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托运人委托上海某承运人在2000年6月运输一批大约151224美元的滑雪手套到美国。价格条款是cif匹兹堡。托运人在七月份接受香港代理人船公司开出的直达的、已装船的情节提... 托运人委托上海某承运人在2000年6月运输一批大约151224美元的滑雪手套到美国。价格条款是cif匹兹堡。托运人在七月份接受香港代理人船公司开出的直达的、已装船的情节提单。我们在上海港装运。在香港转船。目的港是匹兹堡。提单注明:香港转船的集装箱船名。按照表所列出的,提单的签发日期为2000年7月10日。第一个承运人的船名叫”LONG JIANG V.8907”按照平常做法,托运人在picc公司给货物投保,保险金为166347美元,险别为一切险和战争附加险。当货物在2000年8月中旬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发现部分货物受潮和发霉,他要求当地保险代理人立刻去检查损失并提出索赔,代理人传真给保险公司声称,货物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55%的货物收拾你需要赔偿,赔偿费为82267.55美元。保险公司立刻派了以为海险核算人去上海检查了装货的流程记录。并得知货物被装载甲板上当在上海港装运时。核算人知道堆放计划是装在船里。根据堆放计划,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因为托运人没有投舱面险,保险公司建议托运人找承运人赔偿。在接下来的6个月托运人一直在口头和书面上协商。但承运人拒绝赔偿损失,并给自己找借口,并声称自己不是操作船的实际承运人,并叫托运人找船的实际承运人,船公司的第一第二承运人索赔。根据海牙规则第三条法,除非货物从交付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诉讼,否则承运人和船舶在任何情况下都免除对灭失或损害所付的一切责任。在2001年7月,托运人委托上海对外贸易法律理事机构,开始对和同方香港代理人提起诉讼。后来增加了上海承运人作为第二被告人。上海海军部法庭接受诉讼,在最初的调查中,法庭传唤被告方到庭,双方在书面形式上讨论了关于问题的判法。最后被告在2002年5月派遣一个代表去上海和托运人协商。结果是香港代理人赔偿55000美元给托运人,这包括了全部损失的三分之二,另外三分之一将由保险公司赔偿。托运人收到了所有赔偿后申请撤回控告。 问题:你会怎么处理甲板上所发生的损失?谁将为损失负责任? 展开
 我来答
上海合美物流
2012-04-18
知道答主
回答量:4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4.1万
展开全部
结果不是代理赔了吗?如果根据海商法,在一年以内的话。根据合同应该是承运人来赔了。对吧?可惜,人家海牙公约说了1年外,不关承运人的事。得到赔偿就算好的了。不得到赔偿也很正常不是吗?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中研普华
2023-10-12 广告
问题一: 1.因为是CIF,货物的风险在马赛港装船以后(即 货物越过船舷)就已经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不能免除其承担的付款义务,因为卖方完全按照信用证要求发货,并提供单证,已经完成其应该履行的责任,所以开证行应该按照信用证实施条款进...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中研普华提供
杭多
2012-04-09
知道答主
回答量: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万
展开全部
不好说诶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1条折叠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