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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工作效率的比是:1/3:1/3.5:1/4=28:24:21这也是他们加工零件数的比
共28+24+21=73份
甲加工的零件:1825×28/73=700个
乙加工的零件:1825×24/73=600个
丙加工的零件:1825×21/73=525个
共28+24+21=73份
甲加工的零件:1825×28/73=700个
乙加工的零件:1825×24/73=600个
丙加工的零件:1825×21/73=5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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