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heme of The Great Gats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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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中文吧,《了不起的盖茨比》作者描写的美国在一战后的社会状态,说实话我感觉与中国现行的状态差不多,人们迷茫、拜金,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下盖茨比为了使昔日恋人黛西回到自己的怀抱,通过走私赚了很多钱,并在黛西家的对岸举行奢华的宴会,借此引起黛西的注意,盖茨比的目的达到了,但是正如乔治萧伯纳所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未能得偿所愿,二是如愿以偿。”
当盖茨比再次见到黛西的时候,他发现黛西已经不是自己心中那个朝思暮想的人了,小说的原文:“那天下午一定有过某些瞬间,盖茨比觉得黛西远没有他梦想中那么美好,当然这并不是她的错,而是因为他的幻梦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比不上一颗忧郁的心所能集聚起来的情思。五年来,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在这个幻梦中,不断地添枝加叶,用尽一切美丽的想象来装点它,使得这个梦超越了她本人,超越了一切。所以当我再次向他们告辞的时候,我注意到盖茨比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惶惑的表情,仿佛在怀疑自己正享受的幸福是否真实。”
当黛西的丈夫汤姆发现妻子与盖茨比的恋情之后,两个男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黛西在此时却摇摆不定,最后还是选择了自己的丈夫,在回家的路上黛西开盖茨比的车误将汤姆的情人茉特尔撞死,但是汤姆却将责任嫁祸给盖茨比,导致盖茨比被茉特尔的丈夫枪杀。
我说的很粗略,怎么说这本书至少要看三遍以上才能体会到书的精妙之处,如果能看英文原版那最好不过。
I was within and without, simultaneously enchanted and repelled by the inexhaustible variety of life..这是书里我觉得最能体现作者人生观的地方,中文意思是:我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变幻莫测既感到陶醉,又感到厌恶。
最后再说说作者 弗朗西斯.史考特.菲茨杰拉德
弗朗西斯‧史考特‧菲茨杰拉德,一八九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于美国中西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天主教家庭。他的祖辈是殷实的商人,但由于父亲不善经营,家道中落。全靠亲戚的资助,他才在十五岁时进入新泽西州一家天主教预科学校,两年后又进入贵族学府普林斯顿大学。起初热衷校园社交活动,后来决心从事创作,梦想「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并写下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天堂的这一边》的初稿。
一九一七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十一月他辍学应征入伍,当上了一名陆军少尉,被派往南方的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担任一位将军的副官。他风华正茂,出入社交界,和一位法官的女儿姗尔达一见钟情,并订了终身。战后复员,他到纽约谋生,在一家广告公司供职,收入微薄,前途渺茫,美丽风流的未婚妻立即解除婚约。菲茨杰拉德失望之余,返回家中,闭门修改被出版商退稿的《天堂的这一边》。一九二0年三月,小说出版,轰动一时,作者也如愿以偿和那位「金姑娘」结为夫妇。继《天堂的这一边》之后,又出版了《美丽的与天谴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夜未央》等三部长篇小说,以及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
菲茨杰拉德一举成名之后,就如同他小说中某些人物那样,沉湎于酒食徵逐的生活,挥金如土,成为纽约和巴黎社交界的名流。这种狂热的生活既损害了他的健康,又使他入不敷出,为了挣钱不得不去粗制滥造一些故事。《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后,妻子患了精神病,本人也因长期酗酒引起精神崩溃。《夜未央》发表之后,受到评论界的冷落,他从此一蹶不振。三年后,不得不移居好莱坞,去为电影公司写电影剧本谋生。一九四0年,他病体支离,立志要写一本杰作,可惜《最后的大亨》只写出了六章就在圣诞节前四天因心脏病猝发逝世。姗尔达因精神病长期住院治疗,一九四八年三月十日深夜,病院毁于大火,她也葬身火海。
菲茨杰拉德的一生是短暂的,他的创作生涯充其量不过二十年,但他却为世界文学留下了丰富的遗产。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短暂的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彩色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费氏说过:「这事美国历史上最逸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当盖茨比再次见到黛西的时候,他发现黛西已经不是自己心中那个朝思暮想的人了,小说的原文:“那天下午一定有过某些瞬间,盖茨比觉得黛西远没有他梦想中那么美好,当然这并不是她的错,而是因为他的幻梦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比不上一颗忧郁的心所能集聚起来的情思。五年来,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在这个幻梦中,不断地添枝加叶,用尽一切美丽的想象来装点它,使得这个梦超越了她本人,超越了一切。所以当我再次向他们告辞的时候,我注意到盖茨比的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惶惑的表情,仿佛在怀疑自己正享受的幸福是否真实。”
当黛西的丈夫汤姆发现妻子与盖茨比的恋情之后,两个男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黛西在此时却摇摆不定,最后还是选择了自己的丈夫,在回家的路上黛西开盖茨比的车误将汤姆的情人茉特尔撞死,但是汤姆却将责任嫁祸给盖茨比,导致盖茨比被茉特尔的丈夫枪杀。
我说的很粗略,怎么说这本书至少要看三遍以上才能体会到书的精妙之处,如果能看英文原版那最好不过。
I was within and without, simultaneously enchanted and repelled by the inexhaustible variety of life..这是书里我觉得最能体现作者人生观的地方,中文意思是:我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变幻莫测既感到陶醉,又感到厌恶。
最后再说说作者 弗朗西斯.史考特.菲茨杰拉德
弗朗西斯‧史考特‧菲茨杰拉德,一八九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于美国中西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一个天主教家庭。他的祖辈是殷实的商人,但由于父亲不善经营,家道中落。全靠亲戚的资助,他才在十五岁时进入新泽西州一家天主教预科学校,两年后又进入贵族学府普林斯顿大学。起初热衷校园社交活动,后来决心从事创作,梦想「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并写下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天堂的这一边》的初稿。
一九一七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十一月他辍学应征入伍,当上了一名陆军少尉,被派往南方的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担任一位将军的副官。他风华正茂,出入社交界,和一位法官的女儿姗尔达一见钟情,并订了终身。战后复员,他到纽约谋生,在一家广告公司供职,收入微薄,前途渺茫,美丽风流的未婚妻立即解除婚约。菲茨杰拉德失望之余,返回家中,闭门修改被出版商退稿的《天堂的这一边》。一九二0年三月,小说出版,轰动一时,作者也如愿以偿和那位「金姑娘」结为夫妇。继《天堂的这一边》之后,又出版了《美丽的与天谴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夜未央》等三部长篇小说,以及一百六十多篇短篇小说。
菲茨杰拉德一举成名之后,就如同他小说中某些人物那样,沉湎于酒食徵逐的生活,挥金如土,成为纽约和巴黎社交界的名流。这种狂热的生活既损害了他的健康,又使他入不敷出,为了挣钱不得不去粗制滥造一些故事。《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后,妻子患了精神病,本人也因长期酗酒引起精神崩溃。《夜未央》发表之后,受到评论界的冷落,他从此一蹶不振。三年后,不得不移居好莱坞,去为电影公司写电影剧本谋生。一九四0年,他病体支离,立志要写一本杰作,可惜《最后的大亨》只写出了六章就在圣诞节前四天因心脏病猝发逝世。姗尔达因精神病长期住院治疗,一九四八年三月十日深夜,病院毁于大火,她也葬身火海。
菲茨杰拉德的一生是短暂的,他的创作生涯充其量不过二十年,但他却为世界文学留下了丰富的遗产。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短暂的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彩色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费氏说过:「这事美国历史上最逸乐、最绚丽的时代,关于这个时代将大有可写的。」他所大写特写的正是这个时代,并且将它命名为「爵士时代」,因此人们往往称他为「爵士时代」的「编年史家」和「桂冠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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