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品质量问题与产品缺陷有什么不同?

如一款产品有质量问题.和产品有缺陷.的含义相同吗?... 如一款产品有质量问题.和产品有缺陷.的含义相同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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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分(法规诠释)\x0d\x0a\x0d\x0a生活中,区分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经营者都是至关重要的。产品瑕疵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销售者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违约赔偿的责任。而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伤害,销售者、生产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x0d\x0a所谓产品瑕疵是指销售者作为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未达到法定的质量标准以及约定的技术要求,未能出现买受人所期望的质量状况,从而使买受人不能按计划使用产品。在产品质量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x0d\x0a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是先未作说明。\x0d\x0a2.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x0d\x0a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x0d\x0a所谓产品缺陷是指商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对该产品保障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标准而存在的不合理危险。包括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x0d\x0a1.设计缺陷:设计缺陷是指由于不适当设计、产品分析、试验而形成的产品缺陷。\x0d\x0a2.原材料缺陷:是指制造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而造成的产品缺陷,这种商品缺陷产生的危害后果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后生产者与原材料供应者之间还可以合同违约承担相应责任。\x0d\x0a3.制造缺陷:是指由于产品装配不当或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产品缺陷,使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x0d\x0a4.指示缺陷: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提供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产品使用说明和警示说明。有些产品本身并没有缺陷,但如果使用不当也会有危险,因此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戒,如没有明确说明,则存在指示缺陷,消费者一旦发生危险、销售者、生产者就应承担赔偿责任。\x0d\x0a发现产品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存在缺陷的产品造成了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经营者承担的责任均是不同的。
数位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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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明月羿当年
推荐于2017-09-22 ·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城南明月羿当年
知道合伙人生活技巧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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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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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构成要素不同:产品瑕疵不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缺陷,则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2)主观归责原则不同:产品瑕疵主要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经生产者、销售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只有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产品缺陷则实行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原则。
  对销售者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和特殊情况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生产者则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造成损害,生产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
  (3)赔偿顺序不同:产品瑕疵的赔偿责任是先由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对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向消费者赔偿后才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因此,赔偿顺序有先后之分。而产品缺陷的赔偿责任则无先后顺序,受害人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 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4)适用责任不同:产品瑕疵主要是适用违约责任,如果有侵害财产和人身权的事件发生,才适用侵权责任。产品缺陷则是既可以适用违约责任,又可以适用侵权责任,由受害的消费者选择其中之一。
  (5)诉讼时效不同:产品瑕疵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而产品缺陷的时效则有所不同。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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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武林
2006-02-24 · TA获得超过463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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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同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而质量问题是指产品没有达到厂家所承诺的使用寿命或正常使用的功能和标准,还有外观性问题是指您在购买产品时必须对其外观仔细检查,如果购买后才发现则不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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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得你xixi
2006-02-24 · TA获得超过6.4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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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质量问题等同与产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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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victory
2020-08-12 · TA获得超过366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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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对一般性问题与缺陷实际上并没有去加以说明。虽然对缺陷进行了定义。但是,缺陷一词往往被民间滥用。法律,就是不要有空子。因为,实际生活中,缺陷往往遇到的比较少,标准往往掌握在生产者手中,购买者不管是企业还是老百姓,都不可能对产品涉及到法规或标准熟悉。
另,产品质量法规定一般性问题是由销售者负责维修、赔偿等。实际上,很多产品,销售者哪里能维修或服务,最终还是厂家落实。既然事实如此,为何在法律规定时能更可操作一些。非要说明是缺陷才能找厂家?目前,很多产品上已经有服务电话,过程中任何问题都可直接找服务电话解决,这就是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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