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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速度=1×2÷(1/56+1/48)≈51.69千米/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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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甲乙两地距离为单位1,去时所用时间1/48=1/48
总共时间往返甲乙的路程2除以平均速度,2/56=1/28
返回的时间/28-1/48=5/336
返回的速度,路程除以时间1/(5/336)=67.2
希望能帮到您
总共时间往返甲乙的路程2除以平均速度,2/56=1/28
返回的时间/28-1/4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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