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哨位纪律
武警部队哨位纪律如下:
1、了解执勤目标(巡逻区)有关情况和周围敌社情,熟悉哨位(巡逻区)的任务,执勤设施,警戒区域地形及友邻哨位;
2、熟悉执勤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牢记并正确使用口令;
3、熟悉有关证件及使用规定;
4、按规定着装、携带武器警械及执勤用品;
5、按时上哨,严密监视警戒区内的情况;
6、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执勤情况;
7、正确使用武器警械;
8、做好哨位登记,正确使用并维护管理硝位上的。
9、不准泄露执勤秘密。
10、不准擅自处理涉外问题。
扩展资料:
哨兵的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哨兵是执行各种警戒任务的士兵的统称。
营门哨兵职责
1、检查出入营门人员的证件和警容风纪,必要时还应当检查携带的物品;
2、指引客人和来队亲属到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
3、维护营门秩序,调整指挥机动车辆出入营门;
4、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汇报。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1、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2、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3、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4、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5、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6、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7、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8、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哨兵纪律
一、了解执勤目标(巡逻区)有关情况和周围敌社情,熟悉哨位(巡逻区)的任务,执勤设施,警戒区域地形及友邻哨位;
二、熟悉执勤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牢记并正确使用口令;
三、熟悉有关证件及使用规定;
四、按规定着装、携带武器警械及执勤用品;
五、按时上哨,严密监视警戒区内的情况;
六、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执勤情况;
七、正确使用武器警械;
八、做好哨位登记,正确使用并维护管理硝位上的
扩展资料:
哨兵的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哨兵是执行各种警戒任务的士兵的统称。
营门哨兵职责
1、检查出入营门人员的证件和警容风纪,必要时还应当检查携带的物品;
2、指引客人和来队亲属到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
3、维护营门秩序,调整指挥机动车辆出入营门;
4、发现重要情况及时汇报。
武警部队哨位纪律如下:
不准擅离职守。
不准刁难群众。
不准私入民宅。
不准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不准在哨位上坐,卧,倚靠,打盹,吸烟,闲谈,唱歌,吹口哨,吃东西,看书报,听收录音机和乱写乱画。
不准损坏执勤设施和用品。
不准玩弄武器警械,武器警械不离身。
不准擅自动用和侵占公私财物。
不准泄露执勤秘密。
不准擅自处理涉外问题。
哨兵职责
一、了解执勤目标(巡逻区)有关情况和周围敌社情;熟悉哨位(巡逻区)的任务、执勤设施、警戒区域地形及友邻哨位;
二、熟悉执勤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牢记并正确使用口令;
三、熟悉有关证件及使用规定;
四、按规定着装、携带武器警械及执勤用品;
五、按时上哨,严密监视警戒区内的情况;
六、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执勤情况;
七、正确使用武器警械;
八、做好哨位登记,正确使用并维护管理哨位上的执勤设施和执勤用品。
武警哨位交接班词:本班哨安全无事一切正常,准备齐全武器良好,请检查!
执勤哨位是武警部队履行职能的重要岗位。哨兵看守的目标极其重要,稍有不慎将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对武警部队来讲,哨位就是战场,执勤就是战斗。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能任务
按照党中央和中央军委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武警部队将主要担负执勤、处突、反恐怖、海上维权、抢险救援、防卫作战等任务,拓展了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职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下列安全保卫任务:
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
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地、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信枢纽的重要部位的武装守卫;
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守护;
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
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重点区域、特殊时期的武装巡逻;
协助政法机关依法执行逮捕、追捕、押解、押运任务,协助其他有关机关执行重要的押运任务;
参加处置暴乱、骚乱、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其他社会安全事件;
国家赋予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部队哨位纪律如下:
1、不准擅离职守。
2、不准刁难群众。
3、不准私入民宅。
4、不准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5、不准在哨位上坐,卧,倚靠,打盹,吸烟,闲谈,唱歌,吹口哨,吃东西,看书报,听收录音机和乱写乱画。
6、不准损坏执勤设施和用品。
7、不准玩弄武器警械,武器警械不离身。
8、不准擅自动用和侵占公私财物。
9、不准泄露执勤秘密。
10、不准擅自处理涉外问题。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原为中国人民公安中央委员会。它成立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负责国家内部安全任务的部队。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中央军委武装部队领导和指挥系统落实到位。 武装警察部队的职能属性保持不变,不包括在解放军的序列中。
警察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处理国家公务员的犯罪行为;武警官兵违法的,依照军队犯罪处理,送军事法庭处理。除了保卫国家和保卫国家外,军方的职责还包括维护社会保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履行内部职责。对于警察来说,他们的职责是打击犯罪并维持公共秩序。
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新时期的任务,武警部队将主要负责执勤,班组,反恐,海上维权,救援,防御等任务, 并扩大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国家安全职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以下安全任务:
国家规定的目标,目标和主要活动的武装警卫; 重要公共设施,企业,仓库,水源,水利工程,电力设施,与国民经济和民生有关的通讯枢纽的武装警卫; 主要交通干线重要位置的桥梁隧道的武装警卫; 监狱和拘留中心周围的武装警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部队哨位纪律如下:
1、不准擅离职守。
2、不准刁难群众。
3、不准私入民宅。
4、不准乱拉关系和收受贿赂。
哨兵职责
一、了解执勤目标(巡逻区)有关情况和周围敌社情,熟悉哨位(巡逻区)的任务、执勤设施、警戒区域地形及友邻哨位;
二、熟悉执勤方案和有关制度规定,牢记并正确使用口令;
三、熟悉有关证件及使用规定;
四、按规定着装、携带武器警械及执勤用品;
五、按时上哨,严密监视警戒区内的情况;
六、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执勤情况;
七、正确使用武器警械;
八、做好哨位登记,正确使用并维护管理哨位上的执勤设施和执勤用品。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
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武警部队职能属性不变,不列入解放军序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武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