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求高手解答 5

案例2:FOB出口合同,卖方遭到买方和船方的联合欺诈广州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按FOB广州,D/P见票后60天付款条件达成出口某货物合同。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 案例2:FOB出口合同,卖方遭到买方和船方的联合欺诈
广州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按FOB广州,D/P见票后60天付款条件达成出口某货物合同。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香港丙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并由该公司负责运往荷兰鹿特丹,香港丙公司在其驻广州办事处接管货物后即签发联合运输提单正本一式三份通过其驻广州办事处交给甲公司。联运提单所示的托运人为甲公司,并载明货物“凭香港乙公司指示交付”。甲公司随即将全套提单连同其他单据委托广州A银行收款。由于乙公司到期拒不付款,接受A银行委托的香港代收行只得将全部单据通过A银行退回甲公司。甲公司经向香港丙公司查询货物下落时才获悉丙公司已按联运提单所载“凭香港乙公司指示交付”的文字,将从香港把货物运至鹿特丹的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单交给香港乙公司,货物也早被荷兰的收货人凭香港船公司的提单提走。
甲公司遂以承运人无单放货为由,在广州法院对丙公司提起诉讼,丙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理由和请求。但是由于丙公司已经宣告破产清理,驻广州办事处早已撤销停业。而乙公司在不久前也已经倒闭歇业,甲公司要追回损失,事实上已无可能。
从上述案情中可以看出,这是一起收货人与承运人相互勾结共同诈骗我出口方的案件。

请结合案例2,分析说明如果广州甲公司在这笔出口业务中从哪些方面加以注意或改用其它方式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遭到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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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五蕴o杰空
2012-05-07 · TA获得超过48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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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做 D/P,或D/A 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存在。更何况也有L/C的提单都可以免正本提单就可以提货的。所以任何交易都是要看对方的信用,及自己的小心程度。
2. 如果非得要做D/P,您还是用自己的船公司,提货需 用电放,也就是收款后电放。不过这样就
不适用60DAYS AGAINST D/P.
3. 像这种国际诈骗的也有预付50% 已收预付定金,但是发来假的应收尾款50%电汇水单的也大有人在,特别是斯里兰卡等的,而让买方出货的也是骗货的。所以卖方在出货前对买方的信用度及风险控管还是自己要多小心。存心要骗的,如何在文件防护上还是都防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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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贸易
2025-07-30 广告
出口贸易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可能面临的一系列风险。这些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信用风险:买方可能无法按时或完全支付货款。这通常是由于买方的财务状况不佳或破产。汇率风险:由于汇率波动,出口商可能在交易过程中遭受损失。汇率变化可能影响出口...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安联贸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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