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的问题··求助
我的父亲有一个哥哥。。。在他出身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爷爷就把他过继给爷爷的兄弟抚养,改其他姓氏了。。现在爷爷不在了。。我父亲的这个兄弟要来争爷爷的遗产。他有份额么?另外...
我的父亲有一个哥哥。。。在他出身的时候。因为家里穷,。爷爷就把他过继给爷爷的兄弟抚养,改其他姓氏了。。现在爷爷不在了。。我父亲的这个兄弟要来争爷爷的遗产。他有份额么?
另外爷爷生前有遗嘱。。自书的。。但当时不太懂法律。。落款没有签名。写的父书。盖了章。。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应么
补充下。。这个哥哥。是外地人。爷爷生前。见都没见过他。更谈不上赡养了。。。收养手续恐怕没办。。因为是追溯到渡江战役之前的事情了。。年份很久。。 展开
另外爷爷生前有遗嘱。。自书的。。但当时不太懂法律。。落款没有签名。写的父书。盖了章。。请问还具有法律效应么
补充下。。这个哥哥。是外地人。爷爷生前。见都没见过他。更谈不上赡养了。。。收养手续恐怕没办。。因为是追溯到渡江战役之前的事情了。。年份很久。。 展开
2012-04-27 · 知道合伙人服装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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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已经办理了收养手续的,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对生父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如果属于这种情形,也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那就没有继承权的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如果属于这种情形,也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那就没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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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遗嘱有效。。。既然遗嘱有效的话,就按遗嘱上写的来继承财产。。。(比如遗嘱上说财产都归你父亲,则没你父亲兄弟的事,如果遗嘱上说,财产都归你父亲的兄弟,则你父亲也得不到一点财产),所以关键要证明着这遗嘱是你爷爷写的,同时要看这遗嘱上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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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表达你爷爷的意思的书面或口头说法都算是证据 你这情况 我估计他是有份的 除非你能找出你爷爷把你伯伯给送给别人家的证据 而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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