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房产过户问题 20
有一套房产,房产证名字是爷爷,但是爷爷已经去世几年了,也没有立房产遗嘱,奶奶还在,奶奶想把房产给唯一的孙子,请问怎么办理?(房子是郑州市的,奶奶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姑娘他们都...
有一套房产,房产证名字是爷爷,但是爷爷已经去世几年了,也没有立房产遗嘱,奶奶还在,奶奶想把房产给唯一的孙子,请问怎么办理?(房子是郑州市的,奶奶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姑娘他们都表示同意房子给唯一的孙子)是办理继承过户,还是办理赠予过户,还是正常交易过户费用低呢?请详细说明办理流程及费用。房子是八十年代老房有56平方。)谢谢有这些经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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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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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房子,按法律上来说,你奶奶是第一继承人,现在你奶奶愿意把房子过户给你是完全可以的,有两种情况:1、你奶奶在给你属于赠与方式,不过你要缴纳一定税费,操作流程:去开个你爷爷的死亡证明、你奶奶赠与给你的赠与公证书(2%的房评估价款亦是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值)、契税(3%估价款);2、直接继承你爷爷的房子,属于继承的一种,不过你要让你奶奶和《你奶的儿女》(有些地方要)签署一份放弃继承合同,这样你就直接按照继承,那么只需要缴纳一个继承公证书就可以了(2%房价款) 正常交易的话税费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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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最省钱。别忘记让你奶奶的两个儿子和两个姑娘在遗嘱上写明自动放弃。
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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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立一份遗嘱。
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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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拿着房产证,房管局开具的档案,公证处留档用,你爷爷的去世证明,你爷爷的单位人事档案,主要调查有几个子女,必须的!你奶奶和几个的子女,必须到公证处,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赠与过户,你奶奶写赠与书,几个子女写放弃继承书,放弃书每一份200,继承人500,公证书80一份,然后有一份公证书,拿着公证书可以随时到房管局过户,我就是郑州的,我在金水路经五路绿城公证处办的,需要补充的是你爷爷档案会显示有几个子女,如果不全,就要看你奶奶的档案,如果还不全,就要去派出所办事处档案室调档案,总之,单位的档案要和你几个子女相符,这一点审得很严,公证员还要去单位档案科调查,不能作假,手续要准备全,少一样都不给你办,你就是给他一万,他都不敢受理的,你到公证处,会给你一张表,按着顺序把手续弄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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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的证件有:房本本人死亡证明、和配偶的结婚证(法律认可直属亲属为奶奶) 赠予高些 继承低些。法律默认为奶奶拥有产权。奶奶子女签署一份放弃继承证明
需要先把房子继承到奶奶名下,然后以买卖形式给孙子,这样是最省钱的法子。
金水区的过户大厅在东风路与花园路向西就是,东区在cbd商务内环路上,别的去就不知道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北京21世纪不动产 牛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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