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
2、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
3、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4、企业危险建筑(构)物。
5、压力管道。
6、锅炉。
7、压力容器。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扩展资料: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分为生产单元与储存单元,生产单元按照切断阀来判断、储存单元是根据防火堤来判断分类。
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将“重大事故”定义为:在重大危害设施内的一项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突发性的事故,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并导致对工人、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严重危险。
对重大危害设施定义为:不论长期地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的运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危险源
2024-03-19 广告
1、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
2、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
3、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4、企业危险建筑(构)物
5、压力管道
6、锅炉
7、压力容器
但是现在好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分库区和生产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