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北方旱情反映了我国水资源的哪些特点?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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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干旱特点和防御
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东亚季风区,天气气候复杂,是世界上气候脆弱区之一,也是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持续时间长、次生灾害严重、经济损失大、造成人员伤亡多的特点。
干旱是我国最常见、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的气候灾害,干旱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总受灾面积的一半以上,严重干旱年份比例高达75%。据不完全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1949年的2155年间,我国发生过较大的旱灾有1056次,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大旱,如1928~1929年陕西大旱,全境940万人中受灾死亡达250万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投入巨资兴修水利设施,扩大灌溉面积,大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防御干旱灾害的能力。但受气候条件制约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农业、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急剧增加,加上水环境恶化,可用水量减少,我国干旱发生频率仍然很高,受灾面积大,干旱灾害呈加重趋势。据统计,近50多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干旱受旱面积达到2217万公顷。进入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我国北方干旱频繁发生,年均受旱面积上升至2711万公顷,严重干旱的2000年和2001年分别高达4054和3847万公顷。
一.我国干旱分布特征
1.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
干旱在我国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春旱主要发生在黄淮流域及其以北地区,华北地区发生春旱的几率在70%左右,有“十年九春旱”之说。有的年份春旱可持续到6,7月份,形成春夏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如1962,1972,1997年等。1965年甚至春夏秋三季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更为严重。
夏旱通常分为初夏旱和伏旱。初夏旱多发生在北方。伏旱是盛夏“三伏”期间的干旱,多发生在秦岭、淮河以南到华南北部地区,以长江中下游多见。伏旱一般影响不很严重,只有旱情持续到9,10月或11月,即出现夏秋连旱时危害才比较重。
秋旱多发生在华中、华南地区,对南方晚稻生长影响较大。北方秋旱对作物影响较小,但会对冬小麦播种、出苗不利。
冬旱主要发生在华南和西南东部地区。因为这里冬季仍有作物生长,需水较多,如遇少雨年就会发生冬旱。有的年份干旱持续时间长,冬旱可持续至第二年初春,如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华南部分地区发生了持续秋冬春三季的连旱,对工农业及生活用水等影响很大。西南地区冬春发生连旱时亦可持续4~5个月,有时也发生秋、冬、春三季的连旱。如1959年11月至1960年5月持续了7个月。
受降水的年际及周期波动的影响,干旱发生也存在着阶段性变化。1951年以来,我国干旱受灾面积呈现上升趋势,且逐年之间变化较大。20世纪50和60年代受旱面积小,70年代受旱面积较前两个年代增加了近1倍,80年代干旱受灾面积略有减少,但90年代以来又明显增多。近50多年中,受旱面积在3000万公顷以上的有13年,其中90年代以来就有6年。总体来说,我国受旱面积存在3个低值期和4个高值期。1951~1957年、1963~1970年、1982~1984年,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2000万公顷以下;1959~1961年、1971~1981年、1986~1989,1999~2001年,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2500万公顷以上。
2.我国的五个干旱中心
我国各地均可发生干旱,但发生频率和程度不同。由近50年资料统计表明,我国有五个明显的干旱中心:
(1)东北干旱区。该区干旱主要出现在4~8月的春、夏季节,春旱出现的概率为66%,夏旱的概率为50%。
(2)黄淮海干旱区(西北东部和华北)。该区降水较少,变率大,是我国最大的干旱区,干旱发生次数也居全国之首。作物生长期间的3~10月均可能出现干旱,少数年份局部地区还会出现春夏秋连旱,但以春旱为主,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春旱发生。
(3)长江流域地区。该区3~11月均可出现干旱,但主要集中在夏季和秋季,以7~9月出现干旱的机会最多,伏旱危害最大。
(4)华南地区。该区一年四季均可出现干旱,但由于华南地区雨季来得早,夏秋季常有台风降水,故干旱主要出现在秋末和冬季及前春。多数年份干旱时间为3~4个月,最长达7~8个月。
(5)西南地区。该区干旱范围较小,干旱一般从上一年的10月或11月开始,到下一年的4月或5月,个别年份的局部地区持续到6月份,但干旱主要出现在冬春季节。
二.干旱的影响
干旱是一种气候灾害,它是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影响到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干旱导致土壤缺水,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减产;其次,造成水资源不足,人畜饮水困难,城市供水紧张,城市发展受到制约;长期干旱还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干旱可分为土壤干旱和大气干旱,如两者同时发生,则危害更为严重。
干旱灾害是我国最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历史上发生的每一次大旱都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近百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了1900,1928~1929,1934,1956~1961,1972,1978和1999~2001年等大旱年。1959~1961年三年连旱,灾害影响10~15省(区、市),平均受旱面积3659万公顷,成灾1533万公顷,减产粮食611.5亿公斤。
干旱给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存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干旱造成的损失绝对值呈明显增大的趋势。2000年,我国出现全国性干旱,尤其是长江以北地区2~7月的春夏大旱,受旱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旱情严重,华北、西北东部旱期长达半年之久。2000年全国受旱面积高达4054万公顷,为建国以来之最,其中绝收800万公顷,因旱灾损失粮食近600亿公斤,经济作物损失510亿元,其影响超过了1959~1961年3年自然灾害。
干旱缺水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干旱缺水每年造成上百万人饮水困难,2001年2~5月北方地区发生的严重的干旱,不仅造成2200多万公顷农田受旱,还造成1580万人、1140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干旱尤其是连年干旱,不仅给农业生产带来最明显、最直接的危害,造成农业粮食欠收,还会对水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产生深远的不利影响。黄河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频繁断流,最严重的1997年,受大旱影响黄河下游的利津水文站全年断流时间长达226天,最长断流河段超过700公里。黄河断流,对流域的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水资源匮乏,工业生产和生活用水严重不足,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土地沙化、盐碱化,进一步导致沙尘暴活动加剧,森林覆盖率持续降低、草原退化日趋严重等。由于水资源缺乏,过量开采地下水,还导致地面沉降。
三.近10多年重旱个例
1992年黄淮海严重夏旱。1992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黄淮海地区大部持续少雨,总降水量一般只有20~50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5~8成。黄河和淮河下游的部分河段一度断流。山东、河南、河北、山西、江苏北部、安徽北部等地发生较重夏旱,受旱面积达1300多万公顷。
1994年江淮及四川盆地严重伏旱。1994年江淮地区6月下旬至8月中旬降水量只有100~200毫米,四川盆地大部及陕南、关中、陇东、陇南等地7月中旬至8月中旬降水量仅50~100毫米,均比常年同期偏少5~8成,发生不同程度的伏旱。其中,安徽、江苏两省的伏旱是建国以来最重的,陕西、四川、河南等省的伏旱也是严重的年份之一。
1997年北方地区严重夏旱。1997年夏季北方大部出现持续少雨高温天气,降水量一般为150~300毫米,偏少2~4成,其中华北、西北的部分地区偏少达5~7成,受旱面积达2000多万公顷,其中重旱900多万公顷,发生了建国以来少见的严重夏旱。
2000年北方大范围春夏干旱。2000年2~7月,长江以北大部地区降水比常年同期明显偏少,加之气温比同期偏高,风沙天气频繁,导致大范围的春旱发生。入夏后,华北大部、西北东部等地仍然少雨,加上持续高温,出现春夏连旱。2000年全国受旱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旱情严重。受旱范围广、旱情严重的有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天津、山东、甘肃、陕西、安徽、湖北、宁夏等省市区。这一年全国受旱面积高达4054万公顷,为建国以来之最。
2001年北方春夏干旱。2001年2月至6月上旬,长江以北大部地区降水异常偏少,气温普遍偏高,蒸发量大,农田失墒迅速,发生了大范围持续性的干旱,其中山西、山东、河南、辽宁、河北等省的旱情尤为严重。这是北方地区继1997,1999,2000年少雨大旱之后,又一次发生大范围严重干旱。由于连年干旱缺雨,水利工程蓄水不足,地下水未得到明显补充,导致水资源短缺的状况日趋严重。
2004年华南和长江中下游大范围严重秋旱。2004年入秋以后,南方大部降水持续偏少,9~10月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7省(区)平均降水量仅有98毫米,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小值。11月初,旱区扩展至几乎整个长江中下游和华南地区,其中广西、广东大部、海南、福建西南部、湖南南部、湖北东部、江西大部、苏皖中南部、浙江北部等地达到重旱标准,部分地区达到特重旱标准,农作物受旱面积达510多万公顷,900多万人饮水困难,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亿元。
四.干旱防御及对策
根据干旱规律,优化农业结构。农业对干旱最为敏感,受干旱影响最大也最直接。合理安排农、牧产业结构,可以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年降水量400~500毫米以下地区,以牧业为主农林业为辅。比如,年降水量550毫米以上地区,应合理选用作物品种,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以趋利避害。
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合理灌溉,科学用水,实施集水节灌农业。
改善干旱地区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与还湖工作,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减轻干旱危害。
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东亚季风区,天气气候复杂,是世界上气候脆弱区之一,也是受气象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分布广、发生频率高、持续时间长、次生灾害严重、经济损失大、造成人员伤亡多的特点。
干旱是我国最常见、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的气候灾害,干旱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总受灾面积的一半以上,严重干旱年份比例高达75%。据不完全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1949年的2155年间,我国发生过较大的旱灾有1056次,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大旱,如1928~1929年陕西大旱,全境940万人中受灾死亡达250万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投入巨资兴修水利设施,扩大灌溉面积,大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防御干旱灾害的能力。但受气候条件制约及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农业、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急剧增加,加上水环境恶化,可用水量减少,我国干旱发生频率仍然很高,受灾面积大,干旱灾害呈加重趋势。据统计,近50多年来,我国平均每年干旱受旱面积达到2217万公顷。进入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我国北方干旱频繁发生,年均受旱面积上升至2711万公顷,严重干旱的2000年和2001年分别高达4054和3847万公顷。
一.我国干旱分布特征
1.时间和空间分布特征
干旱在我国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春旱主要发生在黄淮流域及其以北地区,华北地区发生春旱的几率在70%左右,有“十年九春旱”之说。有的年份春旱可持续到6,7月份,形成春夏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如1962,1972,1997年等。1965年甚至春夏秋三季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更为严重。
夏旱通常分为初夏旱和伏旱。初夏旱多发生在北方。伏旱是盛夏“三伏”期间的干旱,多发生在秦岭、淮河以南到华南北部地区,以长江中下游多见。伏旱一般影响不很严重,只有旱情持续到9,10月或11月,即出现夏秋连旱时危害才比较重。
秋旱多发生在华中、华南地区,对南方晚稻生长影响较大。北方秋旱对作物影响较小,但会对冬小麦播种、出苗不利。
冬旱主要发生在华南和西南东部地区。因为这里冬季仍有作物生长,需水较多,如遇少雨年就会发生冬旱。有的年份干旱持续时间长,冬旱可持续至第二年初春,如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华南部分地区发生了持续秋冬春三季的连旱,对工农业及生活用水等影响很大。西南地区冬春发生连旱时亦可持续4~5个月,有时也发生秋、冬、春三季的连旱。如1959年11月至1960年5月持续了7个月。
受降水的年际及周期波动的影响,干旱发生也存在着阶段性变化。1951年以来,我国干旱受灾面积呈现上升趋势,且逐年之间变化较大。20世纪50和60年代受旱面积小,70年代受旱面积较前两个年代增加了近1倍,80年代干旱受灾面积略有减少,但90年代以来又明显增多。近50多年中,受旱面积在3000万公顷以上的有13年,其中90年代以来就有6年。总体来说,我国受旱面积存在3个低值期和4个高值期。1951~1957年、1963~1970年、1982~1984年,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2000万公顷以下;1959~1961年、1971~1981年、1986~1989,1999~2001年,每年受旱面积一般在2500万公顷以上。
2.我国的五个干旱中心
我国各地均可发生干旱,但发生频率和程度不同。由近50年资料统计表明,我国有五个明显的干旱中心:
(1)东北干旱区。该区干旱主要出现在4~8月的春、夏季节,春旱出现的概率为66%,夏旱的概率为50%。
(2)黄淮海干旱区(西北东部和华北)。该区降水较少,变率大,是我国最大的干旱区,干旱发生次数也居全国之首。作物生长期间的3~10月均可能出现干旱,少数年份局部地区还会出现春夏秋连旱,但以春旱为主,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春旱发生。
(3)长江流域地区。该区3~11月均可出现干旱,但主要集中在夏季和秋季,以7~9月出现干旱的机会最多,伏旱危害最大。
(4)华南地区。该区一年四季均可出现干旱,但由于华南地区雨季来得早,夏秋季常有台风降水,故干旱主要出现在秋末和冬季及前春。多数年份干旱时间为3~4个月,最长达7~8个月。
(5)西南地区。该区干旱范围较小,干旱一般从上一年的10月或11月开始,到下一年的4月或5月,个别年份的局部地区持续到6月份,但干旱主要出现在冬春季节。
二.干旱的影响
干旱是一种气候灾害,它是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影响到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干旱导致土壤缺水,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减产;其次,造成水资源不足,人畜饮水困难,城市供水紧张,城市发展受到制约;长期干旱还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干旱可分为土壤干旱和大气干旱,如两者同时发生,则危害更为严重。
干旱灾害是我国最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历史上发生的每一次大旱都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近百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了1900,1928~1929,1934,1956~1961,1972,1978和1999~2001年等大旱年。1959~1961年三年连旱,灾害影响10~15省(区、市),平均受旱面积3659万公顷,成灾1533万公顷,减产粮食611.5亿公斤。
干旱给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存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干旱造成的损失绝对值呈明显增大的趋势。2000年,我国出现全国性干旱,尤其是长江以北地区2~7月的春夏大旱,受旱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旱情严重,华北、西北东部旱期长达半年之久。2000年全国受旱面积高达4054万公顷,为建国以来之最,其中绝收800万公顷,因旱灾损失粮食近600亿公斤,经济作物损失510亿元,其影响超过了1959~1961年3年自然灾害。
干旱缺水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干旱缺水每年造成上百万人饮水困难,2001年2~5月北方地区发生的严重的干旱,不仅造成2200多万公顷农田受旱,还造成1580万人、1140万头大牲畜发生临时饮水困难。
干旱尤其是连年干旱,不仅给农业生产带来最明显、最直接的危害,造成农业粮食欠收,还会对水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产生深远的不利影响。黄河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频繁断流,最严重的1997年,受大旱影响黄河下游的利津水文站全年断流时间长达226天,最长断流河段超过700公里。黄河断流,对流域的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水资源匮乏,工业生产和生活用水严重不足,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土地沙化、盐碱化,进一步导致沙尘暴活动加剧,森林覆盖率持续降低、草原退化日趋严重等。由于水资源缺乏,过量开采地下水,还导致地面沉降。
三.近10多年重旱个例
1992年黄淮海严重夏旱。1992年5月中旬至7月上旬,黄淮海地区大部持续少雨,总降水量一般只有20~50毫米,比常年同期偏少5~8成。黄河和淮河下游的部分河段一度断流。山东、河南、河北、山西、江苏北部、安徽北部等地发生较重夏旱,受旱面积达1300多万公顷。
1994年江淮及四川盆地严重伏旱。1994年江淮地区6月下旬至8月中旬降水量只有100~200毫米,四川盆地大部及陕南、关中、陇东、陇南等地7月中旬至8月中旬降水量仅50~100毫米,均比常年同期偏少5~8成,发生不同程度的伏旱。其中,安徽、江苏两省的伏旱是建国以来最重的,陕西、四川、河南等省的伏旱也是严重的年份之一。
1997年北方地区严重夏旱。1997年夏季北方大部出现持续少雨高温天气,降水量一般为150~300毫米,偏少2~4成,其中华北、西北的部分地区偏少达5~7成,受旱面积达2000多万公顷,其中重旱900多万公顷,发生了建国以来少见的严重夏旱。
2000年北方大范围春夏干旱。2000年2~7月,长江以北大部地区降水比常年同期明显偏少,加之气温比同期偏高,风沙天气频繁,导致大范围的春旱发生。入夏后,华北大部、西北东部等地仍然少雨,加上持续高温,出现春夏连旱。2000年全国受旱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旱情严重。受旱范围广、旱情严重的有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北、天津、山东、甘肃、陕西、安徽、湖北、宁夏等省市区。这一年全国受旱面积高达4054万公顷,为建国以来之最。
2001年北方春夏干旱。2001年2月至6月上旬,长江以北大部地区降水异常偏少,气温普遍偏高,蒸发量大,农田失墒迅速,发生了大范围持续性的干旱,其中山西、山东、河南、辽宁、河北等省的旱情尤为严重。这是北方地区继1997,1999,2000年少雨大旱之后,又一次发生大范围严重干旱。由于连年干旱缺雨,水利工程蓄水不足,地下水未得到明显补充,导致水资源短缺的状况日趋严重。
2004年华南和长江中下游大范围严重秋旱。2004年入秋以后,南方大部降水持续偏少,9~10月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7省(区)平均降水量仅有98毫米,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小值。11月初,旱区扩展至几乎整个长江中下游和华南地区,其中广西、广东大部、海南、福建西南部、湖南南部、湖北东部、江西大部、苏皖中南部、浙江北部等地达到重旱标准,部分地区达到特重旱标准,农作物受旱面积达510多万公顷,900多万人饮水困难,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亿元。
四.干旱防御及对策
根据干旱规律,优化农业结构。农业对干旱最为敏感,受干旱影响最大也最直接。合理安排农、牧产业结构,可以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年降水量400~500毫米以下地区,以牧业为主农林业为辅。比如,年降水量550毫米以上地区,应合理选用作物品种,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以趋利避害。
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合理灌溉,科学用水,实施集水节灌农业。
改善干旱地区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与还湖工作,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减轻干旱危害。
参考资料: 中国气象局 我国的干旱特点和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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