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至宋朝主要实行什么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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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是在结束唐末五代割据纷争基础上重建的统一王朝,分北宋和南宋两个历史阶段。其军制奠定于北宋初年,南宋相 承,但又有差异。北宋开国后,赵匡胤为矫治前代将帅拥兵自重、割据分裂之弊,即进行军制改革。采取兵权集中于皇帝,臣僚分揽军政,中央萃集精兵,更番戍守边城要地.抑制将权,以文治武,内外 相制,守内虚外等改革措施,对强化中央集权,开创宋代基业,起了积极作用。但其后继者奉此为基本国策,遵从不变,则又导致了冗 兵坐食,战力积弱,国势日衰,致使两宋百万兵将,在与辽、西夏、金的抗衡中屡遭失败,最终为起于漠北的元朝所灭。
宋朝主要实行募兵 制。招募对象多为灾荒饥民,并实行灾 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此外,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或以罪 犯充军,兵源缺乏时,也抓民为军。一 经应募,终身为伍。北宋规定,诸路募 兵由长吏或都监施行,以“兵样”或“木挺”为标准,选壮健者充禁军,其短弱 者充厢军。新兵入伍,即在脸部或手臂 刺字,以标明军号,故招募又称招刺。 其家属可随住军营。宋军实行拣选制度,每年春秋按上、中、下3等标准进 行训练考核,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军 升禁军,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可补阙阶官。武技不及下等者,马军降为步军,又不及降为厢军。老弱者或陈低级别,或削除军籍,或降充“剩员”和供军中杂役。禁军、厢军以及土军,一般60岁退役,其衣粮供 给减半。阵亡军士家眷有抚恤,伤残也有安置的规定。
武官制度宋朝武官有阶官和军职之别。武阶官是表示官员等级、确定品位和俸禄而无实际职掌的虚衔,如大尉、通侍大夫、忠训郎等,其升迁称“转官”或“转资”。军职为官员治卑的实职,如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都虞候、副兵马使、统制、统领、正将、部将等, 其升迁称“转阶级”。禁军、厢军的军官称渭:三衙长官至厢都指挥使称都校,军都指挥使全都头称将校,军头币押官称节级。都校 升迁无定序,将校和节级升迁,通常3年一次。军职升迁的同时.阶官也随之升理相应品位。节级内的升迁,多以军功、武技或分绩为 条件。
宋朝初级武官的来源,大部从有战功的军士巾提升;少数通过武学培养和武举选任。武学学员来自末授职的使臣、荫补子弟、京官保荐的平民。学习诸家兵法、历代战例及骑射等武艺。武学、武举3年一试,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学不合格者,续学次年再试,三 试不合格者除其籍。
宋朝还在中央设十六卫官衔,如左右金吾卫的上将军、大将军、将军等,称“环卫官”。无职权,无定额,多为武臣赠典,用以安置 升了官又被撤去实职的部校和将校。通常都校授上将军或大将军,将校授将军,中郎将、即将。遇有战事,往往从环卫宵中选任都统 制、统制等主将。
军官的军俸,包括俸禄、职钱及各种名目的赠给、赏赐和补助。其俸禄按阶官等级领取料钱、月粮、春冬衣,职钱按差遣的实职每月领取钱、粮;赠给、赏赐相补助,有的固定不变,有的不定时、不定 量,但均按阶官或军职等第发给。
宋朝建有武官致仕制度。都校、将校一股年满70为致仕(退 休)期,或授环卫官致仕,或授宫观致仕,或带职致仕,皆升转一官。 俸禄多为半结,部分有战功的可领全俸。十将至押官,年65减充剩 员,70退役,其衣粮亦各得原来之半。
五代主要实行募兵制,亦强征民丁入伍。后梁募 兵,“先度人材,次阅走跃,试瞻视,然后蟾面,赐以X钱、衣履而隶 诸籍”(《宋史•兵志七》)。为防止逃亡.标明隶属关系,实行“皆文 其面,以记军号”的制度。幽州节度使刘仁恭规定,凡境内男子,无 贵贱,15岁以上,70岁以下。皆刺“定霸都”三字,共得众20余万。 招葛对象主要是流亡农民、破产之家或违禁犯法之人。有些藩镇牙 兵,系“指募军中子弟而成”,父子相袭,世代为兵。为应付损繁战 争,还强征民间丁壮入伍。后梁征发诸郡死亡将士兄弟子侄亢役;开平(907—911)中,李存毷将其境内丁壮,悉驱南征决战,以救上 党之急。后唐发民为兵,自备盔仗。后晋在频年灾荒、百姓饥疫情 况下,“兵士不足则取人之中丁,战骑不足则假人之乘马”(《册府元龟》卷一四五)。后周广顺(951—953)初,以10户取材勇者一人为 兵,余9户资以器甲粮。南方谙国亦行强征办法,如吴越“先是募 兵,久无应者”,遂令纠之,“纠而为兵者,粮赐减半”(《资治通鉴》卷 二八五);南唐“括百姓能被(披)坚执锐者为兵”,并规定“于客户内 三丁者抽一卒,谓之围军”(《南唐书》卷五)。此外,五代后期,还实行以降兵隶军的办法扩充兵员。
五代兵制
中国唐朝灭亡后的50多年间,继唐末藩镇之乱,封 建割据转趋严重,朝代更迭频繁,中原地区先后建立了后 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代,同时南方和其他地 区还有分别割据一方的很多政权,主要有吴、南唐、吴 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荆南、北汉十国,史 称五代十国。在这一时期,“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 (《新唐书•兵志》),军事制度混乱。
五代各朝帝王都是军将,靠亲军夺取政权,因而极 其注重加强军事**机构,掌握军队。后唐设“判六军 诸卫事”,后晋设“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后周又增 设“殿前都点检”。五代后期,枢密使也开始主管军政。 军队出征,另设招讨使、都统、都部署、行营都指挥使 等统兵官。
五代时期,军队的主力大体为禁卫六军。六军又分 左、右,实为十二军。它们往往冠以龙虎、羽林、神武 等名号。根据皇帝的旨意,名号可以随时改易。又由于 兵力的扩充,名号不断增加,如后周怀恩军、怀德军等。 禁卫军的编制原来不甚一致,后来逐渐形成厢、军、指 挥、都的序列。其中,指挥为基本单位,约 500人。五 代初期,普遍设立亲军,亦称牙军,以此作为私人武装 的核心。以后,牙军进一步发展,有的设置义儿军,与 主帅具有更为密切的隶属关系。除禁卫军外,各州、县 还有由节度使率领的地方军。军队主要是步兵,其次是 马军(骑兵),江南地区也重视建置水军。
五代主要实行募兵制。凡招募士兵,“先度人材,次 阅走跃,试瞻视,然后□面,赐以缗钱、衣履而隶诸籍” (《宋史•兵志》)。为了标明隶属关系,防止逃亡,对 应募士兵,“皆文其面,以记军号”(《资治通鉴》卷 二六六),有的在其控制境内强迫差点。如幽州刘仁恭 规定,凡男子年15岁以上,70岁以下,全黥“定霸都” (《旧五代史•刘守光传》)。士兵一旦刺面,终身受 辱。此时期军法极严酷。后梁太祖曾规定:“凡将校有 战没者,所部兵悉斩之,谓之拔队斩。”(《文献通考》 卷一五二)为了笼络军心,有的帝王对骄兵悍将又十分 姑息纵容。
五代有时还征集在乡丁壮为兵,是为乡兵。后晋开 运元年(944)令诸道、州、府、县点集乡兵,规定7家税 户共出 1兵,兵杖器械共力营之,并以“武定军”为号, 后改“天威军”,但因乡民不娴军旅,教阅无效,不久 “放散”。南方吴国武义元年 (919)征其乡兵,教习战 守,称为“团结民兵”(《十国春秋•吴二》),但为 时很短,其中也有强令出钱或缴纳实物代役的情况,这 事实上是由一种兵役演变成为一种军赋。
五代时,除经常的庞大军费开支外,军将为驱使部 下卖命,对士兵的赏赐很多。后汉高祖刘知远悉出后宫 所有以劳军。养军耗费极大,相沿成习,成为各代的沉 重负担。鉴于“百户农户,未能赡一甲士”,“府库蓄 积,四方贡献,赡军之外,鲜有赢余”(《五代会要》 卷十二),而军队骄悍,纪律松弛,打起仗来往往溃败 等情况,后周世宗柴荣决计整顿军队。于显德元年(954) 在高平之战险遭失败后,先斩不战先溃的右军主将以下 70余军吏,使“骄将惰卒始有所惧”(《资冶通鉴•后 周纪二》);又选诸军精锐者升为上军,羸弱者予以遣 散;还挑选各节度使属下的“骁勇之士”,“以为殿前 诸班”,用以削弱地方兵权。“由是士卒精强,近代无 比,征伐四方,所向皆捷”(《资治通鉴》卷二九二)。这也为宋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总的说来,其实宋朝的募兵制是五代时期募兵制的演变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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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主要实行募兵 制。招募对象多为灾荒饥民,并实行灾 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此外,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或以罪 犯充军,兵源缺乏时,也抓民为军。一 经应募,终身为伍。北宋规定,诸路募 兵由长吏或都监施行,以“兵样”或“木挺”为标准,选壮健者充禁军,其短弱 者充厢军。新兵入伍,即在脸部或手臂 刺字,以标明军号,故招募又称招刺。 其家属可随住军营。宋军实行拣选制度,每年春秋按上、中、下3等标准进 行训练考核,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军 升禁军,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可补阙阶官。武技不及下等者,马军降为步军,又不及降为厢军。老弱者或陈低级别,或削除军籍,或降充“剩员”和供军中杂役。禁军、厢军以及土军,一般60岁退役,其衣粮供 给减半。阵亡军士家眷有抚恤,伤残也有安置的规定。
武官制度宋朝武官有阶官和军职之别。武阶官是表示官员等级、确定品位和俸禄而无实际职掌的虚衔,如大尉、通侍大夫、忠训郎等,其升迁称“转官”或“转资”。军职为官员治卑的实职,如侍卫马军都指挥使、都虞候、副兵马使、统制、统领、正将、部将等, 其升迁称“转阶级”。禁军、厢军的军官称渭:三衙长官至厢都指挥使称都校,军都指挥使全都头称将校,军头币押官称节级。都校 升迁无定序,将校和节级升迁,通常3年一次。军职升迁的同时.阶官也随之升理相应品位。节级内的升迁,多以军功、武技或分绩为 条件。
宋朝初级武官的来源,大部从有战功的军士巾提升;少数通过武学培养和武举选任。武学学员来自末授职的使臣、荫补子弟、京官保荐的平民。学习诸家兵法、历代战例及骑射等武艺。武学、武举3年一试,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学不合格者,续学次年再试,三 试不合格者除其籍。
宋朝还在中央设十六卫官衔,如左右金吾卫的上将军、大将军、将军等,称“环卫官”。无职权,无定额,多为武臣赠典,用以安置 升了官又被撤去实职的部校和将校。通常都校授上将军或大将军,将校授将军,中郎将、即将。遇有战事,往往从环卫宵中选任都统 制、统制等主将。
军官的军俸,包括俸禄、职钱及各种名目的赠给、赏赐和补助。其俸禄按阶官等级领取料钱、月粮、春冬衣,职钱按差遣的实职每月领取钱、粮;赠给、赏赐相补助,有的固定不变,有的不定时、不定 量,但均按阶官或军职等第发给。
宋朝建有武官致仕制度。都校、将校一股年满70为致仕(退 休)期,或授环卫官致仕,或授宫观致仕,或带职致仕,皆升转一官。 俸禄多为半结,部分有战功的可领全俸。十将至押官,年65减充剩 员,70退役,其衣粮亦各得原来之半。
五代主要实行募兵制,亦强征民丁入伍。后梁募 兵,“先度人材,次阅走跃,试瞻视,然后蟾面,赐以X钱、衣履而隶 诸籍”(《宋史•兵志七》)。为防止逃亡.标明隶属关系,实行“皆文 其面,以记军号”的制度。幽州节度使刘仁恭规定,凡境内男子,无 贵贱,15岁以上,70岁以下。皆刺“定霸都”三字,共得众20余万。 招葛对象主要是流亡农民、破产之家或违禁犯法之人。有些藩镇牙 兵,系“指募军中子弟而成”,父子相袭,世代为兵。为应付损繁战 争,还强征民间丁壮入伍。后梁征发诸郡死亡将士兄弟子侄亢役;开平(907—911)中,李存毷将其境内丁壮,悉驱南征决战,以救上 党之急。后唐发民为兵,自备盔仗。后晋在频年灾荒、百姓饥疫情 况下,“兵士不足则取人之中丁,战骑不足则假人之乘马”(《册府元龟》卷一四五)。后周广顺(951—953)初,以10户取材勇者一人为 兵,余9户资以器甲粮。南方谙国亦行强征办法,如吴越“先是募 兵,久无应者”,遂令纠之,“纠而为兵者,粮赐减半”(《资治通鉴》卷 二八五);南唐“括百姓能被(披)坚执锐者为兵”,并规定“于客户内 三丁者抽一卒,谓之围军”(《南唐书》卷五)。此外,五代后期,还实行以降兵隶军的办法扩充兵员。
五代兵制
中国唐朝灭亡后的50多年间,继唐末藩镇之乱,封 建割据转趋严重,朝代更迭频繁,中原地区先后建立了后 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代,同时南方和其他地 区还有分别割据一方的很多政权,主要有吴、南唐、吴 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荆南、北汉十国,史 称五代十国。在这一时期,“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 (《新唐书•兵志》),军事制度混乱。
五代各朝帝王都是军将,靠亲军夺取政权,因而极 其注重加强军事**机构,掌握军队。后唐设“判六军 诸卫事”,后晋设“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后周又增 设“殿前都点检”。五代后期,枢密使也开始主管军政。 军队出征,另设招讨使、都统、都部署、行营都指挥使 等统兵官。
五代时期,军队的主力大体为禁卫六军。六军又分 左、右,实为十二军。它们往往冠以龙虎、羽林、神武 等名号。根据皇帝的旨意,名号可以随时改易。又由于 兵力的扩充,名号不断增加,如后周怀恩军、怀德军等。 禁卫军的编制原来不甚一致,后来逐渐形成厢、军、指 挥、都的序列。其中,指挥为基本单位,约 500人。五 代初期,普遍设立亲军,亦称牙军,以此作为私人武装 的核心。以后,牙军进一步发展,有的设置义儿军,与 主帅具有更为密切的隶属关系。除禁卫军外,各州、县 还有由节度使率领的地方军。军队主要是步兵,其次是 马军(骑兵),江南地区也重视建置水军。
五代主要实行募兵制。凡招募士兵,“先度人材,次 阅走跃,试瞻视,然后□面,赐以缗钱、衣履而隶诸籍” (《宋史•兵志》)。为了标明隶属关系,防止逃亡,对 应募士兵,“皆文其面,以记军号”(《资治通鉴》卷 二六六),有的在其控制境内强迫差点。如幽州刘仁恭 规定,凡男子年15岁以上,70岁以下,全黥“定霸都” (《旧五代史•刘守光传》)。士兵一旦刺面,终身受 辱。此时期军法极严酷。后梁太祖曾规定:“凡将校有 战没者,所部兵悉斩之,谓之拔队斩。”(《文献通考》 卷一五二)为了笼络军心,有的帝王对骄兵悍将又十分 姑息纵容。
五代有时还征集在乡丁壮为兵,是为乡兵。后晋开 运元年(944)令诸道、州、府、县点集乡兵,规定7家税 户共出 1兵,兵杖器械共力营之,并以“武定军”为号, 后改“天威军”,但因乡民不娴军旅,教阅无效,不久 “放散”。南方吴国武义元年 (919)征其乡兵,教习战 守,称为“团结民兵”(《十国春秋•吴二》),但为 时很短,其中也有强令出钱或缴纳实物代役的情况,这 事实上是由一种兵役演变成为一种军赋。
五代时,除经常的庞大军费开支外,军将为驱使部 下卖命,对士兵的赏赐很多。后汉高祖刘知远悉出后宫 所有以劳军。养军耗费极大,相沿成习,成为各代的沉 重负担。鉴于“百户农户,未能赡一甲士”,“府库蓄 积,四方贡献,赡军之外,鲜有赢余”(《五代会要》 卷十二),而军队骄悍,纪律松弛,打起仗来往往溃败 等情况,后周世宗柴荣决计整顿军队。于显德元年(954) 在高平之战险遭失败后,先斩不战先溃的右军主将以下 70余军吏,使“骄将惰卒始有所惧”(《资冶通鉴•后 周纪二》);又选诸军精锐者升为上军,羸弱者予以遣 散;还挑选各节度使属下的“骁勇之士”,“以为殿前 诸班”,用以削弱地方兵权。“由是士卒精强,近代无 比,征伐四方,所向皆捷”(《资治通鉴》卷二九二)。这也为宋朝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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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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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类似于现在韩国台湾的兵役制,每个到达年龄的男子都必须服兵役。但北宋王安石改革后,有募役法,可通过交钱之类的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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