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宗教对西方文化的影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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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教对西方法治文化的影响
内容摘要:人们普遍认为西方文明是基督教文明,同时西方社会人群的主体目前也是信奉基督教的,与此相关联西方社会目前也是世界上法治建设做得比较好的国家。人们不禁要问宗教对法治文化是否具有影响力呢?宗教尤其是基督教对西方社会影响是全方位的,对法律影响不仅触及规范层面,制度层面,更渗透到价值层面和精神层面。可以说西方人们法律生活无论是诉讼的具体操作,还是人们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无不打下基督的烙印。
代政治学体系的建立同宗教改革运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宗教改革者们的理论无论在研究方法上还是在理论建构上对近代政治学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研究方法上,由于更进一步地区分了信仰与理性,从而使理性方法在政治学研究中恢复了地位。在理论建构上,民族教会和民族国家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民族国家意识奠定了近代民族国家政治理论的出发点;由于宗教改革促进了“个人精神”的兴起,又为近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的成长提供了价值观,从而影响了近代政治学理论的核心内容。
关键词:政治学;宗教改革;建构
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改革运动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这场运动被恩格斯称为“第一号的资产阶级革命”。这一时期宗教改革者的思想成就为近代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大繁荣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素材,从而深刻地影响了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建构。
一、信仰与理性
理性与信仰的争论在基督教内部由来以久。奥古斯丁贬低理性的作用,而阿奎那则在一定的程度上调和了理性和信仰。宗教改革的神学理论家们则采取了一种当时看来更近合理的妥协:他们不但承认存在着教会和国家的区别,而且还认可了指导教会和国家的理论的差异。区分信仰和理性甚至被看作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神学家”的标志。[1](P39)理性指导着世俗的王国,而对圣经的信仰主宰着属灵的王国。这样一来,尽管宗教改革者看起来比中世纪的神学家在信仰的问题上更加严格了,而实际上他们却给世俗领域留出一个足够的空间,而填补这一空间成并为其主宰的必然是理性。政治学恰好是这一空间中一块引人注目的领域。加尔文进一步将控制人们的外部环境划分为两个王国:“一为属灵的王国,一为俗世的王国”[2](P15)既然有了这样一个明确的划分,再使圣经成为政治家的教科书就会显得毫无道理,“汝行事应如基督徒”对政治家的训诫已经足够了,[3](P377)事实上,宗教改革者们正是在上帝的权威下将政治学从神学中解放出来。然而,在圣经这些训导之外,政治学应该依据什么呢?路德的答案是“上帝使世俗政府服从于理性”。[4](P194)在这一点上,路德甚至把象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异教徒奉为权威。加尔文在谈到“政治学和经济学方面的事情,所有的机械技艺和文科研究”时,他避而不谈信仰,而是专注于理性。然而,这并不表明理性主宰一切。在神学领域,对理性的排挤有增无减,比之中世纪神学家,有过而无不及。路德指出:“亚里士多德的全部思想之于神学,正如黑暗之于光明”。[5](P50)然而,我们能看到加尔文比奥古斯丁,甚至是阿奎那更高明的地方:理性和信仰被严格地区分开了。在对包括政治在内的世俗领域的研究中,理性的地位得到了恢复,这对近代政治学方法的影响尤为深远。还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在加尔文那里,理性起作用的范围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扩展。加尔文甚至在《真教会和假教会的比较》中“以经文、理智和奥古斯丁的权威来证明此点”(即教会的所谓的“真”与“假”)。[6]这表明,理智甚至成为对“真”、“假”教会的一个证明。我们当然不能要求宗教改革的领袖们在神学范围内大肆地宣扬理性,然而他们能够将神学和政治学区分,把信仰的至上性限制在神学的范围内,并且在世俗的理论,尤其是政治的理论中确立理性的权威。近代被称为“理性的时代”,理性成为近代政治学研究的一个最根本的出发点,理性在指导政治学研究中权威的确立为近代政治学研究方法的确立提供了一张“通行证”。
二、民族国家与民族教会
就宗教改革的理论家来说,改革宗教教义的念头本身是不可思议的,甚至说是一种罪恶,他们更重视的是教会的改革。建立“廉价民族教会”成为一个口号,甚至可以看成是其全部理论最终的一个合理的结论。诸如鹿特丹的伊拉斯莫对圣经的翻译、“埃尔福特小组”的活动等等,在建立民族教会的问题上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在这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当数埃尔福特大学的一个学生——路德。路德最重要的理论即“唯信称义”(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这意味着对“庞杂而腐败透顶的罗马教会”的抛弃,然而,这正是民族教会得以确立的一个前提。在萨克森选候的瓦特堡内,路德所从事圣经翻译工作的影响远远地超出了宗教本身,甚至对语言、文化改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英国,此类工作随之而起,这一系列的工作无疑为民族精神的兴起注入了兴奋剂。摆脱罗马教皇的束缚成为宗教改革的一个首当其冲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同建立民族教会有着殊途同归的效果。而如何对抗强大的罗马教皇呢?各国的宗教改革者们不约而同地把希望寄托在民族国家的建立上。“民族教会”的建立在德国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这种活动是建立在诸侯的支持之上的。“民族教会”的建立必然需要一种力量同罗马教会对抗,掌握德国政治前途的诸侯充当了这一力量,这种情况必然使“民族教会”依附于“民族国家”之下。加尔文最初否认教会组织的必要性,后来,由于形势的发展,他自己本人竟跑到日内瓦建立起“政教合一”的“加尔文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由教会直接行使行政权利。英国则是另一种景象:凭借王权,英王享利八世进行了完全依附于国家的教会改革。这引进事例说明:“民族教会”同“民族国家”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西方社会各民族历史和现实的差异,在近代欧洲的新教国家中,民族教会和民族国家的关系有着不同的模式。然而,我们不可否认宗教改革所倡导的“民族教会”对近代民族国家形成的影响。近代政治学理论形成的历史中,其一不可辩驳的历史现象即民族国家的兴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时期的政治学说就是关于民族国家的理论。无论是马基雅弗利的“国家的理由”(Reasonofstate)还是不丹的主权理论,他们理论的形成都基于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的这一事实。包括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都同样地基于民族国家兴起的这样一个事实。或许刻意追求宗教改革者的民族国家理论会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然而,改革者的工作饱含了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打破罗马教皇在西欧的太上皇地位,一是建立民族教会。这两方面的努力都借助了成长中的民族国家的力量,并且反过来成为民族国家兴起的一个巨大推动力,为民族国家的政治理论发展提供了一片沃土。
内容摘要:人们普遍认为西方文明是基督教文明,同时西方社会人群的主体目前也是信奉基督教的,与此相关联西方社会目前也是世界上法治建设做得比较好的国家。人们不禁要问宗教对法治文化是否具有影响力呢?宗教尤其是基督教对西方社会影响是全方位的,对法律影响不仅触及规范层面,制度层面,更渗透到价值层面和精神层面。可以说西方人们法律生活无论是诉讼的具体操作,还是人们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无不打下基督的烙印。
代政治学体系的建立同宗教改革运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宗教改革者们的理论无论在研究方法上还是在理论建构上对近代政治学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研究方法上,由于更进一步地区分了信仰与理性,从而使理性方法在政治学研究中恢复了地位。在理论建构上,民族教会和民族国家相互影响而形成的民族国家意识奠定了近代民族国家政治理论的出发点;由于宗教改革促进了“个人精神”的兴起,又为近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的成长提供了价值观,从而影响了近代政治学理论的核心内容。
关键词:政治学;宗教改革;建构
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改革运动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这场运动被恩格斯称为“第一号的资产阶级革命”。这一时期宗教改革者的思想成就为近代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大繁荣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素材,从而深刻地影响了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建构。
一、信仰与理性
理性与信仰的争论在基督教内部由来以久。奥古斯丁贬低理性的作用,而阿奎那则在一定的程度上调和了理性和信仰。宗教改革的神学理论家们则采取了一种当时看来更近合理的妥协:他们不但承认存在着教会和国家的区别,而且还认可了指导教会和国家的理论的差异。区分信仰和理性甚至被看作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神学家”的标志。[1](P39)理性指导着世俗的王国,而对圣经的信仰主宰着属灵的王国。这样一来,尽管宗教改革者看起来比中世纪的神学家在信仰的问题上更加严格了,而实际上他们却给世俗领域留出一个足够的空间,而填补这一空间成并为其主宰的必然是理性。政治学恰好是这一空间中一块引人注目的领域。加尔文进一步将控制人们的外部环境划分为两个王国:“一为属灵的王国,一为俗世的王国”[2](P15)既然有了这样一个明确的划分,再使圣经成为政治家的教科书就会显得毫无道理,“汝行事应如基督徒”对政治家的训诫已经足够了,[3](P377)事实上,宗教改革者们正是在上帝的权威下将政治学从神学中解放出来。然而,在圣经这些训导之外,政治学应该依据什么呢?路德的答案是“上帝使世俗政府服从于理性”。[4](P194)在这一点上,路德甚至把象亚里士多德这样的异教徒奉为权威。加尔文在谈到“政治学和经济学方面的事情,所有的机械技艺和文科研究”时,他避而不谈信仰,而是专注于理性。然而,这并不表明理性主宰一切。在神学领域,对理性的排挤有增无减,比之中世纪神学家,有过而无不及。路德指出:“亚里士多德的全部思想之于神学,正如黑暗之于光明”。[5](P50)然而,我们能看到加尔文比奥古斯丁,甚至是阿奎那更高明的地方:理性和信仰被严格地区分开了。在对包括政治在内的世俗领域的研究中,理性的地位得到了恢复,这对近代政治学方法的影响尤为深远。还有一点值得指出的是,在加尔文那里,理性起作用的范围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扩展。加尔文甚至在《真教会和假教会的比较》中“以经文、理智和奥古斯丁的权威来证明此点”(即教会的所谓的“真”与“假”)。[6]这表明,理智甚至成为对“真”、“假”教会的一个证明。我们当然不能要求宗教改革的领袖们在神学范围内大肆地宣扬理性,然而他们能够将神学和政治学区分,把信仰的至上性限制在神学的范围内,并且在世俗的理论,尤其是政治的理论中确立理性的权威。近代被称为“理性的时代”,理性成为近代政治学研究的一个最根本的出发点,理性在指导政治学研究中权威的确立为近代政治学研究方法的确立提供了一张“通行证”。
二、民族国家与民族教会
就宗教改革的理论家来说,改革宗教教义的念头本身是不可思议的,甚至说是一种罪恶,他们更重视的是教会的改革。建立“廉价民族教会”成为一个口号,甚至可以看成是其全部理论最终的一个合理的结论。诸如鹿特丹的伊拉斯莫对圣经的翻译、“埃尔福特小组”的活动等等,在建立民族教会的问题上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在这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当数埃尔福特大学的一个学生——路德。路德最重要的理论即“唯信称义”(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这意味着对“庞杂而腐败透顶的罗马教会”的抛弃,然而,这正是民族教会得以确立的一个前提。在萨克森选候的瓦特堡内,路德所从事圣经翻译工作的影响远远地超出了宗教本身,甚至对语言、文化改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英国,此类工作随之而起,这一系列的工作无疑为民族精神的兴起注入了兴奋剂。摆脱罗马教皇的束缚成为宗教改革的一个首当其冲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同建立民族教会有着殊途同归的效果。而如何对抗强大的罗马教皇呢?各国的宗教改革者们不约而同地把希望寄托在民族国家的建立上。“民族教会”的建立在德国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这种活动是建立在诸侯的支持之上的。“民族教会”的建立必然需要一种力量同罗马教会对抗,掌握德国政治前途的诸侯充当了这一力量,这种情况必然使“民族教会”依附于“民族国家”之下。加尔文最初否认教会组织的必要性,后来,由于形势的发展,他自己本人竟跑到日内瓦建立起“政教合一”的“加尔文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由教会直接行使行政权利。英国则是另一种景象:凭借王权,英王享利八世进行了完全依附于国家的教会改革。这引进事例说明:“民族教会”同“民族国家”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西方社会各民族历史和现实的差异,在近代欧洲的新教国家中,民族教会和民族国家的关系有着不同的模式。然而,我们不可否认宗教改革所倡导的“民族教会”对近代民族国家形成的影响。近代政治学理论形成的历史中,其一不可辩驳的历史现象即民族国家的兴起,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时期的政治学说就是关于民族国家的理论。无论是马基雅弗利的“国家的理由”(Reasonofstate)还是不丹的主权理论,他们理论的形成都基于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的这一事实。包括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都同样地基于民族国家兴起的这样一个事实。或许刻意追求宗教改革者的民族国家理论会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然而,改革者的工作饱含了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打破罗马教皇在西欧的太上皇地位,一是建立民族教会。这两方面的努力都借助了成长中的民族国家的力量,并且反过来成为民族国家兴起的一个巨大推动力,为民族国家的政治理论发展提供了一片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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