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教师行为价值和整个教育价值的基本标准是
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有如下几条:
1、善恶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关爱学生、认真授课都是善的行为,而辱骂学生、体罚学生,挫伤学生的自尊心都是恶的表现。
2、符合当前教育发展的利益
从社会分工角度来说,教师的职责是为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人才,促进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教师专业道德必须反映教育发展的需要。凡是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实现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行为就是道德的行为;反之,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3、符合学校长期发展的利益
教师专业道德必须反映学校发展的需要,把教师的教育行为是否有利于学校发展,是否完成应当承担的教学任务和教育职责作为教师专业道德评价的具体标准。作为教师也要在学校中行使职责、发挥作用。当然,这里的学校发展利益和整个社会的教育发展利益是一致的,不是指违背教育方针的片面、狭隘的学校小团体利益。
4、符合教师专业道德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评价教师专业道德的直接标准,包括了对教师的思想、秦质、作风、学识、行为、仪表等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凡是符合教师专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品质就是善的,获得肯定性的评价;反之则是恶的,得到否定性的评价。
教师职业道德的价值
1、伦理价值。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的行为规范,在本质上表现为教师职业行为中的向善和应当的价值取向,它常常以公正、热爱、民主、团结、廉洁、文明、人道、理智等概念体现出来。从教师职业道德具体表现看,具有明显的伦理价值。
2、教育价值。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其职业道德的教育价值是客观存在的。
3、文化价值。教师职业道德内含人类的文明追求和人文智慧,是人类以向善的情怀和人文智慧对社会文明的思考,对社会文明的一种建构。它的发展,不仅包含着独特的文化意蕴,而且还具有化育人文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