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能立马走人吗?

我在公司上班一个月零几天,也没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但是老板却说要三个工作日交接才能走。如果没三个工作日不发放工资。你说我能立马辞职以及拿到工资吗?... 我在公司上班一个月零几天,也没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辞职,但是老板却说要三个工作日交接才能走。如果没三个工作日不发放工资。你说我能立马辞职以及拿到工资吗? 展开
 我来答
困难解决局
2019-04-30 · 困难解决局,生活无难题
个人认证用户
困难解决局
采纳数:20608 获赞数:1798326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签定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微风
推荐于2016-02-01 · 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微风
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采纳数:5853 获赞数:53114
大中型制造型企业十几年质量管理经验。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定劳动合同,不可以辞职立即走人,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才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洋白子f
2012-04-08 · TA获得超过167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332
采纳率:38%
帮助的人:1709万
展开全部
不要辞职,应该立马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以公司超过30天不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法定保险为理由,要求公司于30天内发函指明人与自己进行工作交接,并且于最后工作日支付第二个月双倍工资,半个月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等手续
==========
仅供参考,具体事项请找当地律师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6-10-14
展开全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纵横法律网-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张云霞律师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系Yellie吖
2012-04-08 · TA获得超过243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9.6万
展开全部
一般情况下最好是照那公司的规定来离职,正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3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然后交接工作结算工资,很多公司都是这样的,如果没交接好工作的话会扣押工资,直到你办好各种手续为止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5)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66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5729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