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年末,学院将取得素质拓展学分及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学生可以在学校的公示栏可以看得到自己本学期的素质扩展的学分。
注意事项:
1、对学生的异议,学院要妥善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的学分,同时进行批评教育,两次以上者,则以作弊处理。
2、学院要将毕业年级学生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汇总完毕,记录卡、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交学院存档,学院完成网上学分录入工作,学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按年级予以分类保管、备查。

说明:
1、其他活动上限为2分
2、本人不申报或申报了无证明材料者,不加分
3、学分认定的支撑材料为相关证书或活动名单等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