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空白罪状”属于法理学中的“委任性规则”还是“准用性规则”? 同样问题:“引证罪状”呢?我觉得好像都属于“准用性规则”,但不太肯定。... 同样问题:“引证罪状”呢?我觉得好像都属于“准用性规则”,但不太肯定。 展开 我来答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刑法 法理学 空白 罪状 委任 搜索资料 1个回答 #热议# 什么是淋病?哪些行为会感染淋病? 网络_110 2007-12-09 · TA获得超过2334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83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全部 准用性规则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其他类似问题 2023-04-16 空白罪状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 2023-06-06 空白罪状是否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2017-09-01 空白罪状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7 2022-12-19 空白罪状与罪行法定原则的关系 2023-02-17 空白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区分 2023-03-14 空白原则与罪刑法定关系 2023-05-25 空白罪状是否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更多类似问题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