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s中的move命令,从D盘剪切一个文件夹到F盘,为什么dos提示:拒绝访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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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命令是移动文件或重命名文件夹的命令
并没有移动文件夹的功能
建议先复制后删除
使用 xcopy 命令
并没有移动文件夹的功能
建议先复制后删除
使用 xcopy 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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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来的:MOVE命令可以跨分区移动文件,却不可以跨分区移动文件夹。
追问
大哥我的问题就是要你解决:拒绝访问。只能移动文件,我也知道。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先复制再删除。不过仍然谢谢你的支持。
追答
呃,我回答的是为什麽系统会提示你拒绝访问,因为Move命令不支持跨分区移动。
其实Move是可以移动文件夹的,但是局限在同一个分区内,
比如D:\123文件夹,可以用Move移动到D:\456文件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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