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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产业内贸易的主要特征,1,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的内容不同 2,产品流向具有双向性 即同一产业的产品,可以同时进行进出口贸易 3 产业内贸易中的产品具有多样化得特点 4产品必须具有两个条件 一是在消费商能相互取代二是在生产中需要相近或相似的生产要素投入
不能用传统贸易理论来解释的原因1是因为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没有遵循传统贸易理论的基本假定,即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
2大量的产业内贸易i是垄断竞争或寡头竞争的厂商所生产的差异产品之间的转换,而垄断竞争和寡头竞争都不是完全竞争形式,且差异产品的生产一般具有经济规模
3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假设前提同产业内贸易的实际想去甚远
不能用传统贸易理论来解释的原因1是因为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没有遵循传统贸易理论的基本假定,即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
2大量的产业内贸易i是垄断竞争或寡头竞争的厂商所生产的差异产品之间的转换,而垄断竞争和寡头竞争都不是完全竞争形式,且差异产品的生产一般具有经济规模
3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假设前提同产业内贸易的实际想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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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贸易”取代“自由贸易”大旗 中美经贸纠纷频频爆发,是美国贸易政策基调转变及其实践中的特点所致。 战后直到1970年代前夕,美国政府贸易政策的基调始终是“自由贸易”,但此后开始发生转折。1971年,美国商品贸易自1893年以来首次出现23亿美元的逆差。自此,美国的贸易逆差犹如脱缰之马,急剧增长。 面对与日俱增的贸易逆差,美国人将之归咎于外国对美国商品和劳务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手法,“自由贸易”的旗帜落下,“公平贸易”的旗帜开始飘扬在白宫和国会山上。1978年,卡特总统提出:“自由贸易也必须是公平的贸易。”克林顿更公开宣称:“经济增长前所未有地依赖开辟新的国外市场和扩大世界贸易量。因此,我们在国际市场上坚持把进行公平贸易作为扩大贸易的国家经济战略的一部分。”从而彻底完成了美国贸易政策从自由贸易向公平贸易的转变。小布什上台之后,大体承袭了公平贸易政策。 所谓“公平贸易”政策,其基本观点是认为美国市场开放度远远高于别国,别国藉此一方面广泛运用倾销、出口补贴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挤占美国市场,另一方面又筑起重重壁垒将美国商品、服务和资本拒之门外,致使美国贸易逆差居高不下。其主旨是一方面调整国内产业结构,从根本上增强美国经济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由政府出面致力于消除贸易伙伴的“不正当、不合理、不公平的贸易政策或做法”,为美国商品、服务和资本打开有利可图的海外市场大门。 “公平贸易”论的一些论点未必完全没有道理,问题是在美国的单边主义作风之下,别国的措施“公平”与否,完全由美国单方面认定,这就使得“公平贸易”政策不能不更多地沦为贸易保护主义者的大棒。 政治体制维护下的“贸易保护主义” 中美经贸摩擦在中美建立正常经贸关系之后不久就开始了。1979年7月,中美两国签定中美贸易关系协定,建立正常经贸关系;当年,美国便单方面对中国7大类出口纺织品实行限额。近20年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美国高度重视中国市场的潜力,前美国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女士因此将关于中国“入世”的中美双边议定书称为“克林顿政府谈判的近300个贸易协定中的皇冠宝石”;中国迅速成长为出口巨人又使得美国国内的一些利益集团倍感威胁。 在美国贸易政策转向公平贸易的背景下,中美贸易摩擦随着中美经贸交往规模的迅速扩大而愈演愈烈,遍及纺织品、服装、农产品、反倾销、知识产权、人民币汇率安排等诸多领域,美国成为与中国发生经贸摩擦最多、最激烈的国家。美国公司对海外竞争对手提出的倾销指控中,有1/5以上涉及中国。 紧缩的美国劳动力市场和政治斗争“游戏规则”将中国推向了日益刺眼的聚光灯下,实力比美国还差很远的中国被描绘成了导致美国经济迟迟难以复苏的怪物,正如国际经济研究所中国问题专家尼古拉斯·拉迪(NicholasLardy)所说的那样:“现在中国就是一个经济恶棍,与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扮演的角色同出一辙。” 经贸纠纷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正是美国的政治体制使得其对外贸易问题更容易为保护主义势力左右。 以总统为代表的行政部门较具全国性质,又必须与外国打交道,因此必须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外国的观点,加之行政部门对政策所负责任相对明确,在实践中行政部门更倾向于现实主义贸易政策。 相反,国会议员当选和连任的首要条件是代表本选区利益,毋庸顾及国家整体利益和外国的观点,且置身国会这一自由论坛的议员们无须为自己的错误政策主张承担责任,因此,美国国会对利益集团的压力反应比行政部门敏感得多。而美国宪法将对外贸易政策决策权授予国会,其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管制同外国的、各州之间的和同印第安部落的商务”,并“制定和征收关税”;总统虽然享有包括贸易条约在内的缔约权,但“须经出席参议员2/3的批准”何况总统的贸易决策权是以国会授权的形式(有时间限制)获得的。 在这种体制下,美国那些主张贸易保护主义或贸易问题政治化的利益集团比在行政主导的国家更容易对国家贸易政策走向施加影响。 建立遏制“单边主义”的同盟军 贸易争端本来是正常现象,而美国的单边主义作风往往使问题激化。截至1994年底世贸组织成立前夕,在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下处理的239起案件中,美国提出申诉的有81起,美国充当被申诉国的有65起,合计146起,占全部案件总数的61%,堪称当之无愧的世界头号贸易争端大国,美国自己发起、并未进入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众多贸易救济案尚且没有计算在内。世贸组织成立后,美国在这方面的记录仍然相当可观。根据笔者的统计,从1995年1月1日世贸组织正式成立到1999年12月31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处理的贸易纠纷总共185起,其中美国提出申诉者58起,占案件总数的31%;美国充当被申诉方者39起;合计97起,占案件总数的52%。 我从来就不认为当前的中美双边经贸模式是什么“好”模式,但它不失为在中国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下的最“不坏”的经贸模式。美国贸易政策决策和执行机制中的上述特征(更准确地说是“缺陷”)在长期中必将使美国付出代价,但我们近期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更加有效地应对经贸摩擦,维持这种目前最“不坏”的经贸模式正常运行。 在贸易伙伴造成的摩擦中,通常是对方主动采取限制我国商品的措施之后我国被动应对。这种策略的主要缺陷有两点:一是永远落后于对手一步,摆脱不了被动局面;二是在交涉中只能使用我国自身的力量与对方较量。 要在贸易战中夺取优势,我们要跳出这种被动的陷阱,通过事先的主动措施,防患于未然之际,还应当在贸易伙伴国寻找反对保护主义的强大同盟军,增强我们对付保护主义团体的力量,这点尤其重要,这支同盟军包括贸易伙伴国的进口商团体、学术界和舆论界人士。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贸易保护主义壁垒也不例外,只有这支同盟军才能使进口国居民充分认识到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给他们消费者带来的福利,以及保护主义团体为了私利使整个国民经济付出的代价,才能扭转贸易伙伴的舆论风向,才能有效阻止保护主义团体将自己的意愿转化为政府实际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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