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合同被单位辞退

A.我们是一家USA老板在青岛开的公司,有注册,但是名字跟USA公司完全不相关,最近在上海设立了办事处,但是没有注册,我们相当于是青岛那边招过来在上海的办公室上班,在中国... A.我们是一家USA老板在青岛开的公司,有注册,但是名字跟USA公司完全不相关,最近在上海设立了办事处,但是没有注册,我们相当于是青岛那边招过来在上海的办公室上班,在中国采购并export到USA
B.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当时跟我们说的是上海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就签合同,交五险一金,但是半年过去了,营业执照等都还没办理
C.现在请问我主动辞职和被辞退是否都能拿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因为之前的工资公司都有照常发放, 也就是再补发我一份每月的工资?
D.因为我现在和公司在处理问题方式上有点分歧, 请问是主动辞职好还是等公司辞退比较好?
E.因为之前公司一直把保险公司部分一起打到我的工资卡里,是否还可以要求公司补发这部分保险?
F.现在我申请劳动仲裁,我有考勤记录和一份邮件往来的工资单,这个是否足以当证据
我申请劳动仲裁,要向青岛还是上海公司(上海公司就没注册过)索赔啊?
G.我还需要提交什么证据或者还需要做什么,可以提高胜诉的几率?
展开
 我来答
浮云92568
2014-07-01 · TA获得超过33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21
采纳率:75%
帮助的人:55.4万
展开全部
案例:2007年12月10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15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大友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怎么办?
析案: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公司应当在1月份之内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截止到2月15日,仍然未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2月份的双倍工资。
由于公司与小王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小王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公司无权以小王在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进行辞退。所以,公司辞退小王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弯碧经济补偿标准埋仿举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42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7807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