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积测定方法:大批量测定树干材积,可根据所测定的立木胸径(树高 1.3米处的树干直径)和树高或原木的小头直径和材长分别查相应的立木或原木材积表即得。板方材按实测长、宽、厚相乘或查板方材积表而得。
任何形式的木材体积,包括立木、原木、原条、板方材等的体积。广义的材积还包括枝桠、伐根等。树木经济利用的主要部分是树干,因此研究测定树干材积的原理和方法是测树学(见测树)的主要任务。
材积测算以单株木为对象,全林分树木材积的总和称作蓄积量为蓄积,材积和蓄积是森林经营利用的基本经济指标。
扩展资料:
在测树工作实践中,常引进削度、形数、形率等干形数量指标求算树干材积和分别指标等级编制材积表,这些指标的含义如下述。
形数(f)树干材积与比较圆柱体之比,该圆柱体的高等于树高,按圆柱体所取横断面在树干上的位置可分胸高形数、正形数。
胸高形数(f1. 3)以树干胸高断面作为比较圆柱体的横断面所计算的形数。正形数(f1/10)以树干基部1/10树高处横断面为准计算的形数。
为便于查对材积,除将原木检尺长带0.52m编在一起外,还编制了专业用木材材积表,对表的编排形式也做了一些改进,即由原来4个径级编成1个组合,组合与组合之间的经极材积采用给体字相间,改为现在的经积不分组合,双厘米数惊悸的材积采用加灰底的排列方法,这样将单厘米经纪和双厘米经纪的材积明显地区别开来。本文为大家介绍常用木材材积表和短原木材积表。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 检尺径自4~12厘米的小径原木材积由公式 V=0.7854L(D+0.45L+0.2)2÷10000确定。
2、 检尺径自14厘米以上的原木材积由公式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确定。两式中:V---材积,立方米;L---检尺长,米;D---检尺径,厘米。
一、常用木材材积表(GB4814-84)
二、短原木材积表
三、木材材积表查定方法
(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
(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
201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