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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
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事业编人员,事业单位改革后会成为什么性质?行政?企业?公益?改革后的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事业编人员,事业单位改革后会成为什么性质?行政?企业?公益?改革后的待遇会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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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在现有事业单位类别的划分上,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导意见》也进行了细分: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根据《指导意见》,认为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事业编人员改革后应为行政,保持原有待遇。
根据《指导意见》,认为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事业编人员改革后应为行政,保持原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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