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劳动法》和实际情况不符。
1.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是说工作时间6天8小时,每星期有一天休息实际工作是6天11小时以上或7天11小时也不是没星期都有休息。2.公司组织员工体检,体检费60从工资...
1.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是说工作时间6天8小时,每星期有一天休息 实际工作是6天11小时以上或7天11小时也不是没星期都有休息。
2.公司组织员工体检,体检费60从工资里扣,体检项目缺只有抽血和胸透,体检完以后不发任何健康证明。
3.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也和实际情况不相符。
4.用人单位平常假日充当法定节日,清明节法定2天假日,单位却用2天的正常假日来充当法定节日(每个星期就礼拜天放一天假,清明节时把2个星期的礼拜天合在一起当清明节假日,然后连续2个星期上班)。
第1个问题 工厂是计件工资,就是问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是说工作时间6天8小时,但实际是6天11小时以上或7天11小时,这样属于违反合同了不? 展开
2.公司组织员工体检,体检费60从工资里扣,体检项目缺只有抽血和胸透,体检完以后不发任何健康证明。
3.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也和实际情况不相符。
4.用人单位平常假日充当法定节日,清明节法定2天假日,单位却用2天的正常假日来充当法定节日(每个星期就礼拜天放一天假,清明节时把2个星期的礼拜天合在一起当清明节假日,然后连续2个星期上班)。
第1个问题 工厂是计件工资,就是问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是说工作时间6天8小时,但实际是6天11小时以上或7天11小时,这样属于违反合同了不? 展开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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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每天不得超过8个小时。如果根据工作情况,需要劳动者加班,加班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1.5倍。劳动者如在双休日加班,用人单位须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加班,用人单位须支付三倍工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劳动合同。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属于第三种。如果是第三种,则不应该规定每天的劳动时间,而且劳动者的工资应该由工作量来定。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体检服务属于员工福利范畴,我国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之中并没有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高、危工作,或者是从事接触化学材料等有毒害工作,用人单位须定期为劳动者进行体检。
3、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涉嫌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4、清明节的法定假日为一天,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有关法定节假日文件中,清明节的假期为2012年4月2日——2012年4月4日,其中3月31日和4月1日为周六周日,不休息。具体假期安排由当地按照具体情况自行酌定。如您所述,贵单位采取的休息方式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精神,不过要具体看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休息日问题是如何约定的。
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上述情况。如贵单位与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并且未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那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您从上班之日起到现在的双倍工资。不过从上述情况来看,并不能认定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因此建议您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咨询、投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每天不得超过8个小时。如果根据工作情况,需要劳动者加班,加班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为正常工资的1.5倍。劳动者如在双休日加班,用人单位须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加班,用人单位须支付三倍工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劳动合同。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属于第三种。如果是第三种,则不应该规定每天的劳动时间,而且劳动者的工资应该由工作量来定。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体检服务属于员工福利范畴,我国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之中并没有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高、危工作,或者是从事接触化学材料等有毒害工作,用人单位须定期为劳动者进行体检。
3、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涉嫌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4、清明节的法定假日为一天,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有关法定节假日文件中,清明节的假期为2012年4月2日——2012年4月4日,其中3月31日和4月1日为周六周日,不休息。具体假期安排由当地按照具体情况自行酌定。如您所述,贵单位采取的休息方式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精神,不过要具体看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休息日问题是如何约定的。
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上述情况。如贵单位与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并且未进行劳动用工备案,那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您从上班之日起到现在的双倍工资。不过从上述情况来看,并不能认定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违法行为,因此建议您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咨询、投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201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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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公司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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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有证据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补发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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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免费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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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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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以法律规定为依据。
纵横法律网-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喻远军律师
纵横法律网-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喻远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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