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公式是“(当期长期应收款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实际利率”怎么理解,啊,,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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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谢谢,可是我知道公式是这样的,,但怎么去理解公式含义,不太懂,能不能详细解释下,,
追答
这个不难理解:
1、首先要理解什么是未实现融资收益?就是按合同约定的应收款项等折现后的现值与应按合同约定的应收款项金额的差额部份。这部份实际上利息收入,但在合同规定的应收款项中没有单独列示出来。举个例子: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台大型工程机械,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合同约定:总价款700万(不考虑增值税费)B公司收到货后当即支付100万,以后每年未付200万,共3年。如果一次性付款金额为650万(公允价值)。
通过上面的情况,分析:本来现销是650,但B企业因为资金不够,采用分期付款,要付700万。也可以理解为:B企业向A企业借款购机械,本金为650-100=550,利息为50万,共计支付700万。因此这50万对于A公司销售方来说,就是取得的利息收入。此销售具有融资性质,用“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来计算。
所以A公司在发货后的分录为:借:长期应收款600 银行存款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50 未实现融资收益 50
第一年未收到200万(这其中既有本金归还,也有利息部份)所以需要拆分:要计算实际利息:
550万经过一年,应得到利息:(还要有实际利率,本例中就是使收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于
550的这个折现率,假设计算出来为4.5%。)应收利息=550*4.5%=24.75万,会计分录为:
借:银存2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24.75万 贷:长期应收款200 财务费用 24.75(相当于200万中,175.25是还的550的本金)
第二年收到200万,此时由于上年已还了本金175.25,所以本年的本金不再是最开始的公允现销金额550万,而是550-175.25=374.75,应收利息=374.75*4.5%=16.86
借:银存2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6.86万 贷:长期应收款200 财务费用 16.86(本年已还本金为200-16.86=183.14
第三年收到200,应收本金374.75-183.14=191.61 应收利息为:191.61*4.5%=8.62,这时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余额为:50-24.75-16.86=8.39(不等于8.62,是因为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没有完全用内插法算,并且有小数尾差,只是举例,明白计算原理就可以了)
再回过头来看你的问题:
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公式:所谓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就是分期计算应收利息的金额。
当期长期应收款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长期应收款的摊余成本,即应收的本金部份。
第一年:当期长期应收款余额=600,未实现融资收益余额=50,两者相减为550,即初始本金。第二年理解同上。不再赘述。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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