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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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东莞县升为东莞市(县级).1988升为超地级市
请看以下第9条:
.(以下国务院1988年1月7日批准
国函[1988]6号)
(1)撤销肇庆地区,肇庆市升格为地级市,设立肇庆市端州、鼎湖两个市辖区。将肇庆地区的高要、四会、广宁、怀集、封开、德庆、云浮、新兴、郁南、罗定10县划归肇庆市管辖。
(2)撤销惠阳地区,将惠州市升为地级市;设立惠州市惠城区;将原惠阳地区的惠阳、博罗、惠东3县和广州市的龙门县划归惠州市管辖。
(3)撤销梅县地区和梅县市,设立梅县、梅州市(地级)和梅州市梅江区,以原梅县市的松口等二十七个乡镇的行政区域为梅县的行政区域,梅县人民政府驻扶大;将梅县和原梅县地区的兴宁、五华、丰顺、大浦、平远、焦岭6个县划归梅州市管辖。
(4)设立陆河县,以陆丰县的河田、河口、新田、上护、水唇、螺溪、东坑、南万八个乡镇及吉溪林场的行政区域为陆河县的行政区域;陆河县人民政府驻河田镇。
(5)设立汕尾市(地级)和汕尾市城区,以海丰县的汕尾、田墘、遮浪、东涌、捷胜、红草、马宫7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汕尾市的行政区域。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原汕尾镇。将陆河县和原惠阳地区的海丰县、陆丰县划归汕尾市管辖。
(6)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地级)和河源市源城、郊区两个市辖区;河源市人民政府驻原东埔镇,将原惠阳地区的紫金、连平、和平、龙川4县划归河源市管辖。
(7)撤销阳江县,设立阳西县、阳江市(地级)和阳江市江城、阳东两个市辖区;以原阳江县的织篢、程村、上洋、儒洞、溪头、沙扒、塘口、新圩、蒲牌9个乡镇及织篢农场的行政区域为阳西县的行政区域。阳西县人民政府驻织篢镇;以原阳江县的其他部分为阳江市的行政区域;阳江市人民政府驻原江城镇。将阳西县和江门市的阳春县划归阳江市管辖。
(8)撤销清远县,设立清远市(地级)和清远市清城、清郊两个市辖区;清远市市人民政府驻原清城镇,将广州市的佛冈县和韶关市的英德、阳山、连县、连山、连南5个县及划归清远市管辖。
(9)将东莞、中山两个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
参考资料:
http://www.xzqh.org/yange/1988.htm
请看以下第9条:
.(以下国务院1988年1月7日批准
国函[1988]6号)
(1)撤销肇庆地区,肇庆市升格为地级市,设立肇庆市端州、鼎湖两个市辖区。将肇庆地区的高要、四会、广宁、怀集、封开、德庆、云浮、新兴、郁南、罗定10县划归肇庆市管辖。
(2)撤销惠阳地区,将惠州市升为地级市;设立惠州市惠城区;将原惠阳地区的惠阳、博罗、惠东3县和广州市的龙门县划归惠州市管辖。
(3)撤销梅县地区和梅县市,设立梅县、梅州市(地级)和梅州市梅江区,以原梅县市的松口等二十七个乡镇的行政区域为梅县的行政区域,梅县人民政府驻扶大;将梅县和原梅县地区的兴宁、五华、丰顺、大浦、平远、焦岭6个县划归梅州市管辖。
(4)设立陆河县,以陆丰县的河田、河口、新田、上护、水唇、螺溪、东坑、南万八个乡镇及吉溪林场的行政区域为陆河县的行政区域;陆河县人民政府驻河田镇。
(5)设立汕尾市(地级)和汕尾市城区,以海丰县的汕尾、田墘、遮浪、东涌、捷胜、红草、马宫7个镇的行政区域为汕尾市的行政区域。汕尾市人民政府驻原汕尾镇。将陆河县和原惠阳地区的海丰县、陆丰县划归汕尾市管辖。
(6)撤销河源县,设立河源市(地级)和河源市源城、郊区两个市辖区;河源市人民政府驻原东埔镇,将原惠阳地区的紫金、连平、和平、龙川4县划归河源市管辖。
(7)撤销阳江县,设立阳西县、阳江市(地级)和阳江市江城、阳东两个市辖区;以原阳江县的织篢、程村、上洋、儒洞、溪头、沙扒、塘口、新圩、蒲牌9个乡镇及织篢农场的行政区域为阳西县的行政区域。阳西县人民政府驻织篢镇;以原阳江县的其他部分为阳江市的行政区域;阳江市人民政府驻原江城镇。将阳西县和江门市的阳春县划归阳江市管辖。
(8)撤销清远县,设立清远市(地级)和清远市清城、清郊两个市辖区;清远市市人民政府驻原清城镇,将广州市的佛冈县和韶关市的英德、阳山、连县、连山、连南5个县及划归清远市管辖。
(9)将东莞、中山两个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
参考资料:
http://www.xzqh.org/yange/19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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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985年8月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县级市),以原东莞县行政区域为东莞市行政区域。
l988年 1月7日。国务院国函6号文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升格为地级市。
l988年 1月7日。国务院国函6号文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升格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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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东莞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县建市;1988年1月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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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撤县建市,1988年升格为不设县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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