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收种类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1994年税制改革,省级以下国、地税系统分设。
一、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4、中央企业所得税;
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企业所得税;
6、海洋石油企业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7、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
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已废除);
9、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10、车辆购置税。
二、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船使用税;
6、房产税;
7、烟叶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耕地占用税;
11、企业所得税(除国税征管部分);
12、印花税(除国税征管部分);
13、筵席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6号,宣布筵席税已经失效。);
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15、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将税收划分成不同的种别。因此,不同的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税种的名称一般也以征税对象来命名。如对增值额课税的税种,称为增值税;对资源课税的税种,称为资源税等。
这些要素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具体的税种,各类税种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1992年9月4日通过,自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税法特征:
税法具有多样性、规范性、统一性、技术性、经济性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税务机关凭借国家政权赋予的权力,以国家政权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税款。如果纳税人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税务机关就要追缴税款、滞纳金,依法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还要由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
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用欺骗、隐瞒等方式(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欠税,是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纳税而拖欠税款的行为。
骗税,是纳税人或人员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在我国,出口退税是对纳税人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纳或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
抗税,是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聚众闹事,威胁、围攻税务机关和殴打税务干部,拒不缴纳税款的,就属于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种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增值税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另外,根据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大小,还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季度等其他六种应纳税期限,其中1个季度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15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二、消费税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4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三、营业税
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7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相同。
四、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根据其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以及所得是否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纳税期限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六、资源税
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各种应税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大类。资源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方法征收。原油、天然气产品的资源税税率为销售额的5%~10%。资源税其他税目因资源的种类、区位不同,税额标准为每吨0.3元到60元不等。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依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30元之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八、房产税
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房屋的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产权为全民所有)、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征收率征收。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区别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按7%(在市区)、5%(在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三档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十、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其税额标准在每平方米5元~50元之间。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十一、土地增值税
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它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十二、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一次缴清税款。
十三、车船税
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分为乘用车、商用车等6大税目。各税目的年税额标准在每辆36元~5400元不等,或自重(净吨位)每吨3元~60元之间,游艇为艇身长度每米600元~2000元。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十四、印花税
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比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5‰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等;权利、许可证等按件贴花5元。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办法缴纳。股权转让书据按其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即证券交易印花税)。
十五、契税
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让、转让、买卖土地、房屋的税基为成交价格,赠与土地、房屋的税基由征收机关核定,交换土地、房屋的税基为交换价格的差额。税率为3%~5%。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十六、烟叶税
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和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烟叶的金额征收,税率为20%。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中国税法规定有19种税(含关税和船舶吨税),但并不是每个纳税人都要缴纳所有的税种。纳税人只有发生了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如果没有发生这些应税行为,就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从实际情况来看,规模比较大、经营范围比较广的企业涉及的税种一般在10个左右,而大多数企业缴纳的税种在6~8个。
参考资料: 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608/n8138877/n11897113/11900946.html
(一)流转税类。有增值税(对销售商品、产品比例征收)、消费税(对销售烟草、酒等控制消费品比例和按量征收)、营业税(对建筑交通文化体育等3%、金融保险邮政通讯餐饮住宿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等5%、娱乐5-20%)。
(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对开采使用特定的不可再生的矿产品比例和按量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每平方米每年定额征收)。
(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取得的经营利润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取得的收入比例征收)。
(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在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开发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所得比例征收)、车辆购置税(机动车上牌前必缴)、耕地占用税(对非农业用途占用耕地征收)、烟叶税(对烟叶收购者按收购价比例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
(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对自用按原值1.2%/年或出租按租金12%比例征收)、车船税(对购买并使用者按辆或吨位定额征收)、印花税(对经济业务合同、资金账簿、权证等按0.005%、0.05%、0.03%、0.1%、0.3%或5元/件标准征收)、契税(对买房或买地契约1-4%征收)。
(六)关税类。即关税,主要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比例征收。
二、按税收财权归属分为3类(共有18个税种):
(一)中央税。如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100%归中央财政。
(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央与地方财政比例分享。
(三)地方税。如营业税(不含各铁道部、各银行总部等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中央财政不分享。
三、按税收管辖权划分分为4类:
(一)国税。由国家税务系统征收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二)地税。由地方税务系统征收的税收。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烟叶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耕地占用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契税(有些地方由财政系统征收)、
(三)国地共管税。个人所得税(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国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划分比较复杂)、营业税(如各铁道部、各银行总部等中央所属的由总部缴纳的营业税由国税征收)。
(四)关税。由海关代征。
参考资料: http://wenku.baidu.com/view/bcd1c6c6d5bbfd0a79567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