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犯法吗?
犯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根据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规定》),某些“偷拍偷录”的资料可以用作证据,而且还据此推论,说媒体以偷拍偷录的方式进行采访,可能也会合法化。
“偷拍偷录”的资料能不能成为证据,或“偷拍偷录”式的采访是否合法,确实都是敏感而又受到大家关注的问题,媒体盯住这样的话题,也是职业的敏感。可是细读一下高院的《规定》,却有些比关于“偷拍偷录”更重要的规定值得注意。
比如《规定》中规定,在八种情况下,民事诉讼中将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要由被诉方“自证清白”。如在医疗纠纷中,患者不必再自己收集证据以证明医院的过错,而是医院必须举出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否则医院就将败诉。
这样的新规定对我们每个人都是福音,因为我们都曾经是患者或早晚都会成为患者,也就都有可能成为医疗事故的受害者。我们也都知道,在医患纠纷中,让患者收集证据以证实医院的过错,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下,患者往往会成为法庭上的弱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偷拍是未经他人同意,以秘密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的行为,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偷拍者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3、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查
看
更
多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立即咨询
犯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五条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刑法》 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
案例:惠水一男子偷拍违法获严惩,厕所“摄”狼终被拘!
9月17日晚18时许,惠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涟江街道办事处某网吧厕所内如厕遭偷拍,请立即前往处置。
该网吧厕所为男女共用厕所,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在琴琴(化名)如厕时,尾随其后,潜入隔壁间厕所偷看、偷拍琴琴如厕的视频及照片。周某某先是趴在地上偷看,后到网吧座位上拿手机回到厕所进行偷拍,违法行为被保洁阿姨目击。
经现场勘查及调取网吧视频监控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之规定,周某某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被当场控制并收缴其用于偷拍的黑色苹果7Plus手机一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权责任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偷拍是犯法的,根据法律被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案例:
4月23日下午,普陀警方接报警称长征地区绿洲商务楼内有一名男子躲在女厕所用手机偷拍隔壁女性,人始终躲在厕所里。据了解,当日下午在16楼办公的李小姐在公司如厕时,突然发现隔壁底部缝隙处探出一只手机!
李小姐并未做声而是悄悄出去叫了男同事过来并报了警,之后一帮人和躲在厕所里的董某互相对峙,并等待警方到来。
岂料董某躲在卫生间一边认错求饶一边要求付钱私聊,并抓住守候董某的人松懈之时,董某突然从女厕所窜了出去迅速逃走,所幸警方及时赶到,最终在商务楼多名白领的帮助下,在商务楼6楼楼道内将董某控制。
目前,董某因涉嫌偷拍他人隐私已被普陀公安分局治安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猥琐男”商务楼女厕所内偷拍视频 当场被抓
出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为了打假等偷拍行为是合法的。出于不正当目的,使用偷拍照片的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都算违法行为。如果你有他偷拍你的确凿证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报警,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和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非法制造、贩卖或非法使用窃听、窃录专用器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这种行为的,处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警方调查:被偷拍女大学生约40多人
海口市公安局网监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学生偷拍女生生活照片,并传到网站上的行为,触犯了被拍女生的肖像权和人格权,给受害者带来了心理上的极大伤害,此种行为是不合法的。记者昨日从龙昆南派出所和海口市公安局网监处获悉,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将调查目前所有图片的上传ID、图片的点击量、浏览人数进行调查。如果该点击量、浏览人数众多,并根据图片内容的严重程度,如果情节后果严重,涉及到传播淫秽图像的行为,将触及刑法,警方将进行刑事立案。
同时,警方解释,即使情节不是很严重,图片点击量小,偷拍传播图片的嫌疑人也触犯了治安处罚法,警方将对嫌疑人依法处以治安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