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作文记叙文,要求情节感人,文章新颖,符合一名初中3年级的作文!要求600字左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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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我想起了……
细雨又飘,霏霏扯下片片郁悒,理不完,飘不断,回首往昔,用记忆撑起一把孤寂的伞,望着天空一片湿漉漉的灰篮,我不由得想起了:??那天,天气并不是很好,但我还是骑车去姐姐家拿书,这可关系到三天之后的期中考试呀!到了姐姐家,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要回家。我翻身上车,飞快地骑了起来,没有多久,雨滴就落下来了,我觉得很是得意——因为我带了伞。为了显示我的本事,我干脆一手撑伞,一手把着车把,表演起“单手骑车”的“绝技”来。汽车在我身旁飞驰而过,车主都瞪大眼睛看着我,我更得意了。? 忽然,“哗……”的一声,我连人带车地倒在地上,爬起来一看——车链掉了!这下我可傻眼了,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雨这时也来“示威”,好像在嘲讽我刚才的“疯狂”,原来的雨滴聚集成雨柱,敲打在薄薄的伞面上。雨中,我撑着伞,无助地等待着奇迹的出现,可我也知道这是妄想,那么大的雨,谁会停下来???我孤零零地站在雨中,撑着伞,我觉得自己真的像“风雨中的树叶”了,该怎么办呢???朦胧中,我看到一个撑着伞的身影向这里走来,近了,又近了…… “叔叔——”,我犹如在谷底抓到了救命草,扯着嗓子喊,“叔叔——帮帮忙,好吗?”? “哎——”??叔叔答应着,“小姑娘,你怎么了?”? “我的车子…我的车子…”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了。? “别着急,我来看看……”? “没事,车链掉了,我会修的。”叔叔看了看“瘫痪”的车子,安慰我说。? 他蹲下来,拾起地上的车链子……??我站在一旁,努力的撑着伞……??终于,叔叔把车链子修好了,又用手转了几圈,确保安全了,就站起身来,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姑娘,好了,赶紧回家吧!”? “哎!叔叔…我…我……”我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我走了,当心些,天又黑,路滑。” ?“哎——”??……??窗外,雨渐渐小了,眼前的一切都那么清爽,窗外的梧桐被雨冲洗得格外干净、碧绿、透明。朦胧中,眼前仿佛又浮现出叔叔微笑着的面容。那雨中的美好一幕,将定格在我的脑海中,许久,许久…… 雨,送来清纯,撒落心底,像一道纯情的歌,滋润着不太成熟的年轮。任雨紧抱着我,还归自由,不再沉默,乘着神怡的真情,旋转自己,雕刻人生。
一个子弟兵
“咦,怎么不见‘阎罗王’?”我心里暗自庆幸,哼!这下可好,趁着你不在,我可以借路过军体院了。一提起这“阎罗王”我就憋着一肚子气。最近回家的那条小路正在整修,我就只好穿过这军体院回家了。可是偏偏遇上这个“阎罗王”,说什么必须有通行证才准进去。我大道理、小道理都说尽了,可是被他瞪着眼睛朝我喝了句“这是本院的规定!”便全给压住了。这不,我瞅着他不在,才敢过去。但我还是不放心,往那边一打量,见只有一个守大门的解放军和几个过路人。
于是,我壮着胆径直走了过去。临近了一看,站岗的是一个挺年青的高个子战士。一身整洁的军装被汗水湿透了,那军装的绿色显得更浓了。他的肩上背着一杆乌黑发亮的冲锋枪,整个人像一支不可动摇的旗杆似的直立着。此时他迅速地从一个人的手中接过一张卡片,熟练地把卡片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呀!糟了,又要检查通行证,怎么办?”嗯,我是小孩,看样子他是新来的,混过去一定没问题。我拿定了主意,便加快脚步低着头直往大门走去。“小弟弟。”一个和蔼的声音叫住了我。我抬起头这才看清他的模样:白白净净的脸膛上还隐隐透着一丝稚气,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像两汪幽深的潭水。“你住在哪儿?”“喏,就在里面。”我用手往里面指了指。“你有没有通行证!”“喔,今天早上出来时忘记带了。”“那么,你家住在几栋?”“这……”我迟疑了一会儿又接着答道,“10栋。”“10栋?”他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对,没错。”说着我就准备往里走。“慢着!”一双大手拦住了我的去路。我抬起头,只见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弟弟,我们这里是没有10栋的。”糟了,谎话被他戳穿了。怎么办,对,和他讲道理。想着我便冲着他说:“还说人民子弟兵是人民的勤务员,连门都不让人进,真是不讲理。”他听了不但没生气,反而笑了起来。“没错,咱们子弟兵是要为人民服务。但是你要想一想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我的家就是这军体院。难道你会让陌生人在你家随便进进出出吗?”我听了脸上一阵火辣,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天色也很晚了,这次就让你进去吧。不过以后不要再往这儿走了!”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大着眼睛望着他,还是那张白白净净的脸膛,还是那两汪幽深潭水似的眼睛,“我知道了,我以后再也不往这里走了。谢谢你!”
我匆匆走过了大门。不知为什么,他那番简短朴实的话,却一直在我耳边回响。我禁不住扭过头去再望望他:他依然像一支不可动摇的旗杆直立在那里,那身整洁的军装依然泛着绿色的神采。哦,这就是一个子弟兵,一个普普通通的子弟兵。
蜉蝣国
泰瓦讲过一个伤心的故事,失乐园的故事。他曾经身处伊甸园,但在他30岁的生命中,仅只3小时。那里,全部的美丽只在她身上,一个身披蓝色纱衣的女郎,滑行一般从河坡上掠过,停在他面前。他知道,一生的爱来了,当他握住她的手,那种感觉,仿佛两人共享一个心脏。
泰瓦讲故事的时候,我们就在一条河边,正是夏天,柳枝轻垂在水面上,鱼儿唼喋,很美,但不是伊甸园的美。泰瓦赌咒发誓,十年前的这一天,河边就是伊甸园,他爱上了她,因承受不了甜蜜而晕眩,等他醒来,一切消失,如果不是手中有她纱衣的残片,他会当一切是幻觉。晕眩中,他好像听她说过:十年再见。
现在十年已过,当年泰瓦20,现在他看上去不止30,拜10年的思念煎熬所赐。我们在河边等待,我不信他的鬼话,但作为朋友,我有义务安慰失意的他。太阳接近水面时,一种细细密密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像……就像草芽破土的声音,几千几万声,一起压了过来。转瞬间,西班牙舞裙子似的黄花四下旋开,蓝色蜻蜓和白色鸥鸟凭空而现。“她要来了!”泰瓦泪流满面。
我听到了不和谐音:呼哧……呼哧……一条足有一米长的褐色毛虫向河坡上爬去。我没敢仔细看它―――你愿不愿意观察一个十几条腿,浑身长满看上去有毒的短毛的家伙?泰瓦像着了魔一般,折下一根柳枝冲了过去。我捂住眼睛没敢看,几分钟后,泰瓦已经把那丑陋的尸体藏到树丛中。“这样就不会吓倒她了。”他说。
我们继续等,足足两个小时。那种黄色小花只开半小时便谢,但一批谢了,另一批又开;那白色鸥鸟不是蓝“蜻蜓”的点缀,而是它们的死敌:它在吃它们。不吃的话,一两小时之后,那“蜻蜓”也会力竭死去。此时,花和蜻蜓都已开到尽头飞到尽头,数量减少。伊甸园要消失了。
忽然间,一个可怕的预感在脑中浮现,“别等了。”我对泰瓦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蜉蝣国!这些‘蜻蜓’其实不是蜻蜓,而是蜉蝣。传闻蜉蝣朝生暮死,其实不是。它们像蝉一样,在地下度过漫长十年岁月,才从蛹中脱壳而出。我曾在一本唐代笔记小说中看到过‘蜉蝣国’这个说法,每隔十年出现一次,里面各种生命皆朝生暮死。那种黄花名叫‘回照花’,回光反照。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蜉蝣人’,同样是十年出现一次,几小时生命,同样需要从丑陋的毛虫中……”
“别说了!”泰瓦的表情几乎要发疯。蜉蝣国已在此地消失,地上只残存凌乱的花瓣和蓝色精灵一般的尸体。我偷偷向树丛中看了一眼,刚刚他打死的那个毛虫,为了她许下的“十年”诺言,用尽残存的生命将自己孵化出一半。头和身子已经出来了,裹在蓝色纱衣中,面目安详,宛若象牙雕塑。一双腿依然是毛虫的躯体。谁能想到呢,如此美丽和如此丑陋,竟然是同一种生命。
戴着眼镜看谁
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晚上,富人家里果然丢失了很多东西,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是邻居家老人偷的。
当然了,依一般群众看来,这富人的良心真是大大地坏了,你说他为富不仁也好,该千刀万剐也好,我一点都没有意见,我一个哥们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把儒家的著作我都看遍了,我就发现这孔老先生一辈子是说了很多金玉良言,可是有一句话我觉得他算说错了,女子可有什么难养的呢?唯富人与小人与热带鱼才为真难养也。尤其随着闹哄哄的查税风波、老板外逃、富翁落马的频频曝光,这兄弟的仇富心理也是愈演愈烈了。在对待这个故事的态度上,他认为富人在不负责任地下这结论之前,应该先拿消毒液漱漱自己的口洗洗自己的手。
而我的意思是我向来严守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至少在对待老人的态度上我是万分尊重的。虽然你可以说我这样的武断结论也是感情用事,但我宁可相信老人随着体力衰竭,是完全没有偷盗能力的,所以我相信坏蛋绝大多数都是青中壮年堆儿里冒出来的。何况从一般常识来看:说的不做,做的不说,就像性无能的人最喜欢吹他性有能性亢奋一样,你也没有看见哪个小偷偷盗之前先预告一下主人:“晚上您老兄把墙修好,把门锁好,哥们我可要进屋了啊!”
然后说到那黄发小儿,富人的儿子,虽然说了同样的话,却因为与这老财有血缘关系不仅不被怀疑还被认为聪明,这就让人觉得老财的眼睛要不就是斜视,要不就确实是有些散光的。固然那儿子也不会有什么偷盗嫌疑,但足可以看出老财看问题是戴着变色眼镜的。看来真的是爱亲人比爱邻居容易,恨邻居比恨亲人实际。就是说感情是什么?感情不是你看我我看你,而是你我一起看他―――用的是防御的眼神。
所以说什么叫心底无私天地宽啊,你以为是个人就能舍身取义铁面无私两袖清风公正廉洁吗?人的私心私情是根深蒂固的,但是既然人是社会的就不能一味光靠感情办事了,法官检察官如此,地主老财如此,你小子虽然一介草民储蓄为零一样如此!
就像你不能等有了热情才救人、你不能等有了灵感才作文。这不仅是职业操守问题,也是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不是传教士,但是我还是憋不住想说一句:爱眼前的人,也爱全人类,爱你的邻居如爱你的儿子。
―――都戴着眼镜看谁呢?嗨!说你呢!
帮亲不帮理
在这个阴沉沉的夏日午后,我真的晕了。一个熟睡的人被电话铃吵醒,晕一下是很正常的;一个脱离万恶的高考制度若干年的人,突然被要求写篇高考作文,晕一整天也是很正常的吧?
说起高考想起我的高三时代,我更晕了,那是人过的日子吗?我恨死高考了,考上了还恨。可我没像我准备约的另一位朋友那样,话还没说完她就大叫:“不写不写,我痛恨高考,不写与高考有任何关系的文章!”
其实,我在听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也有一瞬间这样的想法,可真的只是一瞬间,因为,约我的是个可爱的MM,我们一起聊过天,吃过饭,用最苛刻的标准也算是认识的人了,感情上不同,对高考作文这事的认知也就由此改变,便半推半就地应了。可见,感情亲疏与对事物的认知大有关系。
哈哈,很高兴终于套着题目了,回头看看,离题才几百里而已。
有位女友有两句名言经常挂在嘴上,一是“谁和我好谁就永远正确”,一是“帮亲不帮理”,世界被她迅速划为我方与敌方,两秒钟内是非立现,简单明了。
有这样的理论做支持,她的护短是出了名的。两个人打文仗,只要有一个是她的朋友,她马上跳起来帮着骂,管它是非黑白,自己骂,还发动大帮朋友骂,直骂得对方再不敢冒头,或是被对方骂得再不敢冒头为止。骂痛快了,这才换上温柔口气问朋友:“啥事吵起来的?”现实生活中尚且如此,网络上更不必说,谁敢说她坏话,说她朋友的坏话,删无赦,你提抗议?封无赦!人家要找管理员理论,出面的还是她老人家:“管理员?我就是,这论坛就是我开的,不爱来别来!”能活活把人家郁闷死。
朋友的生活很简单,她人聪明,写点小文章出点小名,做点小生意挣点小钱,丈夫宠着儿子腻着朋友围着,整一个幸福生活完全版。在这样的前提下,她的简单理论对付她生活中那些小儿科的是非就颇有点可爱了。
可事实上,有太多人不像她这样大张旗鼓地打出“帮亲不帮理”的旗号,却干着比她厉害千倍百倍的事。有时真的会怀疑,你说,事物果真是在你我之外的客观存在吗?真有一个超乎你我的客观标准存在吗?那么,为什么我严格按这个标准行事,最后错的只有我呢?也许,那些人也像我一样,原本也想客观来着,屡屡受挫,谁都会学乖。
所以,如果是我,学乖了的我,墙倒了,东西被偷了,除了夸儿子聪明,怀疑邻居不安好心,我会做的,也就是拨110了。
这样的世道,谁要说认知事物要超越感情亲疏,我准和他急。
谁知道我喝了什么?
我妈妈一直坚信她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就在她眼皮底下,我学会了一种魔法,而她对此却一无所知。当然,一切还要从那杯神奇的温开水说起。
因为我的胃病,在整整一年里,我几乎没有喝过任何碳酸饮料。这不是因为我自觉,而是因为妈妈的敏锐。她似乎对二氧化碳有种特殊的敏感。如果我喝了,她肯定会知道,而且从来不听我狡辩。我不得不承认,她是最了解我的人,因为她总是可以找到惩罚我的最有效的办法。如果我喝了可乐,她就会把我的恶行告诉所有认识我的人,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和我的小组长―――她可是我们班上最漂亮的女生。第二天,班主任就会语重心长地在课堂上点我的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我馋嘴。而漂亮的小组长就会在收作业的时候强迫我张开嘴,因为她听我妈说我有一口被可乐泡烂的牙。
啊!我的妈妈,这个掌握着我所有秘密的女人,利用我的隐私成功地控制着我的生活。我必须逃跑。至少在精神上背叛她,才能够维护我的尊严。于是,在那个中午,12点59分,我像往常一样,挥舞着一根塑料吸管,对一杯温开水说:“阿巴里洪巴萨,变成一杯可乐吧!”然后,像往常一样,我端起杯子,在吞下第一口水的时候,告诉自己,我喝的绝对是一杯冰镇可口可乐。
就在我咽下第一口水的时候,突然,一股又辣又甜的味道滑过我的舌头,强烈的气流震荡着我的食道,劲爆的二氧化碳差点把我从椅子上顶起来。美梦成真?!怎么可能?我小心翼翼地喝第二口,天啊,真的是可乐味道,那甜蜜的充满力量的味道!
就在那天中午,我掌握了一个把水变成可乐的魔法。这个魔法的秘诀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学会利用你的感情,你就可以控制你的认知。就像妈妈利用我的隐私来控制我一样,我成功地利用她的自信欺骗了她。她不知道我的秘密,所以,当她看见我喝完一杯水之后,马上命令我:“再喝一杯。”
从那天开始,我像爱可乐一样,爱上了温开水。
然而,妈妈毕竟是妈妈。她的认知可并没有那么容易左右。凭借对我多年的了解,妈妈很快就认定我的行为有些蹊跷。有一天,我正在喝水,她就坐在一旁观察我,看着看着,冷不防问我一句:“甜吗?”
“甜!”话一出口,我和妈妈同时都呆住了。
她缓缓将杯子从我手中拿开,迟疑地看看我,又看看杯中的水,然后低下头去。完了,我想。或者,并没有完,因为那杯子里的液体怎么看都还是纯净的水啊!
“你喝的是什么?”妈妈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无法判断她的感情,我的魔法看来起不了任何作用。我只好含糊地回答:“你看见我喝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妈妈沉默了一会儿,将水杯再次递到我面前。她仍旧板着脸,对我说:“你喝的是什么,我就看见什么。”
我突然发了火:“你看见什么?你什么也看不见!你永远只能看见你想看见的东西。”
我和妈妈各执一词,僵在屋子中央。在我们的冰冷的注视下,杯子里的水渐渐沸腾起来,噗嘟噗嘟的,发出了几声轻微的笑。
我错怪了她
蜜儿是我大学时代的同窗,她聪明美丽又温柔大方,身边有许多男性追求者。因为家境不好,有时极度自卑,又因为学习成绩好,有时极度自负。她常常在自卑,自信与自负间不太从容地转换,古怪的性格使得别人对她敬而远之。
她开始恋爱了,这是她的初恋,对方是比她大两届的学生会干部,也是校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他不仅会拉小提琴,还弹得一手好吉它。
有一次她对我说他的男友在上海古典吉他比赛上荣获二等奖,他的男友要带她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并且在典礼结束还要参加一个庆祝性质的冷餐会,叫她打扮得漂亮一些。她从起初的眉飞色舞,说到后来的愁眉苦脸,最后是欲言又止。我不知道她是想跟我借衣服呢,还是想跟我借钱买衣服。
有一天中午休息,下午上课前,同班的男友叫我到操场上去打排球。我脱了外套放在椅子上,我想把外套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放到身上的贴身口袋,但是男友催我快点快点,我就跑出去了,等我浑身冒汗回到教室,重新穿上那件玫红色的短大衣时,发现放在口袋里的50元钱不见了,同座蜜儿正跟另外三个同学打桥牌,我猜测一定是她一念之差拿了我的钱,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样一个聪明漂亮的人会做出这样糊涂的事。上课铃响时,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到座位上,她像平常一样对我很冷淡的样子,但我察觉了她的局促不安,我肯定了心中的怀疑,怎么办呢?
第二天中午休息时,我对她说我们一起去操场散步好吗?她犹豫了一下,找不到理由拒绝我,我们在一个单杠前说了一些功课上的琐琐碎碎的事,我说我要去一会儿厕所,让她稍微等我一会儿,厕所可以看见操场上她的那个角落发生的事,我见到我的高中朋友倩儿如约来到操场上,向我指定的场所走去,按照我教给她的话与蜜儿谈心,不久她们就分手了。回到教室里后,我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与她正常地交流功课,谈各自喜欢的书籍。
等放了学,我约了倩儿出来喝茶:蜜儿红了老半天的脸,说她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说我大概找错了人。听了女友的话,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向蜜儿讨回我的钱了,我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不喜欢当面给人难堪,更何况还是怀疑。
晚上男友打电话给我,说前一天白天在打完排球后,我去了厕所洗手,他先回到了教室,看见我挂着大衣的椅子下有50元钱,他帮我捡了起来,这两天忙于勤工俭学的事给忘了,今天发工资才想起来,所以打个电话告诉我,我气得大骂了他一通,他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懒得解释。
自行车上的空间
爸爸的自行车上,有一个怎么也填不满的空间,那是我让出的,同样是爸爸让出的。可是那空间又是满满的,它填满了我对爸爸的爱,同样有爸爸深沉的父爱。
小时候,爸爸的自行车载着我风里来,雨里去。那时的我很稚嫩,爸爸很胖。我坐在后面,总爱与爸爸争夺座垫与后座之间的空间。我叫着嚷着,爸爸憨憨地笑着,不时发出好像很吃力的声音。最后,赢的总是我。我总把头高高昂起,常胜将军一般威风凛凛。还不忘“守住阵地”,用手抓着本属于爸爸的座垫后端。殊不知,爸爸肥胖的身躯占有的空间却是那么那么少。
幼稚的我不知是爸爸让着我,总以为爸爸不如自己。于是我更加过分了,爸爸有时甚至站着骑车……
后来,爸爸病了,那么虚弱,那么瘦!站在他的病床边,我忽地似乎懂了什么。往日的碎片冲撞着我的思想。我看到了,看到一位胖爸爸努力让给车后的小女儿更多空间。
爸爸终于康复了。我,那个曾经不懂事的女儿再次坐在他的自行车上,我看见他的背,那么瘦。他的身体习惯性地朝前坐着。爸爸,你还在让给女儿更多的空间吗?
晚风吹来,吹湿了我的眼眸。我好想,给爸爸让出地方。可是他早已不需要了——他那么瘦。我的想法,太迟太迟了!
但是,我还是轻轻对爸爸说了一句:“爸,后面位置大,朝后坐点吧。”我看见爸爸笑了,也许在这一刻,他明白了:女儿正在用一颗读懂父爱的心为他让出空间。
小时候,爸爸用“让”装点女儿上学的路;后来,女儿悄悄读懂爸爸“让”的爱;而现在,女儿和爸爸共同用爱让出自行车上那美妙的空间。那空间,注定永远填不满。然而充满它的,是爸爸“让”出的爱。
爸爸,再向后坐一点吧……
走在历史的画廊里
???? 朦胧中,我被带到了一条长廊里,两边挂满了一幅幅活动着的图画。我迈开步子,观赏起这些多彩的图画来。
???? 第一幕
???? 人声鼎沸的罗马广场上,教徒们举着火把声嘶力竭地喊着:“烧死他!烧死他!”广场中心竖着一个十字架,一位青年被绑在上面,脚下是成堆的柴火,眼睛里跳动着火苗。
???? “说!地球才是中心!”一个黑长衫教徒朝他威胁道。
???? “不!太阳才是中心!”青年没有丝毫畏惧。
?? “点火!”那黑衫教徒气急败坏,一声令下。??
?? 火焰顿时在青年脚下燃起,广场上一片欢呼。烈火中青年的目光始终是坚定的,他在烈火中永生。他,就是布鲁诺,一个坚守真理的人,为历史添上了一道火红的风景。??
?? 第二幕
???? 白色的病床上,一个小女孩艰难地用小木棒翻着书。由于高位截瘫,她只能通过镜子吃力地看着,字是反的,她会因此不停地流着眼泪。但她并没有抱怨,她坚持住了,她为此露出了多少次发自内心的微笑。当她坐在轮椅上,拉着手风琴低唱着“我眼前有一片红花绿草”时,她已经懂得了生命的真谛。张海迪,一张苍白的脸,却为历史添上了一道五彩的生命之景。
???? 第三幕
???? 烈日当空,一位农民打扮的老伯正在田间忙碌着。低头,弯腰,又站起。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一连串动作,观察着那一株株水稻。突然,他眼睛一亮,笑容顿时开满在他的脸上:“找到啦!可找到你啦!我找了你十年啊,今天终于让我找到了!”说着,他弯下身去,小心翼翼地将那株水稻连根挖起,欣喜若狂地带着它往远处的房子跑去。他就是袁隆平,养活了几亿中国人民的伟大农民,坚持了十年,他终于在中国的历史上画上了一道金黄的风景。
???? 尾声
???? 睁开眼,天已大亮,枕头旁放着的书仍翻在第一页,上面赫然写着: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欣赏到最美丽的风景,才能创造出最美好的风景。??
细雨又飘,霏霏扯下片片郁悒,理不完,飘不断,回首往昔,用记忆撑起一把孤寂的伞,望着天空一片湿漉漉的灰篮,我不由得想起了:??那天,天气并不是很好,但我还是骑车去姐姐家拿书,这可关系到三天之后的期中考试呀!到了姐姐家,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要回家。我翻身上车,飞快地骑了起来,没有多久,雨滴就落下来了,我觉得很是得意——因为我带了伞。为了显示我的本事,我干脆一手撑伞,一手把着车把,表演起“单手骑车”的“绝技”来。汽车在我身旁飞驰而过,车主都瞪大眼睛看着我,我更得意了。? 忽然,“哗……”的一声,我连人带车地倒在地上,爬起来一看——车链掉了!这下我可傻眼了,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雨这时也来“示威”,好像在嘲讽我刚才的“疯狂”,原来的雨滴聚集成雨柱,敲打在薄薄的伞面上。雨中,我撑着伞,无助地等待着奇迹的出现,可我也知道这是妄想,那么大的雨,谁会停下来???我孤零零地站在雨中,撑着伞,我觉得自己真的像“风雨中的树叶”了,该怎么办呢???朦胧中,我看到一个撑着伞的身影向这里走来,近了,又近了…… “叔叔——”,我犹如在谷底抓到了救命草,扯着嗓子喊,“叔叔——帮帮忙,好吗?”? “哎——”??叔叔答应着,“小姑娘,你怎么了?”? “我的车子…我的车子…”我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了。? “别着急,我来看看……”? “没事,车链掉了,我会修的。”叔叔看了看“瘫痪”的车子,安慰我说。? 他蹲下来,拾起地上的车链子……??我站在一旁,努力的撑着伞……??终于,叔叔把车链子修好了,又用手转了几圈,确保安全了,就站起身来,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姑娘,好了,赶紧回家吧!”? “哎!叔叔…我…我……”我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我走了,当心些,天又黑,路滑。” ?“哎——”??……??窗外,雨渐渐小了,眼前的一切都那么清爽,窗外的梧桐被雨冲洗得格外干净、碧绿、透明。朦胧中,眼前仿佛又浮现出叔叔微笑着的面容。那雨中的美好一幕,将定格在我的脑海中,许久,许久…… 雨,送来清纯,撒落心底,像一道纯情的歌,滋润着不太成熟的年轮。任雨紧抱着我,还归自由,不再沉默,乘着神怡的真情,旋转自己,雕刻人生。
一个子弟兵
“咦,怎么不见‘阎罗王’?”我心里暗自庆幸,哼!这下可好,趁着你不在,我可以借路过军体院了。一提起这“阎罗王”我就憋着一肚子气。最近回家的那条小路正在整修,我就只好穿过这军体院回家了。可是偏偏遇上这个“阎罗王”,说什么必须有通行证才准进去。我大道理、小道理都说尽了,可是被他瞪着眼睛朝我喝了句“这是本院的规定!”便全给压住了。这不,我瞅着他不在,才敢过去。但我还是不放心,往那边一打量,见只有一个守大门的解放军和几个过路人。
于是,我壮着胆径直走了过去。临近了一看,站岗的是一个挺年青的高个子战士。一身整洁的军装被汗水湿透了,那军装的绿色显得更浓了。他的肩上背着一杆乌黑发亮的冲锋枪,整个人像一支不可动摇的旗杆似的直立着。此时他迅速地从一个人的手中接过一张卡片,熟练地把卡片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呀!糟了,又要检查通行证,怎么办?”嗯,我是小孩,看样子他是新来的,混过去一定没问题。我拿定了主意,便加快脚步低着头直往大门走去。“小弟弟。”一个和蔼的声音叫住了我。我抬起头这才看清他的模样:白白净净的脸膛上还隐隐透着一丝稚气,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像两汪幽深的潭水。“你住在哪儿?”“喏,就在里面。”我用手往里面指了指。“你有没有通行证!”“喔,今天早上出来时忘记带了。”“那么,你家住在几栋?”“这……”我迟疑了一会儿又接着答道,“10栋。”“10栋?”他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对,没错。”说着我就准备往里走。“慢着!”一双大手拦住了我的去路。我抬起头,只见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弟弟,我们这里是没有10栋的。”糟了,谎话被他戳穿了。怎么办,对,和他讲道理。想着我便冲着他说:“还说人民子弟兵是人民的勤务员,连门都不让人进,真是不讲理。”他听了不但没生气,反而笑了起来。“没错,咱们子弟兵是要为人民服务。但是你要想一想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我的家就是这军体院。难道你会让陌生人在你家随便进进出出吗?”我听了脸上一阵火辣,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天色也很晚了,这次就让你进去吧。不过以后不要再往这儿走了!”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大着眼睛望着他,还是那张白白净净的脸膛,还是那两汪幽深潭水似的眼睛,“我知道了,我以后再也不往这里走了。谢谢你!”
我匆匆走过了大门。不知为什么,他那番简短朴实的话,却一直在我耳边回响。我禁不住扭过头去再望望他:他依然像一支不可动摇的旗杆直立在那里,那身整洁的军装依然泛着绿色的神采。哦,这就是一个子弟兵,一个普普通通的子弟兵。
蜉蝣国
泰瓦讲过一个伤心的故事,失乐园的故事。他曾经身处伊甸园,但在他30岁的生命中,仅只3小时。那里,全部的美丽只在她身上,一个身披蓝色纱衣的女郎,滑行一般从河坡上掠过,停在他面前。他知道,一生的爱来了,当他握住她的手,那种感觉,仿佛两人共享一个心脏。
泰瓦讲故事的时候,我们就在一条河边,正是夏天,柳枝轻垂在水面上,鱼儿唼喋,很美,但不是伊甸园的美。泰瓦赌咒发誓,十年前的这一天,河边就是伊甸园,他爱上了她,因承受不了甜蜜而晕眩,等他醒来,一切消失,如果不是手中有她纱衣的残片,他会当一切是幻觉。晕眩中,他好像听她说过:十年再见。
现在十年已过,当年泰瓦20,现在他看上去不止30,拜10年的思念煎熬所赐。我们在河边等待,我不信他的鬼话,但作为朋友,我有义务安慰失意的他。太阳接近水面时,一种细细密密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像……就像草芽破土的声音,几千几万声,一起压了过来。转瞬间,西班牙舞裙子似的黄花四下旋开,蓝色蜻蜓和白色鸥鸟凭空而现。“她要来了!”泰瓦泪流满面。
我听到了不和谐音:呼哧……呼哧……一条足有一米长的褐色毛虫向河坡上爬去。我没敢仔细看它―――你愿不愿意观察一个十几条腿,浑身长满看上去有毒的短毛的家伙?泰瓦像着了魔一般,折下一根柳枝冲了过去。我捂住眼睛没敢看,几分钟后,泰瓦已经把那丑陋的尸体藏到树丛中。“这样就不会吓倒她了。”他说。
我们继续等,足足两个小时。那种黄色小花只开半小时便谢,但一批谢了,另一批又开;那白色鸥鸟不是蓝“蜻蜓”的点缀,而是它们的死敌:它在吃它们。不吃的话,一两小时之后,那“蜻蜓”也会力竭死去。此时,花和蜻蜓都已开到尽头飞到尽头,数量减少。伊甸园要消失了。
忽然间,一个可怕的预感在脑中浮现,“别等了。”我对泰瓦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蜉蝣国!这些‘蜻蜓’其实不是蜻蜓,而是蜉蝣。传闻蜉蝣朝生暮死,其实不是。它们像蝉一样,在地下度过漫长十年岁月,才从蛹中脱壳而出。我曾在一本唐代笔记小说中看到过‘蜉蝣国’这个说法,每隔十年出现一次,里面各种生命皆朝生暮死。那种黄花名叫‘回照花’,回光反照。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蜉蝣人’,同样是十年出现一次,几小时生命,同样需要从丑陋的毛虫中……”
“别说了!”泰瓦的表情几乎要发疯。蜉蝣国已在此地消失,地上只残存凌乱的花瓣和蓝色精灵一般的尸体。我偷偷向树丛中看了一眼,刚刚他打死的那个毛虫,为了她许下的“十年”诺言,用尽残存的生命将自己孵化出一半。头和身子已经出来了,裹在蓝色纱衣中,面目安详,宛若象牙雕塑。一双腿依然是毛虫的躯体。谁能想到呢,如此美丽和如此丑陋,竟然是同一种生命。
戴着眼镜看谁
宋国有个富人。一天大雨,把他家的墙淋坏了。他儿子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邻居家的一位老人也这样说。晚上,富人家里果然丢失了很多东西,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而怀疑是邻居家老人偷的。
当然了,依一般群众看来,这富人的良心真是大大地坏了,你说他为富不仁也好,该千刀万剐也好,我一点都没有意见,我一个哥们就说过这样一句话:把儒家的著作我都看遍了,我就发现这孔老先生一辈子是说了很多金玉良言,可是有一句话我觉得他算说错了,女子可有什么难养的呢?唯富人与小人与热带鱼才为真难养也。尤其随着闹哄哄的查税风波、老板外逃、富翁落马的频频曝光,这兄弟的仇富心理也是愈演愈烈了。在对待这个故事的态度上,他认为富人在不负责任地下这结论之前,应该先拿消毒液漱漱自己的口洗洗自己的手。
而我的意思是我向来严守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至少在对待老人的态度上我是万分尊重的。虽然你可以说我这样的武断结论也是感情用事,但我宁可相信老人随着体力衰竭,是完全没有偷盗能力的,所以我相信坏蛋绝大多数都是青中壮年堆儿里冒出来的。何况从一般常识来看:说的不做,做的不说,就像性无能的人最喜欢吹他性有能性亢奋一样,你也没有看见哪个小偷偷盗之前先预告一下主人:“晚上您老兄把墙修好,把门锁好,哥们我可要进屋了啊!”
然后说到那黄发小儿,富人的儿子,虽然说了同样的话,却因为与这老财有血缘关系不仅不被怀疑还被认为聪明,这就让人觉得老财的眼睛要不就是斜视,要不就确实是有些散光的。固然那儿子也不会有什么偷盗嫌疑,但足可以看出老财看问题是戴着变色眼镜的。看来真的是爱亲人比爱邻居容易,恨邻居比恨亲人实际。就是说感情是什么?感情不是你看我我看你,而是你我一起看他―――用的是防御的眼神。
所以说什么叫心底无私天地宽啊,你以为是个人就能舍身取义铁面无私两袖清风公正廉洁吗?人的私心私情是根深蒂固的,但是既然人是社会的就不能一味光靠感情办事了,法官检察官如此,地主老财如此,你小子虽然一介草民储蓄为零一样如此!
就像你不能等有了热情才救人、你不能等有了灵感才作文。这不仅是职业操守问题,也是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不是传教士,但是我还是憋不住想说一句:爱眼前的人,也爱全人类,爱你的邻居如爱你的儿子。
―――都戴着眼镜看谁呢?嗨!说你呢!
帮亲不帮理
在这个阴沉沉的夏日午后,我真的晕了。一个熟睡的人被电话铃吵醒,晕一下是很正常的;一个脱离万恶的高考制度若干年的人,突然被要求写篇高考作文,晕一整天也是很正常的吧?
说起高考想起我的高三时代,我更晕了,那是人过的日子吗?我恨死高考了,考上了还恨。可我没像我准备约的另一位朋友那样,话还没说完她就大叫:“不写不写,我痛恨高考,不写与高考有任何关系的文章!”
其实,我在听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也有一瞬间这样的想法,可真的只是一瞬间,因为,约我的是个可爱的MM,我们一起聊过天,吃过饭,用最苛刻的标准也算是认识的人了,感情上不同,对高考作文这事的认知也就由此改变,便半推半就地应了。可见,感情亲疏与对事物的认知大有关系。
哈哈,很高兴终于套着题目了,回头看看,离题才几百里而已。
有位女友有两句名言经常挂在嘴上,一是“谁和我好谁就永远正确”,一是“帮亲不帮理”,世界被她迅速划为我方与敌方,两秒钟内是非立现,简单明了。
有这样的理论做支持,她的护短是出了名的。两个人打文仗,只要有一个是她的朋友,她马上跳起来帮着骂,管它是非黑白,自己骂,还发动大帮朋友骂,直骂得对方再不敢冒头,或是被对方骂得再不敢冒头为止。骂痛快了,这才换上温柔口气问朋友:“啥事吵起来的?”现实生活中尚且如此,网络上更不必说,谁敢说她坏话,说她朋友的坏话,删无赦,你提抗议?封无赦!人家要找管理员理论,出面的还是她老人家:“管理员?我就是,这论坛就是我开的,不爱来别来!”能活活把人家郁闷死。
朋友的生活很简单,她人聪明,写点小文章出点小名,做点小生意挣点小钱,丈夫宠着儿子腻着朋友围着,整一个幸福生活完全版。在这样的前提下,她的简单理论对付她生活中那些小儿科的是非就颇有点可爱了。
可事实上,有太多人不像她这样大张旗鼓地打出“帮亲不帮理”的旗号,却干着比她厉害千倍百倍的事。有时真的会怀疑,你说,事物果真是在你我之外的客观存在吗?真有一个超乎你我的客观标准存在吗?那么,为什么我严格按这个标准行事,最后错的只有我呢?也许,那些人也像我一样,原本也想客观来着,屡屡受挫,谁都会学乖。
所以,如果是我,学乖了的我,墙倒了,东西被偷了,除了夸儿子聪明,怀疑邻居不安好心,我会做的,也就是拨110了。
这样的世道,谁要说认知事物要超越感情亲疏,我准和他急。
谁知道我喝了什么?
我妈妈一直坚信她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就在她眼皮底下,我学会了一种魔法,而她对此却一无所知。当然,一切还要从那杯神奇的温开水说起。
因为我的胃病,在整整一年里,我几乎没有喝过任何碳酸饮料。这不是因为我自觉,而是因为妈妈的敏锐。她似乎对二氧化碳有种特殊的敏感。如果我喝了,她肯定会知道,而且从来不听我狡辩。我不得不承认,她是最了解我的人,因为她总是可以找到惩罚我的最有效的办法。如果我喝了可乐,她就会把我的恶行告诉所有认识我的人,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和我的小组长―――她可是我们班上最漂亮的女生。第二天,班主任就会语重心长地在课堂上点我的名,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我馋嘴。而漂亮的小组长就会在收作业的时候强迫我张开嘴,因为她听我妈说我有一口被可乐泡烂的牙。
啊!我的妈妈,这个掌握着我所有秘密的女人,利用我的隐私成功地控制着我的生活。我必须逃跑。至少在精神上背叛她,才能够维护我的尊严。于是,在那个中午,12点59分,我像往常一样,挥舞着一根塑料吸管,对一杯温开水说:“阿巴里洪巴萨,变成一杯可乐吧!”然后,像往常一样,我端起杯子,在吞下第一口水的时候,告诉自己,我喝的绝对是一杯冰镇可口可乐。
就在我咽下第一口水的时候,突然,一股又辣又甜的味道滑过我的舌头,强烈的气流震荡着我的食道,劲爆的二氧化碳差点把我从椅子上顶起来。美梦成真?!怎么可能?我小心翼翼地喝第二口,天啊,真的是可乐味道,那甜蜜的充满力量的味道!
就在那天中午,我掌握了一个把水变成可乐的魔法。这个魔法的秘诀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学会利用你的感情,你就可以控制你的认知。就像妈妈利用我的隐私来控制我一样,我成功地利用她的自信欺骗了她。她不知道我的秘密,所以,当她看见我喝完一杯水之后,马上命令我:“再喝一杯。”
从那天开始,我像爱可乐一样,爱上了温开水。
然而,妈妈毕竟是妈妈。她的认知可并没有那么容易左右。凭借对我多年的了解,妈妈很快就认定我的行为有些蹊跷。有一天,我正在喝水,她就坐在一旁观察我,看着看着,冷不防问我一句:“甜吗?”
“甜!”话一出口,我和妈妈同时都呆住了。
她缓缓将杯子从我手中拿开,迟疑地看看我,又看看杯中的水,然后低下头去。完了,我想。或者,并没有完,因为那杯子里的液体怎么看都还是纯净的水啊!
“你喝的是什么?”妈妈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我无法判断她的感情,我的魔法看来起不了任何作用。我只好含糊地回答:“你看见我喝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妈妈沉默了一会儿,将水杯再次递到我面前。她仍旧板着脸,对我说:“你喝的是什么,我就看见什么。”
我突然发了火:“你看见什么?你什么也看不见!你永远只能看见你想看见的东西。”
我和妈妈各执一词,僵在屋子中央。在我们的冰冷的注视下,杯子里的水渐渐沸腾起来,噗嘟噗嘟的,发出了几声轻微的笑。
我错怪了她
蜜儿是我大学时代的同窗,她聪明美丽又温柔大方,身边有许多男性追求者。因为家境不好,有时极度自卑,又因为学习成绩好,有时极度自负。她常常在自卑,自信与自负间不太从容地转换,古怪的性格使得别人对她敬而远之。
她开始恋爱了,这是她的初恋,对方是比她大两届的学生会干部,也是校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他不仅会拉小提琴,还弹得一手好吉它。
有一次她对我说他的男友在上海古典吉他比赛上荣获二等奖,他的男友要带她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并且在典礼结束还要参加一个庆祝性质的冷餐会,叫她打扮得漂亮一些。她从起初的眉飞色舞,说到后来的愁眉苦脸,最后是欲言又止。我不知道她是想跟我借衣服呢,还是想跟我借钱买衣服。
有一天中午休息,下午上课前,同班的男友叫我到操场上去打排球。我脱了外套放在椅子上,我想把外套口袋里的钱拿出来放到身上的贴身口袋,但是男友催我快点快点,我就跑出去了,等我浑身冒汗回到教室,重新穿上那件玫红色的短大衣时,发现放在口袋里的50元钱不见了,同座蜜儿正跟另外三个同学打桥牌,我猜测一定是她一念之差拿了我的钱,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样一个聪明漂亮的人会做出这样糊涂的事。上课铃响时,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到座位上,她像平常一样对我很冷淡的样子,但我察觉了她的局促不安,我肯定了心中的怀疑,怎么办呢?
第二天中午休息时,我对她说我们一起去操场散步好吗?她犹豫了一下,找不到理由拒绝我,我们在一个单杠前说了一些功课上的琐琐碎碎的事,我说我要去一会儿厕所,让她稍微等我一会儿,厕所可以看见操场上她的那个角落发生的事,我见到我的高中朋友倩儿如约来到操场上,向我指定的场所走去,按照我教给她的话与蜜儿谈心,不久她们就分手了。回到教室里后,我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与她正常地交流功课,谈各自喜欢的书籍。
等放了学,我约了倩儿出来喝茶:蜜儿红了老半天的脸,说她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说我大概找错了人。听了女友的话,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向蜜儿讨回我的钱了,我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不喜欢当面给人难堪,更何况还是怀疑。
晚上男友打电话给我,说前一天白天在打完排球后,我去了厕所洗手,他先回到了教室,看见我挂着大衣的椅子下有50元钱,他帮我捡了起来,这两天忙于勤工俭学的事给忘了,今天发工资才想起来,所以打个电话告诉我,我气得大骂了他一通,他却不知道为什么,我也懒得解释。
自行车上的空间
爸爸的自行车上,有一个怎么也填不满的空间,那是我让出的,同样是爸爸让出的。可是那空间又是满满的,它填满了我对爸爸的爱,同样有爸爸深沉的父爱。
小时候,爸爸的自行车载着我风里来,雨里去。那时的我很稚嫩,爸爸很胖。我坐在后面,总爱与爸爸争夺座垫与后座之间的空间。我叫着嚷着,爸爸憨憨地笑着,不时发出好像很吃力的声音。最后,赢的总是我。我总把头高高昂起,常胜将军一般威风凛凛。还不忘“守住阵地”,用手抓着本属于爸爸的座垫后端。殊不知,爸爸肥胖的身躯占有的空间却是那么那么少。
幼稚的我不知是爸爸让着我,总以为爸爸不如自己。于是我更加过分了,爸爸有时甚至站着骑车……
后来,爸爸病了,那么虚弱,那么瘦!站在他的病床边,我忽地似乎懂了什么。往日的碎片冲撞着我的思想。我看到了,看到一位胖爸爸努力让给车后的小女儿更多空间。
爸爸终于康复了。我,那个曾经不懂事的女儿再次坐在他的自行车上,我看见他的背,那么瘦。他的身体习惯性地朝前坐着。爸爸,你还在让给女儿更多的空间吗?
晚风吹来,吹湿了我的眼眸。我好想,给爸爸让出地方。可是他早已不需要了——他那么瘦。我的想法,太迟太迟了!
但是,我还是轻轻对爸爸说了一句:“爸,后面位置大,朝后坐点吧。”我看见爸爸笑了,也许在这一刻,他明白了:女儿正在用一颗读懂父爱的心为他让出空间。
小时候,爸爸用“让”装点女儿上学的路;后来,女儿悄悄读懂爸爸“让”的爱;而现在,女儿和爸爸共同用爱让出自行车上那美妙的空间。那空间,注定永远填不满。然而充满它的,是爸爸“让”出的爱。
爸爸,再向后坐一点吧……
走在历史的画廊里
???? 朦胧中,我被带到了一条长廊里,两边挂满了一幅幅活动着的图画。我迈开步子,观赏起这些多彩的图画来。
???? 第一幕
???? 人声鼎沸的罗马广场上,教徒们举着火把声嘶力竭地喊着:“烧死他!烧死他!”广场中心竖着一个十字架,一位青年被绑在上面,脚下是成堆的柴火,眼睛里跳动着火苗。
???? “说!地球才是中心!”一个黑长衫教徒朝他威胁道。
???? “不!太阳才是中心!”青年没有丝毫畏惧。
?? “点火!”那黑衫教徒气急败坏,一声令下。??
?? 火焰顿时在青年脚下燃起,广场上一片欢呼。烈火中青年的目光始终是坚定的,他在烈火中永生。他,就是布鲁诺,一个坚守真理的人,为历史添上了一道火红的风景。??
?? 第二幕
???? 白色的病床上,一个小女孩艰难地用小木棒翻着书。由于高位截瘫,她只能通过镜子吃力地看着,字是反的,她会因此不停地流着眼泪。但她并没有抱怨,她坚持住了,她为此露出了多少次发自内心的微笑。当她坐在轮椅上,拉着手风琴低唱着“我眼前有一片红花绿草”时,她已经懂得了生命的真谛。张海迪,一张苍白的脸,却为历史添上了一道五彩的生命之景。
???? 第三幕
???? 烈日当空,一位农民打扮的老伯正在田间忙碌着。低头,弯腰,又站起。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这一连串动作,观察着那一株株水稻。突然,他眼睛一亮,笑容顿时开满在他的脸上:“找到啦!可找到你啦!我找了你十年啊,今天终于让我找到了!”说着,他弯下身去,小心翼翼地将那株水稻连根挖起,欣喜若狂地带着它往远处的房子跑去。他就是袁隆平,养活了几亿中国人民的伟大农民,坚持了十年,他终于在中国的历史上画上了一道金黄的风景。
???? 尾声
???? 睁开眼,天已大亮,枕头旁放着的书仍翻在第一页,上面赫然写着: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欣赏到最美丽的风景,才能创造出最美好的风景。??
展开全部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1948年,在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船上,一位父亲带着小女儿,去和在美国的妻子会合.
海上风平浪静,晨昏瑰丽的云霓交替出现.一天早上,男人正在舱里用水果刀削苹果,船突然剧烈的摇动,男人摔倒时,刀子插进胸口.他全身都在颤抖,嘴唇乌紫.6岁的女儿被父亲的瞬间变化下坏了,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扶他,他却微笑着推开女儿的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然后轻轻的拔出刀子,很慢很慢的爬起来,不引人注意的用大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迹.
以后3天,男人照常没晚为女儿唱摇篮曲,清晨为她系好美丽的蝴蝶结,带她去看大海的蔚蓝.仿佛一切如常,而小女儿没有注意到父亲每一分钟比上一分钟更衰弱、苍白,他看向海平面的眼光是那样忧伤.
抵达纽约的前夜,男人来到女儿身边,对她说:“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妈妈,我爱她.”女儿不解的问:“可是你明天就要见到她了,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深深刻下一个吻.
船到纽约港,女儿一眼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母亲,他大喊着:“妈妈!妈妈!”
就在这时,周围一片惊呼,女儿一回头,看见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染红了整片天空……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惊呆了:那把刀无比精确的洞穿了心脏,他却多活了3天,而且不被任何人知觉.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伤口太小,使得被切断的心肌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3天的供血.
这是医学史上罕见的奇迹.医学会议上,有人说要称它大西洋奇迹,有人建议用死者的名字命名,还有人说要叫它神迹……
“够了!”那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俱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此刻一声大喝,然后一字一顿的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背影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1948年,在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船上,一位父亲带着小女儿,去和在美国的妻子会合.
海上风平浪静,晨昏瑰丽的云霓交替出现.一天早上,男人正在舱里用水果刀削苹果,船突然剧烈的摇动,男人摔倒时,刀子插进胸口.他全身都在颤抖,嘴唇乌紫.6岁的女儿被父亲的瞬间变化下坏了,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扶他,他却微笑着推开女儿的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然后轻轻的拔出刀子,很慢很慢的爬起来,不引人注意的用大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迹.
以后3天,男人照常没晚为女儿唱摇篮曲,清晨为她系好美丽的蝴蝶结,带她去看大海的蔚蓝.仿佛一切如常,而小女儿没有注意到父亲每一分钟比上一分钟更衰弱、苍白,他看向海平面的眼光是那样忧伤.
抵达纽约的前夜,男人来到女儿身边,对她说:“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妈妈,我爱她.”女儿不解的问:“可是你明天就要见到她了,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深深刻下一个吻.
船到纽约港,女儿一眼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母亲,他大喊着:“妈妈!妈妈!”
就在这时,周围一片惊呼,女儿一回头,看见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染红了整片天空……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惊呆了:那把刀无比精确的洞穿了心脏,他却多活了3天,而且不被任何人知觉.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伤口太小,使得被切断的心肌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3天的供血.
这是医学史上罕见的奇迹.医学会议上,有人说要称它大西洋奇迹,有人建议用死者的名字命名,还有人说要叫它神迹……
“够了!”那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俱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此刻一声大喝,然后一字一顿的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背影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我从北京到徐州,打算跟着父亲奔丧回家。到徐州见着父亲,看见满院狼藉的东西,又想起祖母,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泪。父亲说:“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什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只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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