弱无力的隋代文学它只能算是文学历史上的衰微阶段,不应把它冠在一个文学阶段的开首作为发展的转折或源头。余冠英先生的意见是把隋代文学“提上去”,不应“移下来”(6),我完全赞成。因为,隋朝文坛还弥漫着齐梁陈文学浮靡艳丽的风气。隋文帝时,御史李谔虽上书请求制止浮华粉饰的文风的滋长,然而这只是消极的以行政命令来企图扭转文运,并未能提出积极的文学主张或文学作品来影响文坛蔚成风气。而且,文帝将李谔的上书颁布天下后,虽对六朝余风有过一度打击,可是一到隋炀帝手里又提倡淫词艳曲,弥漫文坛,所以,隋代文学基本上只能算是齐梁陈反现实主义文学(宫体诗)的余波。在隋代文学领域内能够举得出的卢思道、薛道衡、杨广等人的作品仍是因袭齐梁,即偶而有一些较为素朴健康的诗,也未能蔚成倾向,因此,隋代文学并不能意味新的文学倾向的兴起。至于初唐文学虽说“和梁陈文学的区别也还是不明显”(余冠英先生语),然而唐初从四杰到沈宋已在酝酿着变,到陈子昂更意识地揭示了现实主义的旗帜,所以初唐文学完全可以作为新的文学倾向的兴起来看,不应把它笼罩地隋代文学的后面。
这里两个例子充分表明:秦帝国统一面目的出现与隋帝国统一南北朝,在历史上虽是意味着发展和进步,而文学上却并未亦步亦趋地进展。这是因为,文学艺术与政治机构、法律、经济政策那些上层建筑有所不同,那些上层建筑是直接为下层基础服务的,所以它们与下层基础的发展常常亦步亦趋,而文学艺术则不一定这样,例如杜甫、白居易诗以及水浒传、西厢记等饱孕丰丰富而强烈的人民性的作品,是“不包括而且也不能包括在反动统治阶级为保卫自己的基础而创立的上层建筑之内”的(7)。马克思的天才论点经过实际一证明,就格外显得灿然夺目。
我想,只要缜密地考察文学现象的质与量的发展状貌,是不难找到自然的段落与界线的。打个比方,我们只要清晰地辨明文学发展中的起伏着的高峰与低谷,那也就会察见最自然最恰当的段落界线。当然,如果要恰当地掌握这些,首先必得真正透彻地体会清以文学标准为主、历史标准为辅的客观准则。
第四,李长之先生提出文学史分期后,在叙述上必须允许跨界。这样的做法贵乎实事求是,我完全赞成。不过,这里还想就如何处理“跨界”叙述及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问题补充两点意见:(一)分期时既要照顾到整个文学发展过程中重要转折点,又要顾及不随便切断某一文学发展阶段内主要作品或倾向的蔓延的脉线及其发展的完整性,当然很难,这是否可以以跨界叙述的方法来补救;(二)跨界叙述的方法应该是“提前”叙述与“追溯”叙述相结合,交叉着做,确定以一端为主。
运用跨界叙述的方法,不仅可以补救在分期与实际叙述上对文学现象的割裂,而且还可积极地解决不少有关问题。譬如宋代、明代文学各是一个朝代,然而靖康与嘉靖却将宋、明代文学各显豁地划为两半,不容我们并而论之。那末,我们在分期叙述之余,就可以用“提前”与“追述”相结合的跨界叙述把它们的前后期文学现象有机地钩连起来。两宋的词,虽为靖康界线分隔到两个文学阶段中去,但我们在叙述北宋词坛时,不妨先将由于词到苏轼手里趋向诗化与散文化、词的作用与内涵更加扩大为南宋词和辛弃疾的转变与出现创造了条件的情况提前叙述一下,在叙述南宋词坛时不妨将苏轼与辛弃疾的继承影响与发展关系再追溯一下,这样,既照顾到了时代的转折,而宋词的完整发展仍有线索可寻。
这里可再举两个例子。其一:前后七子与公安、竟陵派的对立,原是意味着明代散文领域中反现实的复古主义与现实主义倾向的斗争,然而嘉靖分界又将它们分到了两个阶段中去。这里,就可以充分运用跨界叙述:先在阐讲前后七子时简略暗示一下它们终将趋向衰竭的必然性,以后叙到公安、竟陵派活动及其主张时可将前后七子再追溯批判,从中将两种不同的文学倾向对比,同样可以体现出文学内部的矛盾与发展。其二:建安名义是属东汉,在文学史里却把它放在魏晋阶段叙述,粗看似不易处理。其实,亦可运用“提前”与“追溯”来解决:在叙述两汉文学末尾处提前将建安的产生契机联系着东汉末年的动乱概叙一下,在魏晋文学阶段开始则可以追溯口气细述曹子父子前期的文学活动,这样,可对历史特征、文学特征兼而顾之,又无割裂之弊。
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学潮流@④丽多姿波澜起伏,我们的分期叙述固然应体现出各个阶段文学现象的质与量的差别和非常显著的时代色彩,但同时也得鲜明地表现出中国文学现实主义或是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的“历史的持续性和发展性”,分期不等于孤立叙述。我们即使以安史之乱作为转折点将唐代文学分期叙述或甚至以此为界把整个封建时代文学分划为二,然而也不能在实际叙述中忽略陈子昂与李白、元稹、白居易的影响、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我们即使把李白、杜甫分隶两个阶段中去叙述,然而无论如何也不能不顾及这两个亲密战友互相在人格和风格上的影响。
过去我们之所以在文学史编写中往往孤立地阐述各个阶段内的文学面貌,对现实主义或是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在文学发展中怎样伸展蔓延表现得不够,主要是由于只偏顾分期叙述,在叙述时缺乏对全部文学史的鸟瞰。现在我想提出,应当把如何分期与如何跨界叙述这两个重心同时提到研究日程上来,也就是在考虑分期的同时就应该结合着研究跨界叙述,缜密考察阶段的划分与它们互相之间的钩连。我认为,跨界叙述不是消极补救分期之不足,而应该把它视作体现文学史的源远流长的积极的红线。所以,我们在热烈讨论分期问题的同时,多把跨界叙述的细节提到具体工作日程上来研究,是有益的。
上述浅见,看来也许细微烦琐,然而一发关连千钧,它们与文学史编撰工作不是没有血肉联系。我以为文学史分期这一课题之复杂错综,不是大致划分几个段落概叙一些情况可以解决,而是应该往纵深发展,发掘更多的具体问题作更加深入的探讨,这里的一些意见固是粗糙肤浅,但它们都从抛砖引玉的角度出发,希望把问题的讨论引入更加深遽的境界。
至于我个人大胆试拟的分期轮廓,原是用来作为抒述意见的依据的,不敢自居准确。同时还得申明的是,我提出这个分期轮廓的理由与根据已在上述四个问题的探讨中分别叙述,所以不拟再逐期介绍情况。只是个人初步感觉到,这样的分期:(一)大致符合文学潮流的波澜起伏,与以文学标准为主、以历史标准为辅的准则尚无过大出入;(二)基本上照顾到了文学史上建安、安史之乱、靖康、嘉靖等几个重要分界线;(三)虽然分期不拘泥于朝代,然而也在实际处理上适当顾及了文学史上唐诗、宋词、元曲、唐宋传奇及古文运动等主要作品与倾向的完整。
当然,这样的分期还不是没有存在问题,比如我把“周秦”、“魏晋南北朝到隋”看作两个独立单元,至于其中的春秋战国之交、南北朝之间文学风格的转化如何再在大段内适当划分小段解决,还有待商榷。不过,我在实践中有一个粗浅的体会,文学史分期的解决贵乎实事求是,一切的论争都应从此出发。
比如,如果没有诗经和楚辞,怎么会有乐府?
小说发展史,这个是最有代表性的文学的历史继承性的东西。从乐府诗讲述故事开始,到汉晋的志人志怪小说,再到隋唐演义,再到宋朝的话本,再到元朝剧本讲述故事,再到明朝四大小说,接着是清朝,最后是现当代文学中的小说。
表现在哪些方面的话,首先,体裁,其次,题材,最后,审美观。
中国文学史的分期,是当前学术研究领域中颇为重要的课题。几个月来,大家对此热烈探讨,几位研究文学史的老前辈也都发表了卓越而且具体的意见。然而由于这一问题关涉到对祖国文学遗产的全面评价与认识,极为错综复杂,还不易得出恰如其分的结论,所以还有必要展开更加广泛深入的探讨。正如李长之先生所说,这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如果不付出辛勤艰苦的劳动,那是难竟全功的。
这里就各家的分期意见试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来商榷,希望得到指正。
(一)
在开始探讨之初,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有必要先把各家分期的轮廓概述一下。
李长之先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一期 上古到西汉(古代);第二期 东汉到盛唐(中世纪);第三期 中唐到鸦片战争(近古);第四期 鸦片战争到五四(近代)。
游国恩先生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一期 上古到春秋末(公元前十八世纪——公元前四世纪);第二期 战国到东汉(公元前三世纪——公元二世纪);第三期 建安到盛唐(三世纪——八世纪);第四期 中唐到北宋末(九世纪到十二世纪初);第五期 南宋到鸦片战争(十二世纪初期——十九世纪中叶);第六期 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十九世纪中叶——一九一九年)。
陆侃如、冯沅君先生在“关于编写中国文学史的一些问题”和“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两文中提出六段十四期。六段是:(一)周以前;(二)周代;(三)秦至南北朝;(四)隋至元;(五)明清;(六)鸦片战争以后。十四期是:(一)上古至殷周之际止(公元前十一世纪以前);(二)西周及春秋(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前六世纪);(三)春秋末年至战国(公元前五世纪到前三世纪);(四)秦汉(公元前三世纪末期到后二世纪末期);(五)建安到隋统一(二世纪末期到六世纪末期);(六)隋及初盛唐(六世纪末期到入世纪中后期);(七)中晚唐及五代(八世纪后期到十世纪中期);(八)北宋(十世纪中期到十二世纪初期);(九)南宋及金(十二世纪初期到十三世纪中期);(十)元代(十三世纪中期到十四世纪中期);(十一)明前期(十四世纪中期到十六世纪中期);(十二)明后期(十六世纪中期到十七世纪中期);(十三)清初至鸦片战争(十七世纪中期到一八四○年);(十四)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八四○——一九一九)。
此外,林庚先生也在“文学遗产”上发表“关于中国古典文学史研究上的一些问题”,一文精练地对分期问题提出了意见。(1)
(二)
应该说,以上几家的分期意见都是辛勤耕耘的成果,而且各有其精辟的理由和根据。但我学习了老前辈们的文章以后,也觉得有几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可以提出来商榷。为了便于分析研究,先大胆提出我试拟的分期轮廓:
(一)上古到殷商;(二)周秦;(三)两汉;(四)魏晋至隋;(五)初唐至北宋;(六)南宋至明前期(正德);(七)明中期(嘉靖)至鸦片战争;(八)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
这里,就上述分期的基础略述个人浅见。
第一,对于上古期萌芽状态的文学现象是否重视地加以整理阐述,是密切关涉到对文艺起源于劳动与文学发展的认识,也关涉到文学史始于何时的看法问题,甚至还牵连到处理文学遗产的态度。关于这,在文学史分期上就显出了分歧。对于周以前萌芽状态的文学现象,陆、冯先生比较重视地将它列为上古到殷商一个阶段来独立叙述,而游、李两位先生就并不如此处理,尤其是李长之先生还认为:“就文学上的真正成就而论,‘诗经’以前无重要作品可言,所以所谓上古主要即从‘诗经’开始。”这里表面上看似问题不大,其实如上所说并不简单;尤其是李长之先生的意见似乎意味着文学史的叙述只从“诗经”为起点,这更是值得商榷。过去也有些研究者争论过文学史从殷商起抑是“诗经”起的问题,或者认为周以前作品不可信,或者认为周以前大致是口头创作缺少书面的纯文艺作品因而并不加以重视,不作系统细致的分析阐述。其实,这都大可商榷。这里我们提出:文学史应从远古为起点,对于周代以前从口头创作走向书面创作的文学现象必须划为一个独立阶段认真地加以整理和阐述。虽然,这一阶段里的资料难以搜集整理,后来所留记载中也多有后人伪托之作,然而我们在“吕氏春秋古乐篇”、“礼记”、“天问”、“路史后记”、“淮南子”、“山海经”、“吴越春秋”等古籍中以及甲骨文、易经爻辞中仍可找到不少可信的材料来加以剔选提炼,甚至如高尔基所说,即时考古学底材料和古代宗教仪式底反映也是原始文化的资料(2)。而且,我们在还没有找到确切的根据之前,随便把古籍中留下来的周代以前的文学材料断定这是伪托,那是膺品,这态度也是不够审慎的,我认为,过去研究者随便否定的所谓上古伪作,还值得重作考虑。如果说因为周以前少有纯文艺的书面创作而不加重视的话,则更属错误。事实上,在以上所举材料中,我们可以发掘到不算太少的反映社会生活的短歌和健朴动人的神话,这些正是中国丰硕的文学遗产的源头,从中使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的祖先是怎样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可了解到我们的文学艺术是怎样滋生、成长和发展起来的。高尔基在论述劳动创造文化和劳动人民的口头文学、古代的故事与神话的价值时曾经慨叹那些研究原始和古代文化的历史家们之没有一个利用民谣底材料、人民底口头文学、神话底陈述,并且指出:如果不知道人民底口头创作,那就不可能知道劳动人民真正的历史,这种人民底口头创作是不断地和决定地影响到这些最伟大的书本文学作品底创造的(3)。鲁迅甚至卓越地认为远古劳动人民在劳动时发出的“杭育杭育”的喊声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和应用,这就等于出版(4)。何况,周以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由萌芽趋向成熟的书面创作,如易经爻辞中就有“中孚”和“归妹”,夏商时就出现过有血有肉的箕子的“麦秀歌”,就是在“诗经”里也可能有一小部分是周前的产物。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以忽略的态度和简单的方法来处理这一阶段的文学萌芽现象。同时,从文学史分期的角度来考察,周以前的文学酝酿变化了很长时期才由萌芽趋向成熟,到周代又划时代地出现了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所以,我们应该将周以前作为一个阶段来慎重处理。打个比方,远古到殷商的文学应该是塔尖和塔身的第一层,不应该仅仅视作宝塔的尖端。我个人浅见认为游、李两先生将远古到殷商合并到周以后的处理态度并不太恰当,尤其不赞成李长之先生所提将“诗经”作为文学史起点的意见。
凡事的开头第一步应跨得慎重,对文学史开头的处理也不容有丝毫草率。
第二,我觉得处理文学史分期固不应为朝代所拘,但同时也不必故意避免按朝代分期。因为这两种不同的做法,同样会影响对文学史的正确的阐述。可是,从现有几种分期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相对的值得商榷的分法。
首先,觉得陆、冯两先生的分期意见似乎有被朝代拘束之处。
例子之一:在处理唐宋文学分期时,把血肉胶着的中晚唐及五代与北宋分为两段。其实,这样因拘于朝代不同而把中晚唐及五代和北宋切为两段,是并不符合文学发展的实况的。这里,可从实际出发作具体探讨:(一)以古文运动来看,主干者当中韩愈、柳宗元是唐人,其余六人是北宋人,而唐宋八大家又已是流传久之的不可分割的概念。而且古文运动的发展实况也是把中唐至北宋这一阶段紧紧扭结在一起:开初是天宝间的萧颖士、李华、梁肃、元结、独孤及等人提倡散文、排斥骈体,接着是韩、柳登高一呼蔚为风气,到北宋,王安石、欧阳修、曾巩及苏氏父子三人继而起之,古文运动汹涌发展,位占正统。到南宋以及至金元,除陈亮、朱熹尚值得一提外,就没有再出现杰出的散文作家了。(二)在词的兴起、发展与成熟的关连上,大家差不多已公认词是“起源于中唐,发展在五代,而特别流行于两宋”了的。词由中唐白居易、刘禹锡、元稹尝试填词起经过温庭筠、韦庄、李煜一直发展到北宋,专业词人日渐增多,词境日益扩展,这都证实了大家所提词由中唐五代的青少年发展到北宋已趋壮年(或黄金时代)的流行说法是完全恰当的。这可以看出,词的从兴起到发展也把中唐到两宋这一文学发展阶段紧紧胶着到一起。(词到靖康以后因时代斗争的变化有了新的转折,这里姑置不论。)我想,“唐宋词”不仅是一个流行的概念,而且它的绵延发展也确是脉络清楚,历历可辨,难以切断。(三)传奇和词的兴起与发展,也可以说跟中唐、北宋间都市经济繁荣、商业发达、市人阶层的起来的社会原因关系密切,很难分割。(四)从唐宋间诗与词、传奇和话本以及散文的发展来考察,也可看出它们之间枝叶交叉,滋蔓不分。
综上所述,可以明朗地体察到中唐至北宋这一阶段内文学现象的胶结性与独特性,如果硬加切开,实有割裂之弊。
例子之二:陆、冯两先生将南宋到明代的文学分为南宋及金、元代、明前期、明后期四段,这似乎流于另碎,尤其值得商榷的是,元代与明前期(即明初至正德)是否应该分开?我想,唯一只有通过对当时文学现象的剖析来进行商榷:(一)以散文说,除了南宋尚可提出陈亮与朱熹外,元代的虞集、元好问、姚燧、赵秉文等人均无卓越贡献,显得平淡,后来到明代前期,出现了主张“文必秦汉”的前后七子,文运更是每况愈下。直到嘉靖后公安、竟陵派出现,才又起前代之衰,有了新的生机。所以说,元代至明正德间正好是继唐宋古文运动之后的休歇时期。(二)明前期的杂剧与传奇、基本上陈袭了宋元南戏、金元北杂剧的色彩。虽然由于语言关系,元代较让北曲杂剧占先,明代似以南曲传奇为盛,实则,明前期的杂剧仍多用北油,至中叶后kūn@①腔出现后南曲始趋向全盛,而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元代亦曾有一个时期盛行南剧,由此可见,元代与明前期的传奇杂剧的流播和消长,基本上面貌酷似。同时,明前期的传奇杂剧在取材与技巧上与后期@②异,与宋元倒颇有相似之处。(三)明前期的章回小说如三国志演义、水浒传与宋元话本尤其与元曲中的有关故事渊源密切,与明后期所出现的个人独撰的西游记、金瓶梅则又@②然不同。
经过这粗略分析以后可以看出,我们以嘉靖为界将明代前后期分开则完全恰当,而很少理由将元代与明前期划分为二。元与明之间尽管在历史面貌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可是嘉靖前的文学仍是承袭前朝,文坛上的新的生机还是到了嘉靖以后才出现的。
我们可以说,以上两个例子,就充分体现了因拘泥朝代而对文学发展过程中完整现象的割裂。
其次,我觉得李长之先生之将两汉文学割开分别并入前后期,其意图虽是为了避免给朝代所拘,可是揆之实际,这样的分法也值得重作考虑。陆、冯两先生曾指出,将两汉文学分开叙述是有困难的,譬如汉乐府古辞究竟哪些属于东汉哪些属于西汉很难辨明,在辞赋上也不易看出东西汉有何重大变化。我也觉得如此,而且还感到东西汉总的文学面貌并无显著转折变化,似无分开叙述之必要。硬加割裂,倒显得不伦不类。
从历史角度看,东西汉初年的统治者虽都施行过一些发展生产的措施,各有过几十年苏养生息的繁荣阶段,然而两汉的经济措施都造成了大小官僚及大商人的侵吞与积累财富和土地。由于两汉统治者的对外扩张,一直战乱频仍,人民处于兵役、租税的重重压抑之下,痛楚不堪,因此无论在西汉或东汉,均有人民的反抗斗争发生;统治者与地方诸侯之间为了争权夺利,也长期地不断冲突。可以说,整个汉代是一个动乱痛苦的时代,虽然两汉之间有王莽改制的间隔,然而那是违反社会发展法则的倒退,不是前进。所以说,历史演变并未导致两汉文学发生显著的分野。再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可以考察两汉全部的文学内容:辞赋、乐府歌谣和古诗、传记文学和散文。两汉辞赋主要都是对统治者歌功颂德,反映腐化奢侈的宫廷生活,只有极少部分尚能暴露现实较为健康,而综观其全貌,这两类作品前中后期均有。虽则到东汉中叶以后内容和形式逐步趋向健康,然而前中两期甚鲜显著的变化,所以整个汉代辞赋很难划分两半。如果以杰出的人物来看,东汉固然出现了思想家王充,可是西汉的司马迁也未见得逊色。两汉的散文在文学史上均有现实意义及积极价值,其风格虽有华丽与素朴之别,但它们差不多是交叉发展的,也难划出前后期不同的特征。现存的两汉乐府中固多是东汉作品,但从汉书“艺文志”所载西汉设立乐府广泛采集民间歌谣的事实看来,西汉乐府究竟遗佚多少、保存多少还难下结论。至于古诗,其中也间杂有前期枚乘、中期张衡、后期蔡邕的作品。
可见,对于两汉文学现象的胶着,我们还没有把它们划开叙述的必要与可能,还是两汉并论为宜,不必因避免朝代拘束而硬加分开。
李长之先生主张把两汉分开可能是为了照顾到建安,因为建安是属于东汉。其实,建安已在东汉末期,而且建安重要人物曹氏父子的文学活动主要是始于魏初,所以,不如把建安文学并入魏晋阶段论述的好。游国恩先生为了既照顾到两汉的完整,又照顾到建安这一阶段的特殊,就采取了折中办法,划为“战国到东汉”、“建安到盛唐”,这样固无不可,但我个人仍认为以建安并入魏晋阶段来叙述为宜。也许有人认为这样做只符合文学发展,不符合历史真实。其实是没有问题的,林庚先生说得好:“过去曾经把建安时代作为两汉的尾声,这乃是惑于历史的假象;而实质上自黄巾起义之后,董卓劫持了汉献帝,汉代就实际上不复存在;当时汉献帝成了你争我夺的一块肥肉,之后李jué@③把汉献帝又抢了去,最后抢来抢去落在曹操手里,这就是建安元年;这时哪里还有什么汉代?所以曹操事实上是名副其实的魏武帝,建安所以并不是两汉的尾声,而是三国时代的开始,一个新的时代的揭幕;而这时一个新的文学时代也就同时揭幕。这里文学史上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步调应该说是十分紧凑的。”
上述两种分期意见固有缺陷,然而可以肯定,作者良好的意图都是为了想尽量恰切地阐明自己所研究的对象的本质。然而问题只是在对于文学发展实况欠缺周详的实事求是的考察,所以导致的结果同样是削足适履。在文学史分期上如何做到既不为朝代所拘、又不为故意避免朝代拘束而割裂文学现象,当然是一个颇为艰深复杂的课题,不过实质上也并不是神秘奥妙得不可想象。毛主席曾一再用列宁的话教导我们: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我想,实事求是的考察,是可以用作法宝来解决这些问题的。
第三,大家都认为文学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辩证的有机关系,然而也不能把这两者等同起来解决。马克思在论述艺术生产与物质不平衡这一问题时也早已指出:“关于艺术,谁都知道,它的某些繁荣时代,并不是与社会底一般发展相适应的,因而也不是与那可以说构成社会组织骨干的社会物质基础相适应的。……”(5)不过,我们面对绵延流长浪潮起伏的文学史要将它分成若干段落时却不能不感到:究竟以何客观准则来处理分期呢?
关于这,陆、冯两先生最近在“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一文中提出分期应兼顾文学标准与历史标准,具体处理应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这提法使我十分心折。不过,将这准则付诸实践要丝毫无差,却也颇不易为。我觉得陆、冯两先生虽在理论上阐发得颇为精辟明确,可是在具体处理却有些地方仍将历史与文学发展等同看待,忽略了文学发展的特殊性。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放到对“周秦文学”、“秦汉文学”、“隋唐文学”这几个流行已久的分期概念的具体处理的探讨上。陆、冯两先生主张把“秦汉”并作一期论述,理由是:“这四百年的文学在开始的时候虽与前一时期的文学有某些联系,但越往后发展就与以前距离愈远,不独内容上如此,风格上也如此。同时,文学创作日渐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日益众多,作品的样式也越发多样化起来。当然,比起隋唐以后的情况还有逊色,但显然已开始走上繁荣,众多与多样化的道路上去了。为此,我们对于文学史上所应叙述的范围,也要与以前几期有广狭之分。在此时以前,范围不妨略略放宽,不管是经子史传,常常都在文学史里讲到;从本期起,我们就应该逐步严格起来,除史记等较突出的著作外,一般不再收入。”当然这样提法也不无理由,可是并不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实况。以秦帝国来说,它的出现在历史上虽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它只有短短十五年生命,而且在暴君的酷烈摧残文化的政策下,秦代除了李斯的一些歌功颂德的文字以外,几乎无文学可言。陆、冯先生发表在“文史哲”上的“中国文学史稿”,在“秦汉的散文”一节内叙列秦代散文也只能举出一个李斯,而且也只有把李斯的“谏逐客书”抬出来作为具体材料。因此,秦代实不能算作文学上的兴起阶段,只能作为继先秦“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以及屈原之后的文学上的衰微阶段。而西汉开始后从以文化统制(礼法)代替严酷刑法到提倡儒术、设五经博士,文学遂逐渐抬头了,陆、冯两先生所说的“文学创作日渐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日渐众多,作品的样式也越发多样化”实在也只能从西汉开始,不是从秦代开始。据这些情况来考察,我们应把秦代移前称为“周秦”,不应把它冠到汉代头上称为“秦汉”。其次是“隋唐文学”,这一概念也流传已久。去年高等师范院校中国古典文学教学大纲座谈会准备会议上曾提到:隋唐文学放在哪里较为妥帖?提上去归为魏晋南北朝文学中?还是移下来放到唐五代文学中?现在,陆、冯两先生是把隋与初盛唐并成一个独立阶段处理。我的浅见以为:只有三十几年生命的软弱无力的隋代文学它只能算是文学历史上的衰微阶段,不应把它冠在一个文学阶段的开首作为发展的转折或源头。余冠英先生的意见是把隋代文学“提上去”,不应“移下来”(6),我完全赞成。因为,隋朝文坛还弥漫着齐梁陈文学浮靡艳丽的风气。隋文帝时,御史李谔虽上书请求制止浮华粉饰的文风的滋长,然而这只是消极的以行政命令来企图扭转文运,并未能提出积极的文学主张或文学作品来影响文坛蔚成风气。而且,文帝将李谔的上书颁布天下后,虽对六朝余风有过一度打击,可是一到隋炀帝手里又提倡淫词艳曲,弥漫文坛,所以,隋代文学基本上只能算是齐梁陈反现实主义文学(宫体诗)的余波。在隋代文学领域内能够举得出的卢思道、薛道衡、杨广等人的作品仍是因袭齐梁,即偶而有一些较为素朴健康的诗,也未能蔚成倾向,因此,隋代文学并不能意味新的文学倾向的兴起。至于初唐文学虽说“和梁陈文学的区别也还是不明显”(余冠英先生语),然而唐初从四杰到沈宋已在酝酿着变,到陈子昂更意识地揭示了现实主义的旗帜,所以初唐文学完全可以作为新的文学倾向的兴起来看,不应把它笼罩地隋代文学的后面。
这里两个例子充分表明:秦帝国统一面目的出现与隋帝国统一南北朝,在历史上虽是意味着发展和进步,而文学上却并未亦步亦趋地进展。这是因为,文学艺术与政治机构、法律、经济政策那些上层建筑有所不同,那些上层建筑是直接为下层基础服务的,所以它们与下层基础的发展常常亦步亦趋,而文学艺术则不一定这样,例如杜甫、白居易诗以及水浒传、西厢记等饱孕丰丰富而强烈的人民性的作品,是“不包括而且也不能包括在反动统治阶级为保卫自己的基础而创立的上层建筑之内”的(7)。马克思的天才论点经过实际一证明,就格外显得灿然夺目。
我想,只要缜密地考察文学现象的质与量的发展状貌,是不难找到自然的段落与界线的。打个比方,我们只要清晰地辨明文学发展中的起伏着的高峰与低谷,那也就会察见最自然最恰当的段落界线。当然,如果要恰当地掌握这些,首先必得真正透彻地体会清以文学标准为主、历史标准为辅的客观准则。
第四,李长之先生提出文学史分期后,在叙述上必须允许跨界。这样的做法贵乎实事求是,我完全赞成。不过,这里还想就如何处理“跨界”叙述及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问题补充两点意见:(一)分期时既要照顾到整个文学发展过程中重要转折点,又要顾及不随便切断某一文学发展阶段内主要作品或倾向的蔓延的脉线及其发展的完整性,当然很难,这是否可以以跨界叙述的方法来补救;(二)跨界叙述的方法应该是“提前”叙述与“追溯”叙述相结合,交叉着做,确定以一端为主。
运用跨界叙述的方法,不仅可以补救在分期与实际叙述上对文学现象的割裂,而且还可积极地解决不少有关问题。譬如宋代、明代文学各是一个朝代,然而靖康与嘉靖却将宋、明代文学各显豁地划为两半,不容我们并而论之。那末,我们在分期叙述之余,就可以用“提前”与“追述”相结合的跨界叙述把它们的前后期文学现象有机地钩连起来。两宋的词,虽为靖康界线分隔到两个文学阶段中去,但我们在叙述北宋词坛时,不妨先将由于词到苏轼手里趋向诗化与散文化、词的作用与内涵更加扩大为南宋词和辛弃疾的转变与出现创造了条件的情况提前叙述一下,在叙述南宋词坛时不妨将苏轼与辛弃疾的继承影响与发展关系再追溯一下,这样,既照顾到了时代的转折,而宋词的完整发展仍有线索可寻。
这里可再举两个例子。其一:前后七子与公安、竟陵派的对立,原是意味着明代散文领域中反现实的复古主义与现实主义倾向的斗争,然而嘉靖分界又将它们分到了两个阶段中去。这里,就可以充分运用跨界叙述:先在阐讲前后七子时简略暗示一下它们终将趋向衰竭的必然性,以后叙到公安、竟陵派活动及其主张时可将前后七子再追溯批判,从中将两种不同的文学倾向对比,同样可以体现出文学内部的矛盾与发展。其二:建安名义是属东汉,在文学史里却把它放在魏晋阶段叙述,粗看似不易处理。其实,亦可运用“提前”与“追溯”来解决:在叙述两汉文学末尾处提前将建安的产生契机联系着东汉末年的动乱概叙一下,在魏晋文学阶段开始则可以追溯口气细述曹子父子前期的文学活动,这样,可对历史特征、文学特征兼而顾之,又无割裂之弊。
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学潮流@④丽多姿波澜起伏,我们的分期叙述固然应体现出各个阶段文学现象的质与量的差别和非常显著的时代色彩,但同时也得鲜明地表现出中国文学现实主义或是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的“历史的持续性和发展性”,分期不等于孤立叙述。我们即使以安史之乱作为转折点将唐代文学分期叙述或甚至以此为界把整个封建时代文学分划为二,然而也不能在实际叙述中忽略陈子昂与李白、元稹、白居易的影响、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我们即使把李白、杜甫分隶两个阶段中去叙述,然而无论如何也不能不顾及这两个亲密战友互相在人格和风格上的影响。
过去我们之所以在文学史编写中往往孤立地阐述各个阶段内的文学面貌,对现实主义或是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在文学发展中怎样伸展蔓延表现得不够,主要是由于只偏顾分期叙述,在叙述时缺乏对全部文学史的鸟瞰。现在我想提出,应当把如何分期与如何跨界叙述这两个重心同时提到研究日程上来,也就是在考虑分期的同时就应该结合着研究跨界叙述,缜密考察阶段的划分与它们互相之间的钩连。我认为,跨界叙述不是消极补救分期之不足,而应该把它视作体现文学史的源远流长的积极的红线。所以,我们在热烈讨论分期问题的同时,多把跨界叙述的细节提到具体工作日程上来研究,是有益的。
上述浅见,看来也许细微烦琐,然而一发关连千钧,它们与文学史编撰工作不是没有血肉联系。我以为文学史分期这一课题之复杂错综,不是大致划分几个段落概叙一些情况可以解决,而是应该往纵深发展,发掘更多的具体问题作更加深入的探讨,这里的一些意见固是粗糙肤浅,但它们都从抛砖引玉的角度出发,希望把问题的讨论引入更加深遽的境界。
至于我个人大胆试拟的分期轮廓,原是用来作为抒述意见的依据的,不敢自居准确。同时还得申明的是,我提出这个分期轮廓的理由与根据已在上述四个问题的探讨中分别叙述,所以不拟再逐期介绍情况。只是个人初步感觉到,这样的分期:(一)大致符合文学潮流的波澜起伏,与以文学标准为主、以历史标准为辅的准则尚无过大出入;(二)基本上照顾到了文学史上建安、安史之乱、靖康、嘉靖等几个重要分界线;(三)虽然分期不拘泥于朝代,然而也在实际处理上适当顾及了文学史上唐诗、宋词、元曲、唐宋传奇及古文运动等主要作品与倾向的完整。
当然,这样的分期还不是没有存在问题,比如我把“周秦”、“魏晋南北朝到隋”看作两个独立单元,至于其中的春秋战国之交、南北朝之间文学风格的转化如何再在大段内适当划分小段解决,还有待商榷。不过,我在实践中有一个粗浅的体会,文学史分期的解决贵乎实事求是,一切的论争都应从此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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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阶段的文学总是踩在前一阶段文学的脑袋上的。
比如,如果没有诗经和楚辞,怎么会有乐府?
小说发展史,这个是最有代表性的文学的历史继承性的东西。从乐府诗讲述故事开始,到汉晋的志人志怪小说,再到隋唐演义,再到宋朝的话本,再到元朝剧本讲述故事,再到明朝四大小说,接着是清朝,最后是现当代文学中的小说。
表现在哪些方面的话,首先,体裁,其次,题材,最后,审美观。
比如,如果没有诗经和楚辞,怎么会有乐府?
小说发展史,这个是最有代表性的文学的历史继承性的东西。从乐府诗讲述故事开始,到汉晋的志人志怪小说,再到隋唐演义,再到宋朝的话本,再到元朝剧本讲述故事,再到明朝四大小说,接着是清朝,最后是现当代文学中的小说。
表现在哪些方面的话,首先,体裁,其次,题材,最后,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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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很有意思的说法就是文学的弑父情结:不断地否定,后又认同,最后超越,或殊途同归。就像哲学上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所以每个现在都包含着过去,每个过去也都蕴含着未来。萨特所说过去一片沉寂,只有在对未来的谋划上才有了意义,正是这个道理。表现在题材体裁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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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的分期,是当前学术研究领域中颇为重要的课题。几个月来,大家对此热烈探讨,几位研究文学史的老前辈也都发表了卓越而且具体的意见。然而由于这一问题关涉到对祖国文学遗产的全面评价与认识,极为错综复杂,还不易得出恰如其分的结论,所以还有必要展开更加广泛深入的探讨。正如李长之先生所说,这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如果不付出辛勤艰苦的劳动,那是难竟全功的。
这里就各家的分期意见试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来商榷,希望得到指正。
(一)
在开始探讨之初,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有必要先把各家分期的轮廓概述一下。
李长之先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一期 上古到西汉(古代);第二期 东汉到盛唐(中世纪);第三期 中唐到鸦片战争(近古);第四期 鸦片战争到五四(近代)。
游国恩先生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一期 上古到春秋末(公元前十八世纪——公元前四世纪);第二期 战国到东汉(公元前三世纪——公元二世纪);第三期 建安到盛唐(三世纪——八世纪);第四期 中唐到北宋末(九世纪到十二世纪初);第五期 南宋到鸦片战争(十二世纪初期——十九世纪中叶);第六期 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十九世纪中叶——一九一九年)。
陆侃如、冯沅君先生在“关于编写中国文学史的一些问题”和“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两文中提出六段十四期。六段是:(一)周以前;(二)周代;(三)秦至南北朝;(四)隋至元;(五)明清;(六)鸦片战争以后。十四期是:(一)上古至殷周之际止(公元前十一世纪以前);(二)西周及春秋(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前六世纪);(三)春秋末年至战国(公元前五世纪到前三世纪);(四)秦汉(公元前三世纪末期到后二世纪末期);(五)建安到隋统一(二世纪末期到六世纪末期);(六)隋及初盛唐(六世纪末期到入世纪中后期);(七)中晚唐及五代(八世纪后期到十世纪中期);(八)北宋(十世纪中期到十二世纪初期);(九)南宋及金(十二世纪初期到十三世纪中期);(十)元代(十三世纪中期到十四世纪中期);(十一)明前期(十四世纪中期到十六世纪中期);(十二)明后期(十六世纪中期到十七世纪中期);(十三)清初至鸦片战争(十七世纪中期到一八四○年);(十四)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八四○——一九一九)。
此外,林庚先生也在“文学遗产”上发表“关于中国古典文学史研究上的一些问题”,一文精练地对分期问题提出了意见。(1)
(二)
应该说,以上几家的分期意见都是辛勤耕耘的成果,而且各有其精辟的理由和根据。但我学习了老前辈们的文章以后,也觉得有几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可以提出来商榷。为了便于分析研究,先大胆提出我试拟的分期轮廓:
(一)上古到殷商;(二)周秦;(三)两汉;(四)魏晋至隋;(五)初唐至北宋;(六)南宋至明前期(正德);(七)明中期(嘉靖)至鸦片战争;(八)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
这里,就上述分期的基础略述个人浅见。
第一,对于上古期萌芽状态的文学现象是否重视地加以整理阐述,是密切关涉到对文艺起源于劳动与文学发展的认识,也关涉到文学史始于何时的看法问题,甚至还牵连到处理文学遗产的态度。关于这,在文学史分期上就显出了分歧。对于周以前萌芽状态的文学现象,陆、冯先生比较重视地将它列为上古到殷商一个阶段来独立叙述,而游、李两位先生就并不如此处理,尤其是李长之先生还认为:“就文学上的真正成就而论,‘诗经’以前无重要作品可言,所以所谓上古主要即从‘诗经’开始。”这里表面上看似问题不大,其实如上所说并不简单;尤其是李长之先生的意见似乎意味着文学史的叙述只从“诗经”为起点,这更是值得商榷。过去也有些研究者争论过文学史从殷商起抑是“诗经”起的问题,或者认为周以前作品不可信,或者认为周以前大致是口头创作缺少书面的纯文艺作品因而并不加以重视,不作系统细致的分析阐述。其实,这都大可商榷。这里我们提出:文学史应从远古为起点,对于周代以前从口头创作走向书面创作的文学现象必须划为一个独立阶段认真地加以整理和阐述。虽然,这一阶段里的资料难以搜集整理,后来所留记载中也多有后人伪托之作,然而我们在“吕氏春秋古乐篇”、“礼记”、“天问”、“路史后记”、“淮南子”、“山海经”、“吴越春秋”等古籍中以及甲骨文、易经爻辞中仍可找到不少可信的材料来加以剔选提炼,甚至如高尔基所说,即时考古学底材料和古代宗教仪式底反映也是原始文化的资料(2)。而且,我们在还没有找到确切的根据之前,随便把古籍中留下来的周代以前的文学材料断定这是伪托,那是膺品,这态度也是不够审慎的,我认为,过去研究者随便否定的所谓上古伪作,还值得重作考虑。如果说因为周以前少有纯文艺的书面创作而不加重视的话,则更属错误。事实上,在以上所举材料中,我们可以发掘到不算太少的反映社会生活的短歌和健朴动人的神话,这些正是中国丰硕的文学遗产的源头,从中使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的祖先是怎样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可了解到我们的文学艺术是怎样滋生、成长和发展起来的。高尔基在论述劳动创造文化和劳动人民的口头文学、古代的故事与神话的价值时曾经慨叹那些研究原始和古代文化的历史家们之没有一个利用民谣底材料、人民底口头文学、神话底陈述,并且指出:如果不知道人民底口头创作,那就不可能知道劳动人民真正的历史,这种人民底口头创作是不断地和决定地影响到这些最伟大的书本文学作品底创造的(3)。鲁迅甚至卓越地认为远古劳动人民在劳动时发出的“杭育杭育”的喊声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和应用,这就等于出版(4)。何况,周以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由萌芽趋向成熟的书面创作,如易经爻辞中就有“中孚”和“归妹”,夏商时就出现过有血有肉的箕子的“麦秀歌”,就是在“诗经”里也可能有一小部分是周前的产物。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以忽略的态度和简单的方法来处理这一阶段的文学萌芽现象。同时,从文学史分期的角度来考察,周以前的文学酝酿变化了很长时期才由萌芽趋向成熟,到周代又划时代地出现了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所以,我们应该将周以前作为一个阶段来慎重处理。打个比方,远古到殷商的文学应该是塔尖和塔身的第一层,不应该仅仅视作宝塔的尖端。我个人浅见认为游、李两先生将远古到殷商合并到周以后的处理态度并不太恰当,尤其不赞成李长之先生所提将“诗经”作为文学史起点的意见。
凡事的开头第一步应跨得慎重,对文学史开头的处理也不容有丝毫草率。
第二,我觉得处理文学史分期固不应为朝代所拘,但同时也不必故意避免按朝代分期。因为这两种不同的做法,同样会影响对文学史的正确的阐述。可是,从现有几种分期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相对的值得商榷的分法。
首先,觉得陆、冯两先生的分期意见似乎有被朝代拘束之处。
例子之一:在处理唐宋文学分期时,把血肉胶着的中晚唐及五代与北宋分为两段。其实,这样因拘于朝代不同而把中晚唐及五代和北宋切为两段,是并不符合文学发展的实况的。这里,可从实际出发作具体探讨:(一)以古文运动来看,主干者当中韩愈、柳宗元是唐人,其余六人是北宋人,而唐宋八大家又已是流传久之的不可分割的概念。而且古文运动的发展实况也是把中唐至北宋这一阶段紧紧扭结在一起:开初是天宝间的萧颖士、李华、梁肃、元结、独孤及等人提倡散文、排斥骈体,接着是韩、柳登高一呼蔚为风气,到北宋,王安石、欧阳修、曾巩及苏氏父子三人继而起之,古文运动汹涌发展,位占正统。到南宋以及至金元,除陈亮、朱熹尚值得一提外,就没有再出现杰出的散文作家了。(二)在词的兴起、发展与成熟的关连上,大家差不多已公认词是“起源于中唐,发展在五代,而特别流行于两宋”了的。词由中唐白居易、刘禹锡、元稹尝试填词起经过温庭筠、韦庄、李煜一直发展到北宋,专业词人日渐增多,词境日益扩展,这都证实了大家所提词由中唐五代的青少年发展到北宋已趋壮年(或黄金时代)的流行说法是完全恰当的。这可以看出,词的从兴起到发展也把中唐到两宋这一文学发展阶段紧紧胶着到一起。(词到靖康以后因时代斗争的变化有了新的转折,这里姑置不论。)我想,“唐宋词”不仅是一个流行的概念,而且它的绵延发展也确是脉络清楚,历历可辨,难以切断。(三)传奇和词的兴起与发展,也可以说跟中唐、北宋间都市经济繁荣、商业发达、市人阶层的起来的社会原因关系密切,很难分割。(四)从唐宋间诗与词、传奇和话本以及散文的发展来考察,也可看出它们之间枝叶交叉,滋蔓不分。
综上所述,可以明朗地体察到中唐至北宋这一阶段内文学现象的胶结性与独特性,如果硬加切开,实有割裂之弊。
例子之二:陆、冯两先生将南宋到明代的文学分为南宋及金、元代、明前期、明后期四段,这似乎流于另碎,尤其值得商榷的是,元代与明前期(即明初至正德)是否应该分开?我想,唯一只有通过对当时文学现象的剖析来进行商榷:(一)以散文说,除了南宋尚可提出陈亮与朱熹外,元代的虞集、元好问、姚燧、赵秉文等人均无卓越贡献,显得平淡,后来到明代前期,出现了主张“文必秦汉”的前后七子,文运更是每况愈下。直到嘉靖后公安、竟陵派出现,才又起前代之衰,有了新的生机。所以说,元代至明正德间正好是继唐宋古文运动之后的休歇时期。(二)明前期的杂剧与传奇、基本上陈袭了宋元南戏、金元北杂剧的色彩。虽然由于语言关系,元代较让北曲杂剧占先,明代似以南曲传奇为盛,实则,明前期的杂剧仍多用北油,至中叶后kūn@①腔出现后南曲始趋向全盛,而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元代亦曾有一个时期盛行南剧,由此可见,元代与明前期的传奇杂剧的流播和消长,基本上面貌酷似。同时,明前期的传奇杂剧在取材与技巧上与后期@②异,与宋元倒颇有相似之处。(三)明前期的章回小说如三国志演义、水浒传与宋元话本尤其与元曲中的有关故事渊源密切,与明后期所出现的个人独撰的西游记、金瓶梅则又@②然不同。
经过这粗略分析以后可以看出,我们以嘉靖为界将明代前后期分开则完全恰当,而很少理由将元代与明前期划分为二。元与明之间尽管在历史面貌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可是嘉靖前的文学仍是承袭前朝,文坛上的新的生机还是到了嘉靖以后才出现的。
我们可以说,以上两个例子,就充分体现了因拘泥朝代而对文学发展过程中完整现象的割裂。
其次,我觉得李长之先生之将两汉文学割开分别并入前后期,其意图虽是为了避免给朝代所拘,可是揆之实际,这样的分法也值得重作考虑。陆、冯两先生曾指出,将两汉文学分开叙述是有困难的,譬如汉乐府古辞究竟哪些属于东汉哪些属于西汉很难辨明,在辞赋上也不易看出东西汉有何重大变化。我也觉得如此,而且还感到东西汉总的文学面貌并无显著转折变化,似无分开叙述之必要。硬加割裂,倒显得不伦不类。
从历史角度看,东西汉初年的统治者虽都施行过一些发展生产的措施,各有过几十年苏养生息的繁荣阶段,然而两汉的经济措施都造成了大小官僚及大商人的侵吞与积累财富和土地。由于两汉统治者的对外扩张,一直战乱频仍,人民处于兵役、租税的重重压抑之下,痛楚不堪,因此无论在西汉或东汉,均有人民的反抗斗争发生;统治者与地方诸侯之间为了争权夺利,也长期地不断冲突。可以说,整个汉代是一个动乱痛苦的时代,虽然两汉之间有王莽改制的间隔,然而那是违反社会发展法则的倒退,不是前进。所以说,历史演变并未导致两汉文学发生显著的分野。再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可以考察两汉全部的文学内容:辞赋、乐府歌谣和古诗、传记文学和散文。两汉辞赋主要都是对统治者歌功颂德,反映腐化奢侈的宫廷生活,只有极少部分尚能暴露现实较为健康,而综观其全貌,这两类作品前中后期均有。虽则到东汉中叶以后内容和形式逐步趋向健康,然而前中两期甚鲜显著的变化,所以整个汉代辞赋很难划分两半。如果以杰出的人物来看,东汉固然出现了思想家王充,可是西汉的司马迁也未见得逊色。两汉的散文在文学史上均有现实意义及积极价值,其风格虽有华丽与素朴之别,但它们差不多是交叉发展的,也难划出前后期不同的特征。现存的两汉乐府中固多是东汉作品,但从汉书“艺文志”所载西汉设立乐府广泛采集民间歌谣的事实看来,西汉乐府究竟遗佚多少、保存多少还难下结论。至于古诗,其中也间杂有前期枚乘、中期张衡、后期蔡邕的作品。
可见,对于两汉文学现象的胶着,我们还没有把它们划开叙述的必要与可能,还是两汉并论为宜,不必因避免朝代拘束而硬加分开。
李长之先生主张把两汉分开可能是为了照顾到建安,因为建安是属于东汉。其实,建安已在东汉末期,而且建安重要人物曹氏父子的文学活动主要是始于魏初,所以,不如把建安文学并入魏晋阶段论述的好。游国恩先生为了既照顾到两汉的完整,又照顾到建安这一阶段的特殊,就采取了折中办法,划为“战国到东汉”、“建安到盛唐”,这样固无不可,但我个人仍认为以建安并入魏晋阶段来叙述为宜。也许有人认为这样做只符合文学发展,不符合历史真实。其实是没有问题的,林庚先生说得好:“过去曾经把建安时代作为两汉的尾声,这乃是惑于历史的假象;而实质上自黄巾起义之后,董卓劫持了汉献帝,汉代就实际上不复存在;当时汉献帝成了你争我夺的一块肥肉,之后李jué@③把汉献帝又抢了去,最后抢来抢去落在曹操手里,这就是建安元年;这时哪里还有什么汉代?所以曹操事实上是名副其实的魏武帝,建安所以并不是两汉的尾声,而是三国时代的开始,一个新的时代的揭幕;而这时一个新的文学时代也就同时揭幕。这里文学史上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步调应该说是十分紧凑的。”
上述两种分期意见固有缺陷,然而可以肯定,作者良好的意图都是为了想尽量恰切地阐明自己所研究的对象的本质。然而问题只是在对于文学发展实况欠缺周详的实事求是的考察,所以导致的结果同样是削足适履。在文学史分期上如何做到既不为朝代所拘、又不为故意避免朝代拘束而割裂文学现象,当然是一个颇为艰深复杂的课题,不过实质上也并不是神秘奥妙得不可想象。毛主席曾一再用列宁的话教导我们: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我想,实事求是的考察,是可以用作法宝来解决这些问题的。
第三,大家都认为文学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辩证的有机关系,然而也不能把这两者等同起来解决。马克思在论述艺术生产与物质不平衡这一问题时也早已指出:“关于艺术,谁都知道,它的某些繁荣时代,并不是与社会底一般发展相适应的,因而也不是与那可以说构成社会组织骨干的社会物质基础相适应的。……”(5)不过,我们面对绵延流长浪潮起伏的文学史要将它分成若干段落时却不能不感到:究竟以何客观准则来处理分期呢?
关于这,陆、冯两先生最近在“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一文中提出分期应兼顾文学标准与历史标准,具体处理应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这提法使我十分心折。不过,将这准则付诸实践要丝毫无差,却也颇不易为。我觉得陆、冯两先生虽在理论上阐发得颇为精辟明确,可是在具体处理却有些地方仍将历史与文学发展等同看待,忽略了文学发展的特殊性。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放到对“周秦文学”、“秦汉文学”、“隋唐文学”这几个流行已久的分期概念的具体处理的探讨上。陆、冯两先生主张把“秦汉”并作一期论述,理由是:“这四百年的文学在开始的时候虽与前一时期的文学有某些联系,但越往后发展就与以前距离愈远,不独内容上如此,风格上也如此。同时,文学创作日渐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日益众多,作品的样式也越发多样化起来。当然,比起隋唐以后的情况还有逊色,但显然已开始走上繁荣,众多与多样化的道路上去了。为此,我们对于文学史上所应叙述的范围,也要与以前几期有广狭之分。在此时以前,范围不妨略略放宽,不管是经子史传,常常都在文学史里讲到;从本期起,我们就应该逐步严格起来,除史记等较突出的著作外,一般不再收入。”当然这样提法也不无理由,可是并不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实况。以秦帝国来说,它的出现在历史上虽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它只有短短十五年生命,而且在暴君的酷烈摧残文化的政策下,秦代除了李斯的一些歌功颂德的文字以外,几乎无文学可言。陆、冯先生发表在“文史哲”上的“中国文学史稿”,在“秦汉的散文”一节内叙列秦代散文也只能举出一个李斯,而且也只有把李斯的“谏逐客书”抬出来作为具体材料。因此,秦代实不能算作文学上的兴起阶段,只能作为继先秦“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以及屈原之后的文学上的衰微阶段。而西汉开始后从以文化统制(礼法)代替严酷刑法到提倡儒术、设五经博士,文学遂逐渐抬头了,陆、冯两先生所说的“文学创作日渐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日渐众多,作品的样式也越发多样化”实在也只能从西汉开始,不是从秦代开始。据这些情况来考察,我们应把秦代移前称为“周秦”,不应把它冠到汉代头上称为“秦汉”。其次是“隋唐文学”,这一概念也流传已久。去年高等师范院校中国古典文学教学大纲座谈会准备会议上曾提到:隋唐文学放在哪里较为妥帖?提上去归为魏晋南北朝文学中?还是移下来放到唐五代文学中?现在,陆、冯两先生是把隋与初盛唐并成一个独立阶段处理。我的浅见以为:只有三十几年生命的软弱无力的隋代文学它只能算是文学历史上的衰微阶段,不应把它冠在一个文学阶段的开首作为发展的转折或源头。余冠英先生的意见是把隋代文学“提上去”,不应“移下来”(6),我完全赞成。因为,隋朝文坛还弥漫着齐梁陈文学浮靡艳丽的风气。隋文帝时,御史李谔虽上书请求制止浮华粉饰的文风的滋长,然而这只是消极的以行政命令来企图扭转文运,并未能提出积极的文学主张或文学作品来影响文坛蔚成风气。而且,文帝将李谔的上书颁布天下后,虽对六朝余风有过一度打击,可是一到隋炀帝手里又提倡淫词艳曲,弥漫文坛,所以,隋代文学基本上只能算是齐梁陈反现实主义文学(宫体诗)的余波。在隋代文学领域内能够举得出的卢思道、薛道衡、杨广等人的作品仍是因袭齐梁,即偶而有一些较为素朴健康的诗,也未能蔚成倾向,因此,隋代文学并不能意味新的文学倾向的兴起。至于初唐文学虽说“和梁陈文学的区别也还是不明显”(余冠英先生语),然而唐初从四杰到沈宋已在酝酿着变,到陈子昂更意识地揭示了现实主义的旗帜,所以初唐文学完全可以作为新的文学倾向的兴起来看,不应把它笼罩地隋代文学的后面。
这里两个例子充分表明:秦帝国统一面目的出现与隋帝国统一南北朝,在历史上虽是意味着发展和进步,而文学上却并未亦步亦趋地进展。这是因为,文学艺术与政治机构、法律、经济政策那些上层建筑有所不同,那些上层建筑是直接为下层基础服务的,所以它们与下层基础的发展常常亦步亦趋,而文学艺术则不一定这样,例如杜甫、白居易诗以及水浒传、西厢记等饱孕丰丰富而强烈的人民性的作品,是“不包括而且也不能包括在反动统治阶级为保卫自己的基础而创立的上层建筑之内”的(7)。马克思的天才论点经过实际一证明,就格外显得灿然夺目。
我想,只要缜密地考察文学现象的质与量的发展状貌,是不难找到自然的段落与界线的。打个比方,我们只要清晰地辨明文学发展中的起伏着的高峰与低谷,那也就会察见最自然最恰当的段落界线。当然,如果要恰当地掌握这些,首先必得真正透彻地体会清以文学标准为主、历史标准为辅的客观准则。
第四,李长之先生提出文学史分期后,在叙述上必须允许跨界。这样的做法贵乎实事求是,我完全赞成。不过,这里还想就如何处理“跨界”叙述及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问题补充两点意见:(一)分期时既要照顾到整个文学发展过程中重要转折点,又要顾及不随便切断某一文学发展阶段内主要作品或倾向的蔓延的脉线及其发展的完整性,当然很难,这是否可以以跨界叙述的方法来补救;(二)跨界叙述的方法应该是“提前”叙述与“追溯”叙述相结合,交叉着做,确定以一端为主。
运用跨界叙述的方法,不仅可以补救在分期与实际叙述上对文学现象的割裂,而且还可积极地解决不少有关问题。譬如宋代、明代文学各是一个朝代,然而靖康与嘉靖却将宋、明代文学各显豁地划为两半,不容我们并而论之。那末,我们在分期叙述之余,就可以用“提前”与“追述”相结合的跨界叙述把它们的前后期文学现象有机地钩连起来。两宋的词,虽为靖康界线分隔到两个文学阶段中去,但我们在叙述北宋词坛时,不妨先将由于词到苏轼手里趋向诗化与散文化、词的作用与内涵更加扩大为南宋词和辛弃疾的转变与出现创造了条件的情况提前叙述一下,在叙述南宋词坛时不妨将苏轼与辛弃疾的继承影响与发展关系再追溯一下,这样,既照顾到了时代的转折,而宋词的完整发展仍有线索可寻。
这里可再举两个例子。其一:前后七子与公安、竟陵派的对立,原是意味着明代散文领域中反现实的复古主义与现实主义倾向的斗争,然而嘉靖分界又将它们分到了两个阶段中去。这里,就可以充分运用跨界叙述:先在阐讲前后七子时简略暗示一下它们终将趋向衰竭的必然性,以后叙到公安、竟陵派活动及其主张时可将前后七子再追溯批判,从中将两种不同的文学倾向对比,同样可以体现出文学内部的矛盾与发展。其二:建安名义是属东汉,在文学史里却把它放在魏晋阶段叙述,粗看似不易处理。其实,亦可运用“提前”与“追溯”来解决:在叙述两汉文学末尾处提前将建安的产生契机联系着东汉末年的动乱概叙一下,在魏晋文学阶段开始则可以追溯口气细述曹子父子前期的文学活动,这样,可对历史特征、文学特征兼而顾之,又无割裂之弊。
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学潮流@④丽多姿波澜起伏,我们的分期叙述固然应体现出各个阶段文学现象的质与量的差别和非常显著的时代色彩,但同时也得鲜明地表现出中国文学现实主义或是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的“历史的持续性和发展性”,分期不等于孤立叙述。我们即使以安史之乱作为转折点将唐代文学分期叙述或甚至以此为界把整个封建时代文学分划为二,然而也不能在实际叙述中忽略陈子昂与李白、元稹、白居易的影响、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我们即使把李白、杜甫分隶两个阶段中去叙述,然而无论如何也不能不顾及这两个亲密战友互相在人格和风格上的影响。
过去我们之所以在文学史编写中往往孤立地阐述各个阶段内的文学面貌,对现实主义或是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在文学发展中怎样伸展蔓延表现得不够,主要是由于只偏顾分期叙述,在叙述时缺乏对全部文学史的鸟瞰。现在我想提出,应当把如何分期与如何跨界叙述这两个重心同时提到研究日程上来,也就是在考虑分期的同时就应该结合着研究跨界叙述,缜密考察阶段的划分与它们互相之间的钩连。我认为,跨界叙述不是消极补救分期之不足,而应该把它视作体现文学史的源远流长的积极的红线。所以,我们在热烈讨论分期问题的同时,多把跨界叙述的细节提到具体工作日程上来研究,是有益的。
上述浅见,看来也许细微烦琐,然而一发关连千钧,它们与文学史编撰工作不是没有血肉联系。我以为文学史分期这一课题之复杂错综,不是大致划分几个段落概叙一些情况可以解决,而是应该往纵深发展,发掘更多的具体问题作更加深入的探讨,这里的一些意见固是粗糙肤浅,但它们都从抛砖引玉的角度出发,希望把问题的讨论引入更加深遽的境界。
至于我个人大胆试拟的分期轮廓,原是用来作为抒述意见的依据的,不敢自居准确。同时还得申明的是,我提出这个分期轮廓的理由与根据已在上述四个问题的探讨中分别叙述,所以不拟再逐期介绍情况。只是个人初步感觉到,这样的分期:(一)大致符合文学潮流的波澜起伏,与以文学标准为主、以历史标准为辅的准则尚无过大出入;(二)基本上照顾到了文学史上建安、安史之乱、靖康、嘉靖等几个重要分界线;(三)虽然分期不拘泥于朝代,然而也在实际处理上适当顾及了文学史上唐诗、宋词、元曲、唐宋传奇及古文运动等主要作品与倾向的完整。
当然,这样的分期还不是没有存在问题,比如我把“周秦”、“魏晋南北朝到隋”看作两个独立单元,至于其中的春秋战国之交、南北朝之间文学风格的转化如何再在大段内适当划分小段解决,还有待商榷。不过,我在实践中有一个粗浅的体会,文学史分期的解决贵乎实事求是,一切的论争都应从此出发。
原载:《文史哲》195706
这里就各家的分期意见试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来商榷,希望得到指正。
(一)
在开始探讨之初,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有必要先把各家分期的轮廓概述一下。
李长之先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一期 上古到西汉(古代);第二期 东汉到盛唐(中世纪);第三期 中唐到鸦片战争(近古);第四期 鸦片战争到五四(近代)。
游国恩先生也只提出了大段分期:第一期 上古到春秋末(公元前十八世纪——公元前四世纪);第二期 战国到东汉(公元前三世纪——公元二世纪);第三期 建安到盛唐(三世纪——八世纪);第四期 中唐到北宋末(九世纪到十二世纪初);第五期 南宋到鸦片战争(十二世纪初期——十九世纪中叶);第六期 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十九世纪中叶——一九一九年)。
陆侃如、冯沅君先生在“关于编写中国文学史的一些问题”和“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两文中提出六段十四期。六段是:(一)周以前;(二)周代;(三)秦至南北朝;(四)隋至元;(五)明清;(六)鸦片战争以后。十四期是:(一)上古至殷周之际止(公元前十一世纪以前);(二)西周及春秋(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前六世纪);(三)春秋末年至战国(公元前五世纪到前三世纪);(四)秦汉(公元前三世纪末期到后二世纪末期);(五)建安到隋统一(二世纪末期到六世纪末期);(六)隋及初盛唐(六世纪末期到入世纪中后期);(七)中晚唐及五代(八世纪后期到十世纪中期);(八)北宋(十世纪中期到十二世纪初期);(九)南宋及金(十二世纪初期到十三世纪中期);(十)元代(十三世纪中期到十四世纪中期);(十一)明前期(十四世纪中期到十六世纪中期);(十二)明后期(十六世纪中期到十七世纪中期);(十三)清初至鸦片战争(十七世纪中期到一八四○年);(十四)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八四○——一九一九)。
此外,林庚先生也在“文学遗产”上发表“关于中国古典文学史研究上的一些问题”,一文精练地对分期问题提出了意见。(1)
(二)
应该说,以上几家的分期意见都是辛勤耕耘的成果,而且各有其精辟的理由和根据。但我学习了老前辈们的文章以后,也觉得有几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可以提出来商榷。为了便于分析研究,先大胆提出我试拟的分期轮廓:
(一)上古到殷商;(二)周秦;(三)两汉;(四)魏晋至隋;(五)初唐至北宋;(六)南宋至明前期(正德);(七)明中期(嘉靖)至鸦片战争;(八)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
这里,就上述分期的基础略述个人浅见。
第一,对于上古期萌芽状态的文学现象是否重视地加以整理阐述,是密切关涉到对文艺起源于劳动与文学发展的认识,也关涉到文学史始于何时的看法问题,甚至还牵连到处理文学遗产的态度。关于这,在文学史分期上就显出了分歧。对于周以前萌芽状态的文学现象,陆、冯先生比较重视地将它列为上古到殷商一个阶段来独立叙述,而游、李两位先生就并不如此处理,尤其是李长之先生还认为:“就文学上的真正成就而论,‘诗经’以前无重要作品可言,所以所谓上古主要即从‘诗经’开始。”这里表面上看似问题不大,其实如上所说并不简单;尤其是李长之先生的意见似乎意味着文学史的叙述只从“诗经”为起点,这更是值得商榷。过去也有些研究者争论过文学史从殷商起抑是“诗经”起的问题,或者认为周以前作品不可信,或者认为周以前大致是口头创作缺少书面的纯文艺作品因而并不加以重视,不作系统细致的分析阐述。其实,这都大可商榷。这里我们提出:文学史应从远古为起点,对于周代以前从口头创作走向书面创作的文学现象必须划为一个独立阶段认真地加以整理和阐述。虽然,这一阶段里的资料难以搜集整理,后来所留记载中也多有后人伪托之作,然而我们在“吕氏春秋古乐篇”、“礼记”、“天问”、“路史后记”、“淮南子”、“山海经”、“吴越春秋”等古籍中以及甲骨文、易经爻辞中仍可找到不少可信的材料来加以剔选提炼,甚至如高尔基所说,即时考古学底材料和古代宗教仪式底反映也是原始文化的资料(2)。而且,我们在还没有找到确切的根据之前,随便把古籍中留下来的周代以前的文学材料断定这是伪托,那是膺品,这态度也是不够审慎的,我认为,过去研究者随便否定的所谓上古伪作,还值得重作考虑。如果说因为周以前少有纯文艺的书面创作而不加重视的话,则更属错误。事实上,在以上所举材料中,我们可以发掘到不算太少的反映社会生活的短歌和健朴动人的神话,这些正是中国丰硕的文学遗产的源头,从中使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的祖先是怎样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可了解到我们的文学艺术是怎样滋生、成长和发展起来的。高尔基在论述劳动创造文化和劳动人民的口头文学、古代的故事与神话的价值时曾经慨叹那些研究原始和古代文化的历史家们之没有一个利用民谣底材料、人民底口头文学、神话底陈述,并且指出:如果不知道人民底口头创作,那就不可能知道劳动人民真正的历史,这种人民底口头创作是不断地和决定地影响到这些最伟大的书本文学作品底创造的(3)。鲁迅甚至卓越地认为远古劳动人民在劳动时发出的“杭育杭育”的喊声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和应用,这就等于出版(4)。何况,周以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由萌芽趋向成熟的书面创作,如易经爻辞中就有“中孚”和“归妹”,夏商时就出现过有血有肉的箕子的“麦秀歌”,就是在“诗经”里也可能有一小部分是周前的产物。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以忽略的态度和简单的方法来处理这一阶段的文学萌芽现象。同时,从文学史分期的角度来考察,周以前的文学酝酿变化了很长时期才由萌芽趋向成熟,到周代又划时代地出现了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所以,我们应该将周以前作为一个阶段来慎重处理。打个比方,远古到殷商的文学应该是塔尖和塔身的第一层,不应该仅仅视作宝塔的尖端。我个人浅见认为游、李两先生将远古到殷商合并到周以后的处理态度并不太恰当,尤其不赞成李长之先生所提将“诗经”作为文学史起点的意见。
凡事的开头第一步应跨得慎重,对文学史开头的处理也不容有丝毫草率。
第二,我觉得处理文学史分期固不应为朝代所拘,但同时也不必故意避免按朝代分期。因为这两种不同的做法,同样会影响对文学史的正确的阐述。可是,从现有几种分期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相对的值得商榷的分法。
首先,觉得陆、冯两先生的分期意见似乎有被朝代拘束之处。
例子之一:在处理唐宋文学分期时,把血肉胶着的中晚唐及五代与北宋分为两段。其实,这样因拘于朝代不同而把中晚唐及五代和北宋切为两段,是并不符合文学发展的实况的。这里,可从实际出发作具体探讨:(一)以古文运动来看,主干者当中韩愈、柳宗元是唐人,其余六人是北宋人,而唐宋八大家又已是流传久之的不可分割的概念。而且古文运动的发展实况也是把中唐至北宋这一阶段紧紧扭结在一起:开初是天宝间的萧颖士、李华、梁肃、元结、独孤及等人提倡散文、排斥骈体,接着是韩、柳登高一呼蔚为风气,到北宋,王安石、欧阳修、曾巩及苏氏父子三人继而起之,古文运动汹涌发展,位占正统。到南宋以及至金元,除陈亮、朱熹尚值得一提外,就没有再出现杰出的散文作家了。(二)在词的兴起、发展与成熟的关连上,大家差不多已公认词是“起源于中唐,发展在五代,而特别流行于两宋”了的。词由中唐白居易、刘禹锡、元稹尝试填词起经过温庭筠、韦庄、李煜一直发展到北宋,专业词人日渐增多,词境日益扩展,这都证实了大家所提词由中唐五代的青少年发展到北宋已趋壮年(或黄金时代)的流行说法是完全恰当的。这可以看出,词的从兴起到发展也把中唐到两宋这一文学发展阶段紧紧胶着到一起。(词到靖康以后因时代斗争的变化有了新的转折,这里姑置不论。)我想,“唐宋词”不仅是一个流行的概念,而且它的绵延发展也确是脉络清楚,历历可辨,难以切断。(三)传奇和词的兴起与发展,也可以说跟中唐、北宋间都市经济繁荣、商业发达、市人阶层的起来的社会原因关系密切,很难分割。(四)从唐宋间诗与词、传奇和话本以及散文的发展来考察,也可看出它们之间枝叶交叉,滋蔓不分。
综上所述,可以明朗地体察到中唐至北宋这一阶段内文学现象的胶结性与独特性,如果硬加切开,实有割裂之弊。
例子之二:陆、冯两先生将南宋到明代的文学分为南宋及金、元代、明前期、明后期四段,这似乎流于另碎,尤其值得商榷的是,元代与明前期(即明初至正德)是否应该分开?我想,唯一只有通过对当时文学现象的剖析来进行商榷:(一)以散文说,除了南宋尚可提出陈亮与朱熹外,元代的虞集、元好问、姚燧、赵秉文等人均无卓越贡献,显得平淡,后来到明代前期,出现了主张“文必秦汉”的前后七子,文运更是每况愈下。直到嘉靖后公安、竟陵派出现,才又起前代之衰,有了新的生机。所以说,元代至明正德间正好是继唐宋古文运动之后的休歇时期。(二)明前期的杂剧与传奇、基本上陈袭了宋元南戏、金元北杂剧的色彩。虽然由于语言关系,元代较让北曲杂剧占先,明代似以南曲传奇为盛,实则,明前期的杂剧仍多用北油,至中叶后kūn@①腔出现后南曲始趋向全盛,而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元代亦曾有一个时期盛行南剧,由此可见,元代与明前期的传奇杂剧的流播和消长,基本上面貌酷似。同时,明前期的传奇杂剧在取材与技巧上与后期@②异,与宋元倒颇有相似之处。(三)明前期的章回小说如三国志演义、水浒传与宋元话本尤其与元曲中的有关故事渊源密切,与明后期所出现的个人独撰的西游记、金瓶梅则又@②然不同。
经过这粗略分析以后可以看出,我们以嘉靖为界将明代前后期分开则完全恰当,而很少理由将元代与明前期划分为二。元与明之间尽管在历史面貌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可是嘉靖前的文学仍是承袭前朝,文坛上的新的生机还是到了嘉靖以后才出现的。
我们可以说,以上两个例子,就充分体现了因拘泥朝代而对文学发展过程中完整现象的割裂。
其次,我觉得李长之先生之将两汉文学割开分别并入前后期,其意图虽是为了避免给朝代所拘,可是揆之实际,这样的分法也值得重作考虑。陆、冯两先生曾指出,将两汉文学分开叙述是有困难的,譬如汉乐府古辞究竟哪些属于东汉哪些属于西汉很难辨明,在辞赋上也不易看出东西汉有何重大变化。我也觉得如此,而且还感到东西汉总的文学面貌并无显著转折变化,似无分开叙述之必要。硬加割裂,倒显得不伦不类。
从历史角度看,东西汉初年的统治者虽都施行过一些发展生产的措施,各有过几十年苏养生息的繁荣阶段,然而两汉的经济措施都造成了大小官僚及大商人的侵吞与积累财富和土地。由于两汉统治者的对外扩张,一直战乱频仍,人民处于兵役、租税的重重压抑之下,痛楚不堪,因此无论在西汉或东汉,均有人民的反抗斗争发生;统治者与地方诸侯之间为了争权夺利,也长期地不断冲突。可以说,整个汉代是一个动乱痛苦的时代,虽然两汉之间有王莽改制的间隔,然而那是违反社会发展法则的倒退,不是前进。所以说,历史演变并未导致两汉文学发生显著的分野。再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可以考察两汉全部的文学内容:辞赋、乐府歌谣和古诗、传记文学和散文。两汉辞赋主要都是对统治者歌功颂德,反映腐化奢侈的宫廷生活,只有极少部分尚能暴露现实较为健康,而综观其全貌,这两类作品前中后期均有。虽则到东汉中叶以后内容和形式逐步趋向健康,然而前中两期甚鲜显著的变化,所以整个汉代辞赋很难划分两半。如果以杰出的人物来看,东汉固然出现了思想家王充,可是西汉的司马迁也未见得逊色。两汉的散文在文学史上均有现实意义及积极价值,其风格虽有华丽与素朴之别,但它们差不多是交叉发展的,也难划出前后期不同的特征。现存的两汉乐府中固多是东汉作品,但从汉书“艺文志”所载西汉设立乐府广泛采集民间歌谣的事实看来,西汉乐府究竟遗佚多少、保存多少还难下结论。至于古诗,其中也间杂有前期枚乘、中期张衡、后期蔡邕的作品。
可见,对于两汉文学现象的胶着,我们还没有把它们划开叙述的必要与可能,还是两汉并论为宜,不必因避免朝代拘束而硬加分开。
李长之先生主张把两汉分开可能是为了照顾到建安,因为建安是属于东汉。其实,建安已在东汉末期,而且建安重要人物曹氏父子的文学活动主要是始于魏初,所以,不如把建安文学并入魏晋阶段论述的好。游国恩先生为了既照顾到两汉的完整,又照顾到建安这一阶段的特殊,就采取了折中办法,划为“战国到东汉”、“建安到盛唐”,这样固无不可,但我个人仍认为以建安并入魏晋阶段来叙述为宜。也许有人认为这样做只符合文学发展,不符合历史真实。其实是没有问题的,林庚先生说得好:“过去曾经把建安时代作为两汉的尾声,这乃是惑于历史的假象;而实质上自黄巾起义之后,董卓劫持了汉献帝,汉代就实际上不复存在;当时汉献帝成了你争我夺的一块肥肉,之后李jué@③把汉献帝又抢了去,最后抢来抢去落在曹操手里,这就是建安元年;这时哪里还有什么汉代?所以曹操事实上是名副其实的魏武帝,建安所以并不是两汉的尾声,而是三国时代的开始,一个新的时代的揭幕;而这时一个新的文学时代也就同时揭幕。这里文学史上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步调应该说是十分紧凑的。”
上述两种分期意见固有缺陷,然而可以肯定,作者良好的意图都是为了想尽量恰切地阐明自己所研究的对象的本质。然而问题只是在对于文学发展实况欠缺周详的实事求是的考察,所以导致的结果同样是削足适履。在文学史分期上如何做到既不为朝代所拘、又不为故意避免朝代拘束而割裂文学现象,当然是一个颇为艰深复杂的课题,不过实质上也并不是神秘奥妙得不可想象。毛主席曾一再用列宁的话教导我们: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我想,实事求是的考察,是可以用作法宝来解决这些问题的。
第三,大家都认为文学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辩证的有机关系,然而也不能把这两者等同起来解决。马克思在论述艺术生产与物质不平衡这一问题时也早已指出:“关于艺术,谁都知道,它的某些繁荣时代,并不是与社会底一般发展相适应的,因而也不是与那可以说构成社会组织骨干的社会物质基础相适应的。……”(5)不过,我们面对绵延流长浪潮起伏的文学史要将它分成若干段落时却不能不感到:究竟以何客观准则来处理分期呢?
关于这,陆、冯两先生最近在“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一文中提出分期应兼顾文学标准与历史标准,具体处理应以前者为主后者为辅,这提法使我十分心折。不过,将这准则付诸实践要丝毫无差,却也颇不易为。我觉得陆、冯两先生虽在理论上阐发得颇为精辟明确,可是在具体处理却有些地方仍将历史与文学发展等同看待,忽略了文学发展的特殊性。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放到对“周秦文学”、“秦汉文学”、“隋唐文学”这几个流行已久的分期概念的具体处理的探讨上。陆、冯两先生主张把“秦汉”并作一期论述,理由是:“这四百年的文学在开始的时候虽与前一时期的文学有某些联系,但越往后发展就与以前距离愈远,不独内容上如此,风格上也如此。同时,文学创作日渐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日益众多,作品的样式也越发多样化起来。当然,比起隋唐以后的情况还有逊色,但显然已开始走上繁荣,众多与多样化的道路上去了。为此,我们对于文学史上所应叙述的范围,也要与以前几期有广狭之分。在此时以前,范围不妨略略放宽,不管是经子史传,常常都在文学史里讲到;从本期起,我们就应该逐步严格起来,除史记等较突出的著作外,一般不再收入。”当然这样提法也不无理由,可是并不完全符合文学发展的实况。以秦帝国来说,它的出现在历史上虽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它只有短短十五年生命,而且在暴君的酷烈摧残文化的政策下,秦代除了李斯的一些歌功颂德的文字以外,几乎无文学可言。陆、冯先生发表在“文史哲”上的“中国文学史稿”,在“秦汉的散文”一节内叙列秦代散文也只能举出一个李斯,而且也只有把李斯的“谏逐客书”抬出来作为具体材料。因此,秦代实不能算作文学上的兴起阶段,只能作为继先秦“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以及屈原之后的文学上的衰微阶段。而西汉开始后从以文化统制(礼法)代替严酷刑法到提倡儒术、设五经博士,文学遂逐渐抬头了,陆、冯两先生所说的“文学创作日渐繁荣,事迹可考的作家日渐众多,作品的样式也越发多样化”实在也只能从西汉开始,不是从秦代开始。据这些情况来考察,我们应把秦代移前称为“周秦”,不应把它冠到汉代头上称为“秦汉”。其次是“隋唐文学”,这一概念也流传已久。去年高等师范院校中国古典文学教学大纲座谈会准备会议上曾提到:隋唐文学放在哪里较为妥帖?提上去归为魏晋南北朝文学中?还是移下来放到唐五代文学中?现在,陆、冯两先生是把隋与初盛唐并成一个独立阶段处理。我的浅见以为:只有三十几年生命的软弱无力的隋代文学它只能算是文学历史上的衰微阶段,不应把它冠在一个文学阶段的开首作为发展的转折或源头。余冠英先生的意见是把隋代文学“提上去”,不应“移下来”(6),我完全赞成。因为,隋朝文坛还弥漫着齐梁陈文学浮靡艳丽的风气。隋文帝时,御史李谔虽上书请求制止浮华粉饰的文风的滋长,然而这只是消极的以行政命令来企图扭转文运,并未能提出积极的文学主张或文学作品来影响文坛蔚成风气。而且,文帝将李谔的上书颁布天下后,虽对六朝余风有过一度打击,可是一到隋炀帝手里又提倡淫词艳曲,弥漫文坛,所以,隋代文学基本上只能算是齐梁陈反现实主义文学(宫体诗)的余波。在隋代文学领域内能够举得出的卢思道、薛道衡、杨广等人的作品仍是因袭齐梁,即偶而有一些较为素朴健康的诗,也未能蔚成倾向,因此,隋代文学并不能意味新的文学倾向的兴起。至于初唐文学虽说“和梁陈文学的区别也还是不明显”(余冠英先生语),然而唐初从四杰到沈宋已在酝酿着变,到陈子昂更意识地揭示了现实主义的旗帜,所以初唐文学完全可以作为新的文学倾向的兴起来看,不应把它笼罩地隋代文学的后面。
这里两个例子充分表明:秦帝国统一面目的出现与隋帝国统一南北朝,在历史上虽是意味着发展和进步,而文学上却并未亦步亦趋地进展。这是因为,文学艺术与政治机构、法律、经济政策那些上层建筑有所不同,那些上层建筑是直接为下层基础服务的,所以它们与下层基础的发展常常亦步亦趋,而文学艺术则不一定这样,例如杜甫、白居易诗以及水浒传、西厢记等饱孕丰丰富而强烈的人民性的作品,是“不包括而且也不能包括在反动统治阶级为保卫自己的基础而创立的上层建筑之内”的(7)。马克思的天才论点经过实际一证明,就格外显得灿然夺目。
我想,只要缜密地考察文学现象的质与量的发展状貌,是不难找到自然的段落与界线的。打个比方,我们只要清晰地辨明文学发展中的起伏着的高峰与低谷,那也就会察见最自然最恰当的段落界线。当然,如果要恰当地掌握这些,首先必得真正透彻地体会清以文学标准为主、历史标准为辅的客观准则。
第四,李长之先生提出文学史分期后,在叙述上必须允许跨界。这样的做法贵乎实事求是,我完全赞成。不过,这里还想就如何处理“跨界”叙述及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问题补充两点意见:(一)分期时既要照顾到整个文学发展过程中重要转折点,又要顾及不随便切断某一文学发展阶段内主要作品或倾向的蔓延的脉线及其发展的完整性,当然很难,这是否可以以跨界叙述的方法来补救;(二)跨界叙述的方法应该是“提前”叙述与“追溯”叙述相结合,交叉着做,确定以一端为主。
运用跨界叙述的方法,不仅可以补救在分期与实际叙述上对文学现象的割裂,而且还可积极地解决不少有关问题。譬如宋代、明代文学各是一个朝代,然而靖康与嘉靖却将宋、明代文学各显豁地划为两半,不容我们并而论之。那末,我们在分期叙述之余,就可以用“提前”与“追述”相结合的跨界叙述把它们的前后期文学现象有机地钩连起来。两宋的词,虽为靖康界线分隔到两个文学阶段中去,但我们在叙述北宋词坛时,不妨先将由于词到苏轼手里趋向诗化与散文化、词的作用与内涵更加扩大为南宋词和辛弃疾的转变与出现创造了条件的情况提前叙述一下,在叙述南宋词坛时不妨将苏轼与辛弃疾的继承影响与发展关系再追溯一下,这样,既照顾到了时代的转折,而宋词的完整发展仍有线索可寻。
这里可再举两个例子。其一:前后七子与公安、竟陵派的对立,原是意味着明代散文领域中反现实的复古主义与现实主义倾向的斗争,然而嘉靖分界又将它们分到了两个阶段中去。这里,就可以充分运用跨界叙述:先在阐讲前后七子时简略暗示一下它们终将趋向衰竭的必然性,以后叙到公安、竟陵派活动及其主张时可将前后七子再追溯批判,从中将两种不同的文学倾向对比,同样可以体现出文学内部的矛盾与发展。其二:建安名义是属东汉,在文学史里却把它放在魏晋阶段叙述,粗看似不易处理。其实,亦可运用“提前”与“追溯”来解决:在叙述两汉文学末尾处提前将建安的产生契机联系着东汉末年的动乱概叙一下,在魏晋文学阶段开始则可以追溯口气细述曹子父子前期的文学活动,这样,可对历史特征、文学特征兼而顾之,又无割裂之弊。
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学潮流@④丽多姿波澜起伏,我们的分期叙述固然应体现出各个阶段文学现象的质与量的差别和非常显著的时代色彩,但同时也得鲜明地表现出中国文学现实主义或是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的“历史的持续性和发展性”,分期不等于孤立叙述。我们即使以安史之乱作为转折点将唐代文学分期叙述或甚至以此为界把整个封建时代文学分划为二,然而也不能在实际叙述中忽略陈子昂与李白、元稹、白居易的影响、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我们即使把李白、杜甫分隶两个阶段中去叙述,然而无论如何也不能不顾及这两个亲密战友互相在人格和风格上的影响。
过去我们之所以在文学史编写中往往孤立地阐述各个阶段内的文学面貌,对现实主义或是积极的浪漫主义传统在文学发展中怎样伸展蔓延表现得不够,主要是由于只偏顾分期叙述,在叙述时缺乏对全部文学史的鸟瞰。现在我想提出,应当把如何分期与如何跨界叙述这两个重心同时提到研究日程上来,也就是在考虑分期的同时就应该结合着研究跨界叙述,缜密考察阶段的划分与它们互相之间的钩连。我认为,跨界叙述不是消极补救分期之不足,而应该把它视作体现文学史的源远流长的积极的红线。所以,我们在热烈讨论分期问题的同时,多把跨界叙述的细节提到具体工作日程上来研究,是有益的。
上述浅见,看来也许细微烦琐,然而一发关连千钧,它们与文学史编撰工作不是没有血肉联系。我以为文学史分期这一课题之复杂错综,不是大致划分几个段落概叙一些情况可以解决,而是应该往纵深发展,发掘更多的具体问题作更加深入的探讨,这里的一些意见固是粗糙肤浅,但它们都从抛砖引玉的角度出发,希望把问题的讨论引入更加深遽的境界。
至于我个人大胆试拟的分期轮廓,原是用来作为抒述意见的依据的,不敢自居准确。同时还得申明的是,我提出这个分期轮廓的理由与根据已在上述四个问题的探讨中分别叙述,所以不拟再逐期介绍情况。只是个人初步感觉到,这样的分期:(一)大致符合文学潮流的波澜起伏,与以文学标准为主、以历史标准为辅的准则尚无过大出入;(二)基本上照顾到了文学史上建安、安史之乱、靖康、嘉靖等几个重要分界线;(三)虽然分期不拘泥于朝代,然而也在实际处理上适当顾及了文学史上唐诗、宋词、元曲、唐宋传奇及古文运动等主要作品与倾向的完整。
当然,这样的分期还不是没有存在问题,比如我把“周秦”、“魏晋南北朝到隋”看作两个独立单元,至于其中的春秋战国之交、南北朝之间文学风格的转化如何再在大段内适当划分小段解决,还有待商榷。不过,我在实践中有一个粗浅的体会,文学史分期的解决贵乎实事求是,一切的论争都应从此出发。
原载:《文史哲》19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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