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法律常识的人帮我看一下,谢谢了!!!
半个月前我的笔记本(买的时候是6900元)被人偷了,发现之后我立即去当地的派出所报了案,我见几天都没动静,就自己将笔记本的下落查了出来,是在一个二手市场,当时那个店老板收...
半个月前我的笔记本(买的时候是6900元)被人偷了,发现之后我立即去当地的派出所报了案,我见几天都没动静,就自己将笔记本的下落查了出来,是在一个二手市场,当时那个店老板收货的时候没要发票没要看身份证,只让小偷按了一个手印,卖了2050元。我假称要买,以稳住店老板,不让他卖出去。上个星期五,我带警察过去,警察将笔记本收缴了,回去之后做了份笔录,并告诉我笔记本肯定会还给我,只是要过几天。
今天警察又让我过去,说是让我和店老板谈谈。去了之后警察就一直在帮店老板说话,说他也不知道是赃货,又是什么善意占有,意思就是让我给2050给店老板,把笔记本先赎回来,然后等抓到小偷之后再让小偷赔偿我2050元。我没有答应。我和同伴都觉得店老板给了警察好处了,不然警察的态度不会变这么快。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了,我没有任何的责任,笔记本本来就是我的,现在找到了,为什么不能还我,还得让我拿2050给收赃货的店老板赎,那2050是他和小偷之间产生的,为什么要我负责呢??
⒈笔记本是4月份买的,双核独显,8成新,运行一点问题没有,不可能只值2050
⒉必须抓到小偷了,才能还我电脑吗?抓不到就不还我了??
⒊用这么低的价格收电脑,而且不要发票不看身份证,能证明店老板是收赃吗 展开
今天警察又让我过去,说是让我和店老板谈谈。去了之后警察就一直在帮店老板说话,说他也不知道是赃货,又是什么善意占有,意思就是让我给2050给店老板,把笔记本先赎回来,然后等抓到小偷之后再让小偷赔偿我2050元。我没有答应。我和同伴都觉得店老板给了警察好处了,不然警察的态度不会变这么快。
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了,我没有任何的责任,笔记本本来就是我的,现在找到了,为什么不能还我,还得让我拿2050给收赃货的店老板赎,那2050是他和小偷之间产生的,为什么要我负责呢??
⒈笔记本是4月份买的,双核独显,8成新,运行一点问题没有,不可能只值2050
⒉必须抓到小偷了,才能还我电脑吗?抓不到就不还我了??
⒊用这么低的价格收电脑,而且不要发票不看身份证,能证明店老板是收赃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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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善意第3人的说法,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遗失物和盗脏物的所有权不会随占有的改变而转移,笔记本还是你的,老板不可能善意取得。如果那个老板在公共市场上买得的你的电脑,你才要补偿相应价款。你可以直接找老板要求返还电脑,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给付之诉)要求老板还你电脑,
周律师还要把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好好学一下啊!
物权变动必须存在公示行为,物权法现在也部分采取了德日民法中的物权无因性理论了。盗脏物的处分都不存在公示行为的前提,所有权怎么可能发生转移?跟善恶意没有关系,无公示,就算善意也不能取得,物权法107条就是这样理论的产物。
不关新旧的事,笔记本现在是你的,毋庸置疑。
警察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可能会把笔记本做为证据使用,不过可以要求他们拍照代替,警察应当把笔记本返还你。
哎~要与时具进啊~~
善3的存在前提是合法占有的无权处分啊,小偷是非法占有,怎么可能存在善3嘛。就算是善意的,他也不能构成善3啊。就算是老民法规定的可以,那店主也要在公共市场上从小偷那里买啊,何况物权法现在不是这样规定的了~
电脑所有权仍是你的~不管他善恶意,不存在善意取得的基础,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店主不是在公共市场是构得的你的电脑,他自己向小偷追偿,法官们应该懂法。
周律师还要把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好好学一下啊!
物权变动必须存在公示行为,物权法现在也部分采取了德日民法中的物权无因性理论了。盗脏物的处分都不存在公示行为的前提,所有权怎么可能发生转移?跟善恶意没有关系,无公示,就算善意也不能取得,物权法107条就是这样理论的产物。
不关新旧的事,笔记本现在是你的,毋庸置疑。
警察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可能会把笔记本做为证据使用,不过可以要求他们拍照代替,警察应当把笔记本返还你。
哎~要与时具进啊~~
善3的存在前提是合法占有的无权处分啊,小偷是非法占有,怎么可能存在善3嘛。就算是善意的,他也不能构成善3啊。就算是老民法规定的可以,那店主也要在公共市场上从小偷那里买啊,何况物权法现在不是这样规定的了~
电脑所有权仍是你的~不管他善恶意,不存在善意取得的基础,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店主不是在公共市场是构得的你的电脑,他自己向小偷追偿,法官们应该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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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警察这样做只能有两种解释:要么他虽是个执法者但却根本不懂法;要么就是收取老板的好处了。店老板应当无条件返还属于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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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看你的电脑新旧程度是否在2050元范围的合理价格,如果明显超过这个价值,那善意取得的概念就不存在,他的行为是明知,属于恶意取得。甚至构成收脏。
反之如果的确是在这个价格范围左右,那么在没有其它证据的情况下,该店老板属于善意取得,你应当支付老板2050元。
补充:虽然我对警察没好感,但我不同意楼上的观点,你还没问人家电脑现在是什么价怎么知道店主恶意取得。如果这电脑现在也就值两千多,而如果是用了多年的电脑当旧货卖一般是很难提供发票的。警察做的就是对的。
再补充:根据楼主的补充,那这电脑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可以肯定的判断不属于善意取得,对警察的调解如果你最终不能接受,直接申请保全电脑,并提起民事诉讼。胜诉的几率很大,最差的结果也是你和店主分担损失。
反之如果的确是在这个价格范围左右,那么在没有其它证据的情况下,该店老板属于善意取得,你应当支付老板2050元。
补充:虽然我对警察没好感,但我不同意楼上的观点,你还没问人家电脑现在是什么价怎么知道店主恶意取得。如果这电脑现在也就值两千多,而如果是用了多年的电脑当旧货卖一般是很难提供发票的。警察做的就是对的。
再补充:根据楼主的补充,那这电脑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可以肯定的判断不属于善意取得,对警察的调解如果你最终不能接受,直接申请保全电脑,并提起民事诉讼。胜诉的几率很大,最差的结果也是你和店主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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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价值确实在2050左右,那么老板是通过正当的手段得到这部电脑的所有权.因为老板与小偷之间存在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关系,老板属于善意第三人.反之,楼主就可以按一楼的说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主要区分的是老板属于收脏还是善意第三人,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老板是收脏那你可以马上拿回电脑,如果不能证明的话那就只能等小偷被抓你或者你给老板2050元了.
罪的构成要件有一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个要件的认定是比较麻烦的.xytrance说得太果断了点哈.
再补充:这里说的是老板的行为,而不是小偷的行为.老板如果明知是赃物仍低价购买属于收赃.虽然老板以低于市场价购买了电脑,仍然不能证明老板处于恶意,合同法中的恶意表现在以胁迫,欺诈等手段使相对人产生重大误解,从而与之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这里要看老板是否知道电脑的所有权人是不是卖主,是否存在过失.合同的无效和可撤消的要件我想各位都知道.只要老板购买电脑的行为里没有使合同无效或者可撤消,那么老板取得电脑就是合法的.当然,这里面老板显然存在疏忽大意,轻信小偷,在购买时没有要发票和身份证,而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在审理中会处于不利地位.
罪的构成要件有一要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个要件的认定是比较麻烦的.xytrance说得太果断了点哈.
再补充:这里说的是老板的行为,而不是小偷的行为.老板如果明知是赃物仍低价购买属于收赃.虽然老板以低于市场价购买了电脑,仍然不能证明老板处于恶意,合同法中的恶意表现在以胁迫,欺诈等手段使相对人产生重大误解,从而与之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这里要看老板是否知道电脑的所有权人是不是卖主,是否存在过失.合同的无效和可撤消的要件我想各位都知道.只要老板购买电脑的行为里没有使合同无效或者可撤消,那么老板取得电脑就是合法的.当然,这里面老板显然存在疏忽大意,轻信小偷,在购买时没有要发票和身份证,而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在审理中会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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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跟楼上的各位说的一样,重点是看店主老板在取得电脑时是不是善意,即主观上知不知道电脑是偷来的.要我们看,一般都认为老板的行为是恶意的,明知是赃物而取得.不过你要有取证责任,没有证据就不能证明是恶意.但我可以给你一个建议,善意取得的要件之一是要有合理的对价.205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你可以用这个来证明老板的恶意.一般可以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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