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前期主要实行府兵制条件下的征兵制。府兵从军府州21~60岁的成丁中征发,3年或6年选点一次。
一旦确定军名,即成为府兵,隶属于折冲府,定期上番服役,冬季农闲参加军事训练。府兵服径自备衣粮、驮马、部分轻武器。兵募,名义上为招募,实质上是强制征发。
高宗、武后以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被破坏.失地的农民无力承担自备戊具、资粮,兵士逃亡日多。
开元二产五年(737),庸玄宗诏令各道节度使,招募自愿长驻镇、戊的健儿,并允许家口随军,官给田地屋宅。天宝八年(749)玄宗宣亦停止折冲府上下鱼书,府兵制遂废止,兵募也大致同时结束。
扩展资料
主要种类
1、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即所谓授甲、授兵。
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又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所以《六韬》中说,教民将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2、全民皆兵制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根据《左传·成公二年》记载,齐顷公鞍战败北逃回去的时候的情形可知,其时正式的军队虽败于外,各地方守御之兵仍在。
而《战国策》载苏秦说齐宣王之言,说“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战而不胜,国以危亡随其后;”可见各地方守御之兵,都已调出去,充作正式军队了,这是战国时兵数骤增的原因。
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怕莫若此时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皆带兵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代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