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不是官衔,只是一种荣誉的象征,用于奖励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人。
爵士来源于西欧封建制度,欧洲君主国的一种爵位,在战场上立过功劳或因某种特殊的意义,因而得到国王赏赐田地的人。
英国政府对以不同方式为大英帝国效力的人(包括回归前的香港人)颁授勋章和封爵位。华人世界受封英国终身男爵位的有邓莲如、曾秋坤和韦鸣恩。
扩展资料
贵族爵位分为公爵(Duke)、侯爵(Marquis或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5个等级。
原来贵族爵位都是世袭的,而且只能有一个继承人,长子是法定继承人。只有在贵族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其爵位才能由首先达到继承年龄的直系后代来继承。自1958年以后,才允许将非继承性的“终身贵族爵位”授予某一个人。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
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
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