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结构 层间位移比控制 规范上是怎么规定的
抗规第3.4.3.1条规定:平面不规则而竖向规则的建筑结构,应采用空间结构计算模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及扭转影响,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5倍;
通过分析剪力墙结构侧移模式及变形组成,将楼层位移分为受力层间位移及非受力层间位移,给出单片墙体受力层间位移弹性解析计算方法和剪力墙结构弹塑性阶段三种简化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利用解析的方法分析剪力墙结构弹性阶段受力层间位移中剪切变形与弯曲变形的比重。
分析单片剪力墙及剪力墙结构楼层处截面转角、层间位移、受力层间位移沿高度的变化规律。结果表明,剪力墙结构层间变形应以受力层间位移作为控制指标;层间位移计算中剪切位移不应被忽略。
扩展资料
层间位移角简而言之,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主要为限制结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水平位移,确保高层结构应具备的刚度,避免产生过大的位移而影响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和使用要求。
由于高层结构在水平力的作用下将不可避免地发生扭转,所以符合刚性楼板假定的高层结构的最大层间位移往往出现在结构的边角部位,因此应注意加强结构外围对应位置抗侧力构件的刚度,减小结构的侧移变形。同时在设计中,应在构造措施上对楼板的刚度予以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宅建筑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位移比
参考资料来源:知网—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移比的调整
1、规定水平地震力的计算:
a、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楼层地震剪力,不考虑偶然偏心(要
是考虑偶然偏心一个方向就要算出 2 组规定水平力,再组合考虑偶然偏心计算位移,就要
算出 4 组位移),不需要进行最小剪重比调整,不需要进行薄弱层调整。
b、每一楼面处的规定水平地震力取该楼面上、下两个楼层的地震剪力差的绝对值,
连体下一层各塔楼的规定水平地震力,可由总规定水平地震力按该层各塔楼的地震剪力大
小进行分配。
2、扭转位移比计算的计算规定:
a、刚性楼板假定;
b、采用规定水平地震力计算位移进行扭转位移比计算,而不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
法计算地震作用下的位移计算扭转位移比;
c、单向地震,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d、不考虑双向地震作用(因为考虑了偶然偏心)。
3、扭转位移比计算过程:
a、计算规定水平地震力,
b、将规定水平地震力施加在结构上,考虑偶然偏心,计算楼层竖向构件的水平位移
和层间位移(此处位移计算就是荷载作用下直接算位移,不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
地震作用下的位移)。
c、根据 b 项计算出的楼层竖向构件的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计算扭转位移比,取
较大值,A 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 1.2,不应大于 1.5,B 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 A 级高
度的混合结构(按相同的结构体系和抗震设防烈度,查表 3.3.1-1 和表 11.1.2,得到两个高
度限值,建筑高度大于前者,小于后者,称为超过 A 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 10 章
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 1.2,不应大于 1.4,9.2.5 条内筒偏置的框架-筒体结构不宜大于
1.2,不应大于 1.4,
d、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此位移角为 3.7.3 条所指,在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
楼层最大层间位移角,不是用规定水平地震力计算的楼层层间位移角,)不大于 3.7.3 条
规定的限值的 40%时,该楼层扭转位移比限值不应大于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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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规的4.3.5条规定,在考虑质量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角,A、B级高度高层建筑均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1、“楼层位移比”
1)定义——“楼层位移比”指:楼层的最大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位)平均值的比值;
2)目的——限制结构的扭转;
3)计算要求——考虑偶然偏心(注意:不考虑双向地震)。
2、“层间位移位角”
1)定义——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楼层层间最大位与层高之比;
2)目的——控制结构的侧向刚度;
3)计算要求——不考虑偶然偏心,不考虑双向地震。
3、综合说明:
1)现行规范通过两个途径实现对结构扭转和侧向刚度的控制,即通过对“楼层位移比”的控制,达到限制结构扭转的目的;通过对“层间位移角”的控制,达到限制结构最小侧向刚度的目的。
2)对“层间位移角”的限制是宏观的。“层间位移角”计算时只需考虑结构自身的扭转藕联,无需考虑偶然偏心及双向地震。
3)双向地震作用计算,本质是对抗侧力构件承载力的一种放大,属于承载能力计算范畴,不涉及对结构扭转控制的判别和对结构抗侧刚度大小的判断。
4)常有单位要求按双向地震作用计算控制“楼层位移比”和“层间位移角”,这是没有依据的。但对特别重要或特别复杂的结构,作为一种高于规范标准的性能设计要求也有它一定的合理性。
位移比--- 位移比的大小反映了结构的扭转效应,同周期比的概念一样都是为了控制建筑的扭转效应提出的控制参数。(在高归4.3.5条中位移比和周期比是同时提出的)
B 规范条文 抗规第3.4.3.1条规定:平面不规则而竖向规则的建筑结构,应采用空间结构计算模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及扭转影响,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5倍;
新高规的4.3.5条规定,在考虑质量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角,A、B级高度高层建筑均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C 计算方法及程序实现 程序中对每一层都计算并输出最大水平位移、最大层间位移角、平均水平位移、平均层间位移角及相应的比值,用户可以一目了然地判断是否满足规范。
且注意位移比的限值是根据刚性楼板假定的条件下确定的,其平均位移的计算方法,也基于“刚性楼板假定”。 控制位移比的计算模型: 按照规范要求的定义,位移比表示为“最大位移/平均位移”,而平均位移表示为“(最大位移+最小位移)/2”,其中的关键是“最小位移”,当楼层中产生0位移节点,则最小位移一定为0,从而造成平均位移为最大位移的一半,位移比为2。则失去了位移比这个结构特征参数的参考意义,所以计算位移比时,如果楼层中产生“弹性节点”,应选择“强制刚性楼板假定”。 规范要求:高规4.3.5条,应在质量偶然偏心的条件下,考察结构楼层位移比的情况。 层间位移角:程序采用“最大柱(墙)间位移角”作为楼层的层间位移角,此时可以“不考虑偶然偏心”的计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