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无私 文言文奥妙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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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
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老子的不自偷生
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再到“谷神不
死”、“用之不勤”,便进而说明天地与万物的生命所以自然而长生的道理。因此
而有“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的说明。
但是,老子用了一个天地与生命“不自生”,又播弄得后世的推理猜测,头昏
脑胀,不堪纷扰了。
“不自生”,难道说,天地是由他生而来吗?如果天地真由他生而来,那么,
与一般宗教学说中天地是神所创造的,便是同一论调。即如我们先民的传说,盘古
开天地,也不是无稽的神话了。那么,可见天地之上,或者说天地之外,还另有一
个能主宰天地的主人了。
如果说,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存在,那是因为它生育长养万物,并不为自己的需
要而生,因此说它是“不自生”。那么,天地既然好心而生万物,何必既生出来,
又要消灭了它?弄得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好不耐烦。如果掉一句古文的口语,
“何天地之不惮烦也?”
老子说了一句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存在的原因,是因为“不自生”,“故能长生”。
即不说明是由他力而生,也不明显地说为万物而不得已不生。只是套上“是以圣人
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一段妙文,说明天地
的“不自生”,正是天地极其自私的道理。天啊!如果说“不自生”还不能算是大
公无私的表现,这样看来,这个世界,这个天地之间,就绝对没有一个真正的大公
了。
到此,有关公和私的辨别问题,且让我们再看看所谓道家思想学术中另一有名
的学说,那便是《阴符经》中一个类同的观念。不过,比老子所说更为深刻。《阴
符经》说:“天之至私,用之至公。”这种理论,无异是说,大公与大私本无一定
的界限。全体自私到极点,私极就是公。换言之,大公无私到极点,即是大私。不
过,这样的大私,也可以叫他作大公了。因为大小粗细,公私是非,推理到了极点,
都是无一定的界限与标准,所有这些界限与标准,都是人为的分别而已。这在基本
理论上,是绝对可通的。但是,理极情忘,虽然可通,仍然不能完全妥恰。
再进一层来看,无论老子的天地“不自生”,或《阴符经》的“天之至私,用
之至公。”说来说去,说了半天,只是在道的体和用上掉弄花枪,一时蒙人心目而
已。如果用另一种语意来表达,便可说天地能长且久而生长万物,在人们的眼光中,
只从万物个体、小体的生命看来,有生又有死,好像是很不幸的事。但在天地长生
的本位来说,生生死死,只是万物表层形相的变相。其实,万物与天地本来便是一
个整体、同体的生命,万物的生死只是表层现象的两头,天地的能生能死的功能,
并没有随生死变相而消灭,它本来便是一个整体的大我,无形无相,生而不生,真
若永恒似的存在。如此而已。
因此,而引出下文,得道的圣人能效法天地的法则立身处事,去掉自我人为的
自私,把自己假相的身心摆在最后,把自我人为的身心,看成是外物一样,不值得
过分自私。只要奋不顾身,为义所当为的需要而努力做去。那么,虽然看来是把自
身的利益位居最后,其实恰好是一路领先,光耀千古,看来虽然是外忘此身而不顾
自己,其实是自己把自己身存天下的最好安排。所以,结论便说“非以其无私邪”,
岂不是因为他的没有自私表现,“故能成其私”,所以便完成他那真正整体的、同
体的大私吗?当然,这个“私”字和大私,也可以说是以幽默的相反词,反衬出真
正大公无私的理念。
明白了这个道理的奥妙,我们再来看看道家黄老的这种学说,在历史上作为成
功的指标,到处可见。尤其用在领导军事的兵略上,用在领导为政的政略上,所谓
“身先士卒”、“公而忘私”等等名言,便成为千古颠扑不破的无上法则。讲到这
里,姑且让我们说一句古今不易的笑话真理:“千古文章一大偷”。我们在童年的
时代,都读过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范先生在这篇大作中的名言,便有“先天下
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流传警句。文章的大手笔,范先生确实当之而不愧。
但是却偷袭了老子的“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的语意而加以引申,那是毫
无疑问的。“干古文章一大抄”也好,“一大偷”也好,要偷得好,偷得妙。至于
现代人,完全抄袭他人,却不注明出处,反以此自以鸣高,那真是违反“盗亦有道”
的道理,不值明眼人的一笑,只好由他们瞎闹瞎起哄了。
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老子的不自偷生
由“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到“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再到“谷神不
死”、“用之不勤”,便进而说明天地与万物的生命所以自然而长生的道理。因此
而有“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的说明。
但是,老子用了一个天地与生命“不自生”,又播弄得后世的推理猜测,头昏
脑胀,不堪纷扰了。
“不自生”,难道说,天地是由他生而来吗?如果天地真由他生而来,那么,
与一般宗教学说中天地是神所创造的,便是同一论调。即如我们先民的传说,盘古
开天地,也不是无稽的神话了。那么,可见天地之上,或者说天地之外,还另有一
个能主宰天地的主人了。
如果说,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存在,那是因为它生育长养万物,并不为自己的需
要而生,因此说它是“不自生”。那么,天地既然好心而生万物,何必既生出来,
又要消灭了它?弄得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好不耐烦。如果掉一句古文的口语,
“何天地之不惮烦也?”
老子说了一句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存在的原因,是因为“不自生”,“故能长生”。
即不说明是由他力而生,也不明显地说为万物而不得已不生。只是套上“是以圣人
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一段妙文,说明天地
的“不自生”,正是天地极其自私的道理。天啊!如果说“不自生”还不能算是大
公无私的表现,这样看来,这个世界,这个天地之间,就绝对没有一个真正的大公
了。
到此,有关公和私的辨别问题,且让我们再看看所谓道家思想学术中另一有名
的学说,那便是《阴符经》中一个类同的观念。不过,比老子所说更为深刻。《阴
符经》说:“天之至私,用之至公。”这种理论,无异是说,大公与大私本无一定
的界限。全体自私到极点,私极就是公。换言之,大公无私到极点,即是大私。不
过,这样的大私,也可以叫他作大公了。因为大小粗细,公私是非,推理到了极点,
都是无一定的界限与标准,所有这些界限与标准,都是人为的分别而已。这在基本
理论上,是绝对可通的。但是,理极情忘,虽然可通,仍然不能完全妥恰。
再进一层来看,无论老子的天地“不自生”,或《阴符经》的“天之至私,用
之至公。”说来说去,说了半天,只是在道的体和用上掉弄花枪,一时蒙人心目而
已。如果用另一种语意来表达,便可说天地能长且久而生长万物,在人们的眼光中,
只从万物个体、小体的生命看来,有生又有死,好像是很不幸的事。但在天地长生
的本位来说,生生死死,只是万物表层形相的变相。其实,万物与天地本来便是一
个整体、同体的生命,万物的生死只是表层现象的两头,天地的能生能死的功能,
并没有随生死变相而消灭,它本来便是一个整体的大我,无形无相,生而不生,真
若永恒似的存在。如此而已。
因此,而引出下文,得道的圣人能效法天地的法则立身处事,去掉自我人为的
自私,把自己假相的身心摆在最后,把自我人为的身心,看成是外物一样,不值得
过分自私。只要奋不顾身,为义所当为的需要而努力做去。那么,虽然看来是把自
身的利益位居最后,其实恰好是一路领先,光耀千古,看来虽然是外忘此身而不顾
自己,其实是自己把自己身存天下的最好安排。所以,结论便说“非以其无私邪”,
岂不是因为他的没有自私表现,“故能成其私”,所以便完成他那真正整体的、同
体的大私吗?当然,这个“私”字和大私,也可以说是以幽默的相反词,反衬出真
正大公无私的理念。
明白了这个道理的奥妙,我们再来看看道家黄老的这种学说,在历史上作为成
功的指标,到处可见。尤其用在领导军事的兵略上,用在领导为政的政略上,所谓
“身先士卒”、“公而忘私”等等名言,便成为千古颠扑不破的无上法则。讲到这
里,姑且让我们说一句古今不易的笑话真理:“千古文章一大偷”。我们在童年的
时代,都读过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范先生在这篇大作中的名言,便有“先天下
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流传警句。文章的大手笔,范先生确实当之而不愧。
但是却偷袭了老子的“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的语意而加以引申,那是毫
无疑问的。“干古文章一大抄”也好,“一大偷”也好,要偷得好,偷得妙。至于
现代人,完全抄袭他人,却不注明出处,反以此自以鸣高,那真是违反“盗亦有道”
的道理,不值明眼人的一笑,只好由他们瞎闹瞎起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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