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国共和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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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1 · TA获得超过132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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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法国的共和政体,规定行政权由总统及其任命的部长行使,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行使立法权,参议院对众议院的立法和总统的行政具有制衡作用。

《德意志帝国宪法》对帝国的国家体制和政权组成形式作了明确规定,由普鲁士掌握帝国最高行政权,宪法赋予帝国皇帝(普鲁士国王)和宰相(普鲁士宰相)以极大权力,宰相由世袭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共同行使,但由民选产生的帝国议会处于从属的地位。

法国共和制和德国君主立宪制虽然同属于资产阶级政治体制,

但两种制度具有明显的区别:
①国家元首的产生办法不同,法国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德国皇帝则是世袭,凌驾于议会之上。

②两国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不同,法国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而德国则是行政权控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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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en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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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f40f810
推荐于2017-11-25 · TA获得超过75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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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德意志君主立宪制 法国共和制
国家元首 德意志皇帝 总统
国家元首产生方式 世袭 由国民会议多数票产生
国家元首任期 终生制 任期制
国家元首权力 掌握国家的实权 掌握国家实权(行政权)
政府首脑 首相 总统
政府首脑与议会关系 政府首相不对议会负责 对议会负责
政府首脑的产生 由皇帝任命 由议会选举产生
国家权力中心 皇帝和首相 议会

我从历史PPT课件上贴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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