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请问我应该怎么样解决?
本人是大三学生,这个5.1放假我跟另外4个班上同学一起去学校旁边鱼塘钓鱼,我们是三个女生两个男生。由于我们不是本地人,对那个鱼塘附近不了解,而且那鱼塘周围也没有任何警告标...
本人是大三学生,这个5.1放假我跟另外4个班上同学一起去学校旁边鱼塘钓鱼,我们是三个女生两个男生。由于我们不是本地人,对那个鱼塘附近不了解,而且那鱼塘周围也没有任何警告标示,所以我们不知道这个鱼塘是有人私人承包的。鱼塘里的鱼是很小很小的鲫鱼,下午1:50去钓鱼到4:00的时候来了一个43岁的大叔,他问我们知不知道这个鱼塘是有人承包了的,那个时候我们一起三根钓竿,总共才钓了20多条小鱼,我们回答他不知道,他就问你们是哪里的,我们说我们是学院的学生,他听了之后说我们是偷他的鱼,我说大叔这事你就误会了,首先,我们真不知道这个鱼塘是有人承包了的,旁边也没有禁止垂钓的标示,我们是真不知道。而且我们要是偷你的鱼的话肯定是拿着网子来了,何必拿着钓竿来钓呢,我那个时候是笑着回答的,那大叔听了之后就说,你们见过哪个鱼塘是没人承包的,我不管这么多,反正你们就是来偷我的鱼的,说完之后就动手来抢我们的钓竿,拿了两根以后,来抢我手里的,我握着钓竿跟他说,大叔,这件事情你先别这么激动,我们可以商量的嘛,而且你看看这鱼总共才多少钱,我们付钱给你还不行么,顺便给你陪个错。话已经说到这里了,我以为他能够体谅我们呢,毕竟平时都是很少出校门的大学生而已,真的不了解哪个地方被私人承包了,谁知道,他就认定我们偷了他的鱼,懒得跟我们说了,直接一巴掌打我脸上,表情很凶狠,我当时就说了,我说大叔这是你先动手打人啊,你这样的话性质就不对了;他说,我先动手打人怎么了,然后就冲过来打我们了,我当时也真是有点火了,就跟他打到了一起,他开始就抓着我的衣领,勒的很紧,(事后一直见到公安民警之前都没松,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然后把我拖到了鱼塘里,期间他把我数次按进水里,还用右手拳头用力击打我的左太阳穴,左眼,还有耳朵,由于我衣服被他抓着,我不能躲(他穿得是敞开的衬衫,我抓不住他的衣领,我穿得是圆领T桖)我本能反抗,也用拳头打了他的脸部,但是我很清楚,要害部位我是不能打的,所以我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外伤,就是打了他脸部几下,而他却失去理智似地,把我左眼包括太阳穴那里都打的青肿了,鼻子里流了很多血,我那时候还在说,大叔你这样解决事情不对,对大家都没好处,现在协商解决还来得及,他根本不听我的,后面我同学报案了,一个女同学冲过来抱着我们的手哭着说大叔别打了,再打要出人命了,就这样他才停手,然后揪着我的衣领一直拖着我走到了马路边上,走的过程中我说了一句大叔,不打不相识,也许我们现在可以好好商量一下怎么处理,别等到公安局备了案就麻烦了,他听了之后指着旁边看戏似地村民说,看到没有,这些本地人都是我的兄弟,你在这里动手,我可以直接弄死你,还说报了警那就好说了。于是在几个同学的陪同下我上了警车去了派出所,那个打人的大叔没去,说等会儿自己去,后来我也没看到他去过派出所,我们都去派出所录了口供,下午5点的时候同学就带我去永州市零陵区地区医院检查,说是左边脑袋鼻子那儿骨折了,要住院几天,我当天住院一天花了1200多,留待以后再观察,今天做了法医鉴定,再次照了CT片,确定为骨折,判了轻伤。我拿着法医鉴定文书到派出所给民警,他们的处理态度让我感觉这事情估计很难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各位懂的大哥大姐们,看你们觉得应该怎么样处理呢,如果私了,我可以申请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而且医院的医生说,最好不要把事情解决的太快了,因为他怕我的这个伤以后会有什么其他的情况发生,所以得先观察一下,派出所是觉得应该要我先等到下个礼拜一也就是3天后再一次性调解,现在我先去医院好好治病。麻烦详细点说一下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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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2015-10-0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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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成轻伤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经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符合立案的要按照法定程序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报案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1、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报案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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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一名大学生。我先对你处理事情方法表示一下看法,你跟他讲理讲那多,有意义,你不光要记得你是大学生,立马也是人撒。不管说谁对谁错,你把话都说了他都那样了,你还跟他唧唧歪歪,三个人打一个怕.毛 .线。先打了再说,真鸡.巴扯淡。别人都把你打那样了,你还不打不相识。。。。。。无语。
你现在先在医院呆着吧。轻伤对方就构成了刑事犯罪行为,是故意伤害.这个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但是也是可以调解的.不过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倒法院提起自诉.我估计那派出所准备给你们调解。立马都不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无事最好,.(个人觉得调.他.妈。就去告他,日.他.先.人。不过你这种性格,估计...)
你现在先呆医院.把你治疗的单子都留着。反正医院也有。这案子最好请个律师,你 不是大学生吗。学校有这种机构的。去寻求支援.....相信哥,不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搞人搞钱。顺便锻炼下自己.
仅供参考....
你现在先在医院呆着吧。轻伤对方就构成了刑事犯罪行为,是故意伤害.这个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但是也是可以调解的.不过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倒法院提起自诉.我估计那派出所准备给你们调解。立马都不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无事最好,.(个人觉得调.他.妈。就去告他,日.他.先.人。不过你这种性格,估计...)
你现在先呆医院.把你治疗的单子都留着。反正医院也有。这案子最好请个律师,你 不是大学生吗。学校有这种机构的。去寻求支援.....相信哥,不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搞人搞钱。顺便锻炼下自己.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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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报警了,是正确的选择。
其次,你们等法医鉴定后,你们可以选择两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一是要求警方立案处理,如果不立案,那么可以向当地检察院要求监督立案。二是直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以上意见,只供参考。
其次,你们等法医鉴定后,你们可以选择两种方式来解决问题。一是要求警方立案处理,如果不立案,那么可以向当地检察院要求监督立案。二是直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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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已经立案了,立案也是对方打伤他人,赔钱的话大概能赔多少呢,这个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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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伤残等级,最后由法院来定。你可查阅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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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你可以将伤情鉴定交给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你还可以通过法院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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