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禧的 “之” 正确吗?
新婚之禧的 “之”是错误的,应该是志。新婚志禧,是表示他人对新人的祝福。“志禧”也代指现代的请帖。
之,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读作zhī。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 ,属指事字,一说会意字 。
古字形从止,止下面一横表示出发的地方,本义是往、到……地方去。“之”常假借作代词用,指人或物;又作指示代词,相当于“此”“这”;又由代词虚化为助词,置于主谓结构之间以取消其独立性;又用在偏正结构中,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之”字虚化后,有时仅为调节音节用。
文字源流:
“之”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六书中属指事字(一说会意字)。古字形从止,止下面一横表示出发的地方。金文线条化,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则规范化。
甲骨文“之”字是脚离开地面的示意图,由此产生“往”的含义。首先行动的人最引人注目,由此产生“这个人”的含义,引申成为代词;整个字还可理解为人脚在地面上,由此产生表示连属关系、所属关系和领有关系的含义,成为语法助词。
以后字形是其变体。罗振玉《增订殷墟书契考释》:“按:卜辞从止,从一,人所之也。”本义是往、到……地方去。多借用为代词,又虚化为助词、副词、介词、连词等。
之是错误的,应该是志。言志禧,是表示他人对新人的祝福;而之喜,是表示新人本身的喜悦,一般婚礼仪式上条幅是用这个。
新婚志禧的意思是:新婚记下幸福吉祥。一般写在贺礼红包上,向结婚了的人表示祝贺。现代释义:
1、代指现代的请帖,例如“乔迁志喜”、“新婚志喜”。
2、“志”是“祝贺”的意思,但是“喜”作为单独用,只能指红白喜事两种。
扩展资料
在新婚请帖当中,必须要写上婚礼及婚宴的日期和时间。一般来说,公历和阴历都是可以的,在新婚请帖中还需要注明新人的名字,这个名字也是有讲究的。一般来说,男在左,女在右。
婚礼恭候入席的时间、双方父母的名字,等信息最好也要写在新婚请帖当中。例如:“xx年xx月xx日xx时xx酒店,xx和xx婚礼喜宴期待您得到来”。
如果是中式的新婚请帖,一般在内容中会根据家族的排行加上相应的称谓,对宾客的称呼问题需要多多了解一下。比如说给长辈、平辈和晚辈的新婚之喜请帖都是不一样的,如果要派新婚之喜请帖给女性长辈,例如说在写宾客的名字的时候,以全名为准,再加上“先生、小姐”等称谓就是非常合适的。
没,,是人家结婚,印的横幅上面的字儿
恭贺某某与某某新婚之喜
写成示补的禧也好,意思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