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参加吉林省高考有哪些要求
外地户口参加吉林省高考求:
父母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扩展资料:
高考阅卷
普通高考的阅卷是实施网上阅卷的方法,当考试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全部收集起来,先召开阅卷大会,然后将在指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内的计算机办公大楼组织人员展开阅卷。
试卷是先拆封后进行扫描录入计算机系统,这一部分将由公安机关单位负责(确保试卷能顺利扫描进计算机系统不被泄露出去),试卷进行切割,选择题部分由工作人员将标准答案录进系统,由计算机自动判别,解答题和作文部分实行的是人工评分的方式只要是考生回答有理都能获分。
阅卷结束的时候,省教育考试院将试卷重新装订密封进行保管,任何人不得查看,3年后进行销毁处理。
高考试卷的所有客观题批改都是由电脑完成,所有的主观题都实行双评制度,如果两位老师给出的分数差距超出了阈值,那就会自动启动三评程序,如果三评老师给出的分值也超出了阈值,则将启动仲裁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目前还不行。必须有户口;外省户口的只有一项:父母是县级以上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
如果是新转入户的,还有其他要求。 具体如下: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我省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具有吉林省常驻户口。
特殊考生报名资格的审定:
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报名: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迁入),并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在我省高中连续就读。
参加我省高中会考。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或复印件)。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报名时须出具高中毕业(或其他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会考证书。
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户籍、学籍、考籍同时转入我省一年以上(2010年12月1日前),并从转入时间起连续在我省就读,有学习期间成绩和会考成绩。
户口、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就读不足一年的,须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父母工作变动等有关材料,并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审批,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
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户口必须是2010年12月1日前迁入。报名时须出具高中毕业(或其他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会考证书。
户口不在我省,家长(父 、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证明),考生在我省连续就读一年以上,由就读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可在我省报名。
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后又迁回我省,本人一直在我省初中、高中连读,有初中、高中各阶段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录取名册)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报名。
原籍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时间不满三年,但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小学、初中、高中连续就读,可在我省报名。
报名时应出具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籍、考籍证明(原始材料)。户口在我省,现在外省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吉招办字[2006]54号文件规定,回我省户口所在地报名。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在我省报名的。
须填写《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签字;属于往届生的。
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签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扩展资料:
异地高考:
关于异地高考政策落实的问题,尽管绝大多数网友力挺异地高考政策,但是对其落地前景却持悲观态度。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结果显示,认为异地高考政策能够很快落实的网友寥寥无几,另有23%的网友认为异地高考实现难度很大,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和事情,绝非教育部门能单独解决的问题,所以不会有大的突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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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新转入户的,还有其他要求。 具体如下:
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4.具有吉林省常驻户口。
(二)特殊考生报名资格的审定
1.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报名:
⑴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迁入),并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在我省高中连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会考。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或复印件)。
⑵非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生,户口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报名时须出具高中毕业(或其他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会考证书。
⑶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应届考生,户籍、学籍、考籍同时转入我省一年以上(2010年12月1日前),并从转入时间起连续在我省就读,有学习期间成绩和会考成绩。户口、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就读不足一年的,须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父母工作变动等有关材料,并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审批,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
⑷随父母户口迁入我省的往届考生,户口必须是2010年12月1日前迁入。报名时须出具高中毕业(或其他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会考证书。
2.户口不在我省,家长(父 、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证明),考生在我省连续就读一年以上,由就读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可在我省报名。
3.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后又迁回我省,本人一直在我省初中、高中连读,有初中、高中各阶段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录取名册)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报名。
4.原籍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时间不满三年,但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小学、初中、高中连续就读,可在我省报名。报名时应出具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籍、考籍证明(原始材料)。
5.户口在我省,现在外省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吉招办字[2006]54号文件规定,回我省户口所在地报名。
6.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在我省报名的,须填写《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生的,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签字;属于往届生的,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教育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市(州)招生办公室审核签字,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定。
7.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2011年因严重舞弊被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和其他情况下一年不准参加普通高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