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600字记事作文:美在路上(写一件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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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in512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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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额额,急吗?我帮你!

  1.   在路上见到的一件事

在临源路中段的路边,每天都能看到一位老爷爷蹲在那儿修自行车。

他的头发花白,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上身穿着一件米黄色的短袖汗衫,下身穿着灰色短裤,脚上穿着一双蓝色拖鞋。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心里想,老爷爷这么大年纪了,每天还顶着太阳工作,他家里一定很穷。

一天上午,爸爸送我去上学。刚从车棚推出自行车,发现后轮胎没气了。爸爸匆匆忙忙地把自行车推到这位老爷爷的摊儿上。老爷爷见我要上学,急忙放下手中的活儿,手脚麻利地扒开轮胎,打了气,放在水盆里,转着找破的眼儿,快转到气桩的时候,轮胎的一个地方“嘟嘟”地往外冒气泡。老爷爷从水里捞出轮胎,用锤子把破了的地方挫毛,再把一片破轮胎挫毛,剪下一块椭圆形片,抹上胶,用嘴吹了吹,把那片抹好胶的椭圆形轮胎片紧紧地贴在轮胎的破漏处,将补好的轮胎上在自行车上。自行车修好以后,爸爸一摸兜,他一分钱没带。老爷爷看见爸爸难为情的样子,摆摆手说:“走吧走吧,孩子上学要紧。”

从那以后,我们就和这位老爷爷熟悉了,每次路过他的摊时,都要停下来和他聊天。从谈话中知道,这位老爷爷姓黄,是西安供电局的退休职工,每月退休费七八百元,家里生活非常好,他修自行车并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上班的人服务的。

13哦1
20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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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很小的时候,母亲牵着我的手,教我学会了走路。从此,母亲便牵着我的手,走过土桥,走过石径,也走过岁月。

转眼间,我7岁了,又是母亲牵着我的手送我进了学堂。记得母亲的手好白皙、好柔软,当她有力的手牵着我的小手时,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也就是在这牵手之中,母亲将她无私、圣洁的母爱注入了我的生命。于是,我总能找出各种理由让母亲牵着我的手,尽管我早已学会了走路。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一直内疚,没让母亲再牵我的手。

那是怎样的一个秋日啊!当母亲牵扯着我走过村头的小桥时,顽皮的我突发奇想,要母亲牵着我的手向前飞。谁知,正当我陶醉在奔跑的狂喜中时,母亲一个不小心,她的手腕脱臼了!望着医生给母亲治疗时她那痛苦的神情,年幼的我似乎也感受到了无比疼痛,从此暗下决心:再也不让妈妈牵我的手了!

岁月的车轮飞驰而去,不知不觉中,我长大了。我也真的再没有和母亲牵手走过。

在异地求学,偶尔想起母亲,想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却没有想起母亲牵着我的手走过的岁月。直到有一天,当我看到一位年轻的母亲牵着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女孩时,我的心突然震颤了,有一种想回家让母亲再牵一次手的冲动。终于,到家了。我和母亲彼此久久地凝视着。母亲高兴地说我长高了,而我酸楚地发现母亲苍老了许多。“丝丝白发儿女债,道道深纹岁月痕。”母亲是以她的衰老作为女儿成长的代价啊!我放下行李,拉着母亲的手,轻轻地说:“妈,我们出去走走吧。”母亲显得有些惊异,而后很高兴地同我走出了家门。依然是村头的小桥,依然是当年的母女,母亲的手也一如当年温暖有力,但却不再白皙、柔软。她的手皮肤黝黑而又粗糙,有的地方还有一道道裂口,手掌中结满了厚厚的茧。拉着母亲瘦骨嶙峋的手,使我觉得触摸到的不是母亲的手,而是她这大半辈子的沧桑。那个下午,母亲显得特别高兴,絮絮叨叨地说着一些柴米油盐的琐事,而我也很耐心地倾听着。童年的我下决心不让母亲再牵我的手,而现在,我却想说:“妈妈,牵着女儿的手吧,走过风雨,走过四季!”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要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让我们怀揣着一张纸上路,管它是泛黄的,还是新的呢?看云舒云卷,花开花落。记录下旅途的点点滴滴,还有那些曾经温暖过我们的,感动过我们的人,所有的这一切,都会成为生命中一道无法磨灭的美丽的风景。

我们并不孤单,一路上总有人同行。怀念那些纯真朴实的岁月,那些翻过围墙溜进学校的日子,那些摇着铃铛哼唱童谣的日子,那些午休时躲在被子里玩耍的日子。那些日子,我们曾经手拉手一起走过。

记得那些盛夏的日子里,我们站在树荫下大口喝着冰镇的汽水。水甜甜的,凉丝丝的,一直流进了心底。有几缕头发因为汗水的缘故粘在额头上,我们碰着瓶子,开心地笑着,连鸣蝉的聒噪也抛在了脑后,多么简单的幸福。

因为学校的大门关着,我们就从旁边的矮墙翻过去,一不小心把手给划破了,殷红的血一下子就渗了出来。即便如此,我还是咬牙说一点儿也不疼。你当时一定笑话我了吧。明明那副咧嘴龇牙的模样还非要装做男子汉。然后就不由分说要拉着我去医务室上药。

下午的时光是最快乐也是最短暂的。我们摆好了衣服当做球门,就开始了满场的奔跑。不大的球场上,回荡着我们的笑声。

一道短线急促地划过天空,紧接着就是第二条,第三条。然后就听见“啪”的一声,是雨点打在叶子上的声音。迟钝的我这才感觉到是下雨了。你拉着我的手飞奔,就是在下一秒钟的事。好几次我都差点摔倒,但还是紧紧抓着你的手不放。终于,我们一路狂奔到了屋檐下,看着早已淋成落汤鸡的对方,开心地笑了。

虽然我与这些日子已经渐行渐远,但是在不经意间回头的一瞬,风景依旧。你们都不曾离开。感谢你们陪伴我走过那段路。是你们,给了我力量,让我今后不管遇到多么险峻的高山,多么泥泞崎岖的路途,多么湍急的河流,不再彷徨!

所有的温暖,我都会把它们小心地收藏在心中最柔软的角落,或许将来有一天当我遇到人生的冬季时,我会把它们唤醒,让曾经的感动再次在心头荡漾,化了这一季的冰霜。

收拾好我的行囊,挥手告别了满天的云彩,我又将上路。人生踽踽,我会珍惜在路上的每一分、每一秒,留恋于旅途中旖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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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蝶q之心
2013-12-14 · TA获得超过26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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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仁兄都来抄,谢谢 种下的玉米要到秋天才能收获,但我已经提前收获了,我知道了什么是吃苦耐劳,我懂得了什么是坚持,我真正领会到了“粒粒皆辛苦”的诗意 五黄六月,酷暑天气,也正是农人最忙的季节。这不,爷爷家刚刚割完小麦,紧接着就播种夏粮。赶巧是个周末,我便拥有了这次劳动的机会——种玉米,十几岁了,头一回,爸爸妈妈允许我也参加,心里觉着格外新鲜。 山村的劳动仍然是原始的——根本没有书本说的机械,我看到大爷三轮车上都是最原始的工具:镢头,锄头,……但是,阳光是明媚的,正如我多少有些兴奋的心情,远近的群山连绵起伏,如同睡卧的苍龙,安静地守护着丰收的田野,很新鲜。 到了地头上,第一次干农活的我,不知深浅,自认为身强力壮,在分工时,自告奋勇地拿起了锄头——一个像个扁头钩子的家伙。我马上遭到了大爷的反对:“你使不了它,我耪埯子,你还是拿着这个瓢子撒种吧,叫你弟弟上化肥。”尽管我这时才知道锄头的用处,但我还是不大服气,却也只好服从了安排,由大爷亲自耪埯子——在地上刨一个深浅适度的坑。 咳,只要三个人默契配合,一棵玉米就种上了,挺简单的。“这么简单的工作,那还不好做的,就这么点儿地,还不快吗?”我得意地想。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种了没几垄,我的兴趣就没了,劲儿也没了。这种机械动作太令人厌烦了,天气也越来越热,刚才还明媚可人的阳光不知何时变得毒辣辣的,黑压压的山群好像也阴沉着脸看我的热闹——我已是满头大汗。 按照大爷事先交待的,他一耪好埯子,我立即就将两粒玉米种子撒进去,弟弟则随后把化肥撒进去,大爷接着用下一锄的土盖上,顺便用脚踩一下,接着是下一轮的播种。 尽管大爷汗流浃背,他却丝毫没有放慢速度的意思,仍然不停地挥舞着锄头,我那还好意思说累呀?我和弟弟相互鼓励着,坚持着。终于,这块地种完了,我的衬衫也彻底湿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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