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在房屋纠纷法院审理过程中任何一方能不能强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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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房产证上登记的户主是可以买卖的,只要善意第三人买受了房屋,并办理了产权登记,那么该房产就属于第三人了。如果想要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向房管局提出异议登记,先控制产权的转移,然后等法院的判决,如果胜诉,可以拿着判决书直接去房管局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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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保全,房屋所有权人就可以买卖房屋。只要第三人善意取得,就要保护第三人的权益。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为:买受人出于善意;支付合理价款;房屋已经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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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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