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耐量试验
临床上做糖尿病诊断试验时,通常是测静脉空腹血糖。当静脉空腹血糖<5.0mmol/L(依据),可排除糖尿病;当静脉空腹血糖>7.0mmol/L并且有临床症状时,则可以诊断为糖尿病;而当静脉空腹血糖在5.5~7.0mmol/L之间并且怀疑糖尿病时,就应该进一步做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OGTT试验是一种口服葡萄糖负荷试验,用以了解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通过OGTT试验,可以早期发现糖代谢异常,早期诊断糖尿病。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是一种葡萄糖负荷试验,用以了解胰岛β细胞功能和机体对血糖的调节能力,是诊断糖尿病的确诊试验,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中。
由于该测试是属于口服葡萄糖来增加血糖水平值,当病人已被确诊为糖尿病时不宜做此项试验,所以仅对血糖高于正常值而又未达到诊断糖尿病标准时才进行试验。对于处于其他疾病急性期的患者,可能需要重复进行以明确糖尿病的诊断。
1.静脉葡萄糖耐量试验
(1)用25%或50%葡萄糖注射液,每公斤体重注射0.5g,在2-4分钟内静脉推注完毕
(2)从开始注射时计算起,每30分钟取血一次,共2-3小时
(3)正常人在2小时内血糖下降至正常范围,若2小时血糖超过正常值,表示有糖耐量减低。
2.诊断标准
(1) 空腹静脉血浆血糖≥5.1mmol/L。
(2) 口服葡萄糖75g,1小时后≥10.0mmol/L。
(3)2小时≥8.5mmol/L。
(4)3小时≥8.0mmol/L。其中两项高就考虑糖尿病。
(5)正常范围:
空腹3.9-6.1mmol/L(70-110mg/dL);
60分钟6.7-9.5mmol/L(120-170mg/dL);
120分钟≤7.8mmol/L(≤140mg/dL);
180分钟3.9-6.1mmol/L(70-110mg/dL)。
扩展资料:
1. 当静脉空腹血糖<6.1mmol/L,OGTT2小时血糖<7.8mmoI/L,说明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正常,为正常人。
2. 当静脉空腹血糖≥7.0mmol/L或OGTT2小时血糖≥11.1mmoI/L,说明人体处理进食后葡萄糖的能力明显降低,可以确诊糖尿病。
3. 当静脉空腹血糖<7.0mmol/L,并且OGTT2小时血糖介于7.8-11.1mmoI/L之间,说明人体对葡萄糖的调节能力轻度下降,可以诊断糖耐量减低。
4. 当静脉空腹血糖介于6.1-7.0mmol/L之间,且OGTT2小时血糖≤7.8mmol/L,说明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尚好,但对空腹血糖调节能力轻度减退,可以诊断空腹血糖受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糖耐量实验
临床上做糖尿病诊断试验时,通常是测静脉空腹血糖。当静脉空腹血糖<5.0mmol/L(依据),可排除糖尿病;当静脉空腹血糖>7.0mmol/L并且有临床症状时,则可以诊断为糖尿病;而当静脉空腹血糖在5.5~7.0mmol/L之间并且怀疑糖尿病时,就应该进一步做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OGTT试验是一种口服葡萄糖负荷试验,用以了解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通过OGTT试验,可以早期发现糖代谢异常,早期诊断糖尿病。
如何进行试验呢?
1.做OGTT试验前3天,不应该控制饮食,每天饮食中碳水化合物含量不应低于150克,并且维持正常活动。
2.影响本试验的药物(引起血糖升高或降低的药物)应停用。
3.试验前病人应10~14个小时不进食。
4.试验当日早晨空腹静脉取血后在5分钟之内饮入300毫升含75克葡萄糖的糖水,喝糖水后30分钟、1小时、2小时分别静脉取血一次,并留取尿液做尿糖定性试验。整个试验中不可吸烟、喝咖啡、喝茶或进食,应安静地坐在椅子上。
试验结果如何判定呢?
1.当静脉空腹血糖<6.1mmol/L,OGTT两小时血糖<7.8mmol/L,说明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正常,为糖耐量正常。
2.当静脉空腹血糖≥7.0mmol/L或OGTT两小时血糖≥11.1mmol/L,尿糖+~++++,说明人体处理进食后葡萄糖的能力明显降低,已达到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3.当静脉空腹血糖<7.0mmol/L并且OGTT两小时血糖介于7.8~11.1mmol/L之间,说明人体对葡萄糖的调节能力轻度下降,已达到糖耐量低减的诊断标准。
4.当静脉空腹血糖介于6.1~7.0mmol/L之间,且OGTT两小时血糖≤7.8mmol/L,说明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尚好,但对空腹血糖调节能力轻度减退,已达到空腹血糖受损的诊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